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型 | 咨询 | 浏览次数 | 16052 |
姓 名 | 不理解 | 发表时间 | 2018/7/3 17:19:13 |
标 题 | 望领导关心劳务派遣人员 | ||
反馈内容 | 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福利,按照《关于规范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福利的意见》(泉洛政人社〔2017〕151号)规定执行,除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行车安全奖及统一奖金福利外,不得再以任何名义向编外人员发放工资福利,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工作人员出差可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享受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请问绩效奖不属于统一奖金福利吗??????还退休人员都你发了,我们这些编外劳务派遣人员难道就是政府工作人员吗?你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怎么来出台文件。都不把我们这些劳务派遣人员当人吗?我们做的工作都不比在编人少啊。何况你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还一直要求要同工同酬,自己政府部门都不能做到同工同酬,还能去要求人家,希望你们考虑我们这些人的感受,做那些多事,到头来什么都得不到。 |
责任部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回复内容 | 我区2017年度绩效奖发放对象是根据《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办公室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泉州市洛江区绩效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及大部分县市区的做法确定的。 区人社局
根据《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办公室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泉州市洛江区绩效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洛委办〔2017〕92号),绩效奖的发放对象是年度考核评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外人员不在发放对象之中。具体答复已由区人社局向咨询人反馈。 区效能办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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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18/7/11 9:3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