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罗溪镇四周山岭环绕,山清水秀,有着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资源和丰富的历史人文资源,既有省级森林公园、青龙谷、八峰山等生态自然景观,又有龟峰岩、吴觐起义山寨遗址、南宋古拱桥等历史人文景观。为提升罗溪镇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中共洛江区委宣传部、洛江区罗溪镇人民政府与泉州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主办“醉美罗溪”生态人文旅游摄影比赛,即日起向全市摄影爱好者征稿。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洛江区委宣传部 洛江区罗溪镇人民政府
泉州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洛江区政协髻峰艺社 洛江区摄影家协会
二、赛事主题
1.围绕“生态罗溪”主题,取材于罗溪镇境内自然景观的摄影作品。
2.围绕“人文罗溪”主题,取材于罗溪镇境内民俗风情和历史人文景观的摄影作品。
三、时间安排
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
评选时间:2017年11月中旬。
四、奖项设置
1.“生态罗溪”主题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各500元
优秀奖30名,奖金各200元
2.“人文罗溪”主题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
优秀奖20名,奖金200元
五、参赛细则
1.所有参赛作品需紧扣比赛的主题,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艺术性强,思想文化内涵丰富,价值导向正确鲜明,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
2.参赛作品为实景拍摄,风格与体裁不限,黑白、彩色不限,作品单幅、组照不限,组照4—6幅。
3.参赛作品只收电子文件,jpg格式,像素不低于3M,来稿电子邮件标注格式:“生态罗溪”或“人文罗溪”+作品名+拍摄时间(X年X月)+拍摄地点(要求具体到村镇)+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投稿电子邮箱:992878996@qq.com
4.参赛者应保证参赛作品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和剽窃。谢绝使用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只可对作品做对比度、亮度、饱和度等适当调整,不能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电脑技术处理,如有违规即取消比赛资格。
5.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作者自负。
6.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主办单位可以无偿使用获奖作品,用于发布、展览、出版及媒体宣传等。评选结束后,主办单位将通知获奖作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未经压缩的作品文件,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7.曾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洛江举办的影赛中获奖的作品,不再参与评选。
8.作者一经投稿,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机构。
六、评奖办法
1.专家评选。由主办单位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2.评选结果公示。对评选出的优秀奖以上作品将在“大美洛江”微信平台和洛江新闻网进行公示。
3.组织颁奖仪式。评选结果公示后,主办单位将于11月底组织颁奖仪式,对获奖作品进行奖励,并颁发证书。
七、其他事项
赛事联系人:苏艳莲 联系电话:15158968742
中共洛江区委宣传部 洛江区罗溪镇人民政府
泉州市摄影家协会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