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18-5-7 |
备注/文号: |
泉洛司〔2018〕31号 |
内容概述: |
关于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 |
附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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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司法所: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教育管理,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增强社区服刑人员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顺利融入社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5月10日(周四)上午9:30
二、活动地点
洛江区马甲镇文化活动中心
三、活动参加人员
全体在册社区服刑人员,除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年满60周岁以上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患有严重病情的社区服刑人员外,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请假。
四、活动内容
邀请洛江区普法讲师团成员、河市法庭副庭长杨鑫授课。
五、活动要求
1.请各司法所指定一名司法协理员负责带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往返,确保人员安全;请马甲司法所做好场地布置,并协助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人员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2.请各司法所在5月9日上午下班前将参加人员名单上报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
泉州市洛江区司法局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