一段时间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教育厅等四个部门《关于做好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管理非学历文化教育类机构培训行为,区政府办下发了《关于转发区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减轻中小学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洛江区各乡镇(街道)全面开展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摸底排查工作。自7月26日起,洛江区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工商分局等部门联合组成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小组,在不事先通知受督查机构的情况下,进社区(村)挨家挨户现场督查。督查组人员从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资质、教师资质、招生宣传、办学内容、安全管理等方面开展专项督查,针对存在问题开具整改通知书,此举将有效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运作,依法维护学生权益,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整治行动小组发现,校外培训机构主要存在证照不齐全,营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不同时具备;没有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安全设施,存在重要的安全隐患。
整治行动小组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机构,指导其依法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现场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安排参训学生。
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学生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时,一定要看清楚对方是否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慎重选择。
接下来,洛江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小组将陆续在各镇(街道)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