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进一步强化民营经济发展人才支持的若干措施(试行)》政策解读
时间:2021-03-24 15:33 浏览量:1

《洛江区进一步强化民营经济发展人才支持的若干措施(试行)》政策解读

 

  为加快人才培养集聚,激发民营企业人才创业创新活力,更好地服务于我区民营经济,在结合市级政策及我区原有政策的基础上,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并经区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出台印发了《洛江区进一步强化民营经济发展人才支持的若干措施(试行)》,通过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人才的政策扶持力度,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超越。本若干措施于2021年3月18日印发施行,试行2年。

本若干措施主要包括10个方面的内容,具体为:

   一、支持引进产业急需高校毕业生

(一)对在我区企业、引进的科研院所就业或自主创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间算起),年龄35周岁以下的产业急需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实行安居补助和社保补助。其中:安居补助方面,对硕士研究生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中科院大学、中国社科院大学以及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机构发布的最新排名同时排在前500名的大学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800元补助,其他所学专业符合《泉州市高校毕业生产业急需专业目录》的本科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600元补助;社保补助方面,不论户籍、不论居住地,只要在洛江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全额予以发放,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以上两项补助最多发放24个月。

申请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劳动合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用人单位纳税情况等有关材料原件。

申请方式:用人单位登录泉州城建集团“泉房通”网站(http://www.qft168.com/)点击“高校毕业生安居保障服务通道”图标进入系统并按要求申报,上传申请材料。

政策咨询:区人社局 0595-22633516

(二)对我区企业招用国内外高水平高校(指国内“双一流”高校和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机构发布的最新排名同时排在前500名高校)毕业生或者当年度产业急需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申请材料:

1.《洛江区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

2.《洛江区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

3.招用高校毕业生的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社保缴费明细;(企业招用的劳务派遣人员,还需提供与劳务派遣企业签订的派遣合同等证明材料)

4.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或护照(正反面复印)、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申请方式:由企业向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政策咨询:区人社局 0595-22633578

二、给予高层次人才医保待遇

对到我区就业创业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医疗保障优待,第一层次人才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的目录内医疗费用给予全额报支,目录外医疗费用按90%报支;普通门诊目录内费用给予全额报支、目录外报支40%。第二、三层次人才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的目录内医疗费用给予全额报支,目录外医疗费用按75%报支;普通门诊目录内费用给予全额报支、目录外报支30%,年度内实际报销累计每人不超过8000元。

政策咨询:市医疗保障局洛江分局 0595-22633723

三、支持设立创新平台

(一)支持企业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于新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积极支持配合申请市级100万元建站资助,同时区级给予一次性50万元建站资助。

政策咨询:区人社局 0595-22630925

(二)开展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对新认定的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

政策咨询:区人社局 0595-22633578

(三)支持企业设立专家工作站,柔性引进第四层次及以上高层次专家及其团队服务企业创新发展。对创建的区级专家工作站给予5年共15万元补助资金,分三期拨付。区级专家工作站获评市级专家工作站的,补助资金提高到5年共20万元,分三期拨付。

政策咨询:区科协 0595-22630009

四、鼓励开展实习实训

鼓励企业接收全日制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国家级“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或我区急需紧缺专业理工类本科生参加1个月以上实习实训,博士、硕士研究生按每人每月1500元、本科生按我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企业进行补助,专项用于实习实训人才的交通、食宿补助等,补助期限不超过3个月

申请材料:

1.大学生实习实训补助申请报告(须注明单位账户名、账号、开户行);

2.《洛江区大学生实习实训补助申领表》;

3.实习实训学生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4.企业与大学生签订的实习实训协议书、企业出具的大学生实习实训考核鉴定材料;

5.企业支付交通费、食宿补助费、生活补贴等相关证明。

申请方式:实习实训补助由实习实训企业先行垫支,实习实训结束后,由企业向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政策咨询:区人社局 0595-22633516

五、鼓励中介服务机构招才引智

(一)支持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相关社会团体以及海内外引才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对引进对象被认定为泉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的,分别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最高10万元、15万元的引才奖励。

适用对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符合《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有关规定,具有营业执照;相关社会团体应在泉州市、县(市、区)民政部门依法登记且近三年年检结论合格;海内外引才机构应与我市签订合作协议或建立引才合作关系。

