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区财政局 时间:2019-06-27 16:38 浏览量:1

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教育局、农水局、税务局:

现将《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闽财税〔2019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闽财税〔2019〕21号)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2019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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