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农业水务局 |
生成日期: |
2017-12-13 |
备注/文号: |
泉洛政农水〔2017〕331号 |
内容概述: |
关于开展全区冬春季消毒灭源工作的通知 |
附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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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洛政农水〔2017〕331号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水务局关于开展
全区冬春季消毒灭源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冬春季节是病毒的活跃期。为做好今冬明春我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消灭动物疫病传染源,预防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
科学规范的消毒是切断传播途径、消灭传染源和杀灭病原体的重要措施,是养殖场所最经济、最有效的生物安全措施,对防治动物疫病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消毒灭源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本辖区的消毒灭源工作。同时,要加强本辖区畜禽场户的健康巡视和异常情况排查,增加常见动物疫病监测频次,重点做好规模养殖场、活禽经营场所、屠宰场等重点环节及环境的监测排查。
二、落实各项措施,强化保障
各地要在原有已组织开展消毒灭源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的消毒灭源工作。重点加强种畜禽场、中小规模畜禽养殖场、散养农户、屠宰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活禽交易区场(含有活畜禽交易的农贸区场)等重点场所的消毒灭源工作,进一步健全消毒制度,规范消毒程序,确保消毒灭源集中行动顺利开展。
三、加强消毒指导,及时总结
各地要加强对消毒灭源工作的宣传和指导,帮助养殖者和基层动物防疫人员掌握科学的消毒知识,确保消毒灭源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将于近期下拨1000千克消毒剂(分配表见附件1),用于配合各地开展消毒灭源工作,不足部分由各地自行解决。请各地于2017年12月18日前到区动物疫控中心领取,并及时进行自查和总结,于2018年2月8日之前将本辖区《消毒灭源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报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张阿娥,电话:22631202,传真:22632256。
附件:1.消毒药品分配表
2.消毒灭源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泉州区洛江区农业水务局
2017年12月13日
附件1:
消毒药品分配表
乡镇(街道) |
行政村数(个) |
40%二氯异氰尿酸钠粉(千克) |
备注 |
万安街道 |
8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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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阳街道 |
11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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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市镇 |
21 |
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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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甲镇 |
24 |
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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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溪镇 |
17 |
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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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山乡 |
5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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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86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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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消毒灭源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乡 镇 (街道) |
消毒规模场 数(个) |
消毒行政 村数(个) |
消毒市场 数(个) |
消毒屠宰 场数(个) |
投入消毒 经费总额 (万元) |
投入消毒 剂总数 (吨、千升) |
总共 消毒面积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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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据使用方法测算,1吨含氯消毒剂(二氯异氰尿酸钠粉、复合亚氯酸钠溶液)的消毒面积不少于100万平方米。
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