申请材料:申报对象提供的申报材料均须原件扫描,必要时提供备查。材料包括:申报对象的资质(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资质)。引进人才的情况: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证,引进人才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的聘用(劳动)合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工作协议);或来泉所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和企业章程。引进团队的情况:我市有关部门评审确认后下达的团队资助文件,团队成员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的聘用(劳动)合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工作协议);或来泉所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和企业章程。向用人单位成功推荐引进入选人才(团队)的佐证材料(申报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委托业务合同、中介费拨付凭证等)。引进人才(团队)的承诺书,承诺来泉就业创业确系申报对象推荐引进的,并签字或盖章。

申请方式:申报奖励工作一般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由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登陆“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进行申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申报对象如不具备线上申报条件的,也可采取线下申报,填写《泉州市推荐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奖励申报表》,并将佐证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所在单位纳税所在地的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政策咨询:区人社局 0595-22633516

(二)对为我区企业引进初次来洛稳定就业且取得大中专院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力或熟练工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每引进1 人1000元奖励补贴。

政策咨询:区人社局 0595-22633823

六、实施企业人才培养工程

(一)鼓励企业承办市级以上研讨会、技能大赛等大型活动,经相关主管部门和区委人才办认定后,视情给予3-10万元补助。

政策咨询: 区委人才办 0595-22631667

           区人社局 0595-22633823

(二)鼓励企业精准制定内部员工培训计划,开展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能人才培训,经相关主管部门和区委人才办认定后,对办班规模不少于30人、课程不少于6学时,并根据师资力量等情况给予1-5万元的补助,每家企业每年累计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政策咨询: 区委人才办 0595-22631667

           区人社局 0595-22633823

(三)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行“电子培训券”,大规模高质量开展线上、线下职业技能培训。2021年计划培训技能人才2000人次,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每人500至3000元的培训补贴。

申请方式:企业通过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https://zypx.fjrst.cn/#/)申报培训方案(相关操作流程可从http://help.fjrst.cn下载或咨询在线客服),并按平台要求上传培训相关材料,且企业职工取得资格证当月正常缴交基本养老保险。

政策咨询:区人社局 0595-22633823

(四)开展职工技能“大培训”活动,2021年区工会计划培训职工1000人次。开展“名师带高徒”活动,2021年计划完成师徒结对100人。

政策咨询:区总工会

七、积极推动职业教育技工教育发展

深化校企协同育人模式改革,推行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和“二元”制,提升人才培养与产业契合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企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探索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允许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土地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创建民办职业技术学校。争取2021年新增1所职业技术学校。

政策咨询:区人社局 0595-22633823

八、支持民营企业自主评价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

(一)持续推进高层次人才自主评价试点企业通过自主评价认定市级高层次人才,同等享受相关人才政策待遇。

政策咨询:区人社局 0595-22633516

(二)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企业高技能人才自主认定试点,对企业生产实践中有绝招绝活、业绩突出、贡献较大,被行业或企业公认达到高级工、技师水平的技能劳动者,可认定为高级工或技师。2021年遴选推荐高技能人才自主认定试点企业若干家,全年认定高技能人才30名。对有意向申报认定的企业,将开辟“绿色通道”,安排专人对接服务。

申请方式:由用人单位登录“互联网+就业服务信息系统”(http://qzggfw.ylzms.com/qz_ggfw/login)进行单位注册后进入“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端口,填写《泉州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用人单位信息登记表》,并上传具体实施方案(包括总体实施原则、认定标准、认定职业范围、申报条件、认定方法与程序、专家评审组成员和职责、服务管理等内容)。

政策咨询:区人社局 0595-22633578

九、支持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

鼓励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组织推荐其他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省、全市职称评审。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采用同一评价标准、同一评审程序、同一资格证明,同渠道参加各系列、各层次职称评审。建立“绿色通道”或“直通车”,服务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政策咨询:区人社局 0595-22633725

十、建立产业人才奖励制度

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和社会力量奖励为补充的产业人才奖励制度。推广“以赛代评”“以赛选才”模式,积极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荣誉和奖励。

政策咨询:区人社局 0595-22633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