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 |
生成日期: |
2017-10-13 |
备注/文号: |
泉洛政文体旅〔2017〕81号 |
内容概述: |
洛江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 第20号台风“卡努”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
附 件: |
-- |
各乡镇(街道)文化服务中心、文物保护小组、星级饭店、旅行社门市部、旅游景区、文化娱乐场所、游泳馆:
第20号台风“卡努”将对我区造成较大的风雨影响,根据全省、全市、全区防御第20号台风“卡努”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区两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文件精神,现就切实做好我区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广电、新闻出版行业防御台风的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1、各乡镇(街道)文化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克服松懈和麻痹大意的思想,认真贯彻省、市、区防御第20号台风“卡努”工作会议精神,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从严落实防汛工作,立足最不利情况组织防御,迅速进入临战状态。
2、要不折不扣执行防汛指令,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对辖区内的星级饭店、旅行社门市部、旅游景区、文化娱乐场所、文物保护单位、游泳场所、健身路径、漂流景区、广播室、农村电影放映点、影剧院的督促检查,做好做实防御台风的具体措施,同时强化做好点对点指导工作,切实做好台风期间针对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广电、新闻出版行业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做好村村响设备的检修维护,保证广播畅通。
2、要根据省、市、区防指的指令和要求,积极配合各类景区主管部门加强对旅游景区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适时关闭旅游景区(点),及时疏散并引导游客安全返回,注意做好必要安置保障服务,确保游客人身安全。要按防汛部门的指令和根据气象、交通、国土等部门的预警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出行安全提示。
3、文物保护小组要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的检查工作,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落实巡查制度,确保文保单位、文普点及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的安全。
4、旅行社门市部要密切关注天气预警信息,及时调整、合理安排,提醒旅游者注意防范,并适时停止招徕游客到台风受影响地区旅游,确保旅游者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5、星级饭店指定专人密切关注台风的最新动向,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准备工作。要做好门窗、户外广告牌等的加固工作,同时做好各项安全预防措施,防范大量雨水倒灌地下室,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6、游泳场所要立即关闭,并做好防范台风、暴雨各项应急工作。
7、各单位要强化值守工作,按要求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信息交流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果断处置,第一时间逐级向上级部门报告。
洛江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值班电话:22631056、22631072,传真:22631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