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关于委托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的公告
来源:区农水局 时间:2019-12-11 16:58 浏览量:1
    根据国家和省、市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对我区与石狮市、鲤城区和丰泽区合并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的服务工作进行询价,欢迎有资质的单位参与密封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洛江区2019年耕地质量等级评价。

二、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有良好的信誉; 

2.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此项任务的能力,能够提供正式发票;

3.技术力量雄厚,具有承担过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地力)等级评价的工作经历和经验。

三、项目内容

根据《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方案》(闽农土函〔2019〕274号)和《泉州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方案》(泉农综〔2019〕26号)有关要求,洛江区2019年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主要需完成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建立耕地质量评价单元及其属性数据库。将土壤图、土地利用现状图、行政区划图叠加形成评价单元图。将评价单元图与耕地质量等级调查点位图、相关耕地质量性状专题图件叠加,采取空间插值、属性提取、数据关联等方法,为每一个评价单元赋值,实现评价单元属性数据与空间数据的匹配连接,形成集图形、属性为一体的区域耕地质量评价单元数据库。

2.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按照农业农村部确定的华南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方法,开展洛江区2019年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分析耕地生产障碍因素,提出耕地土壤培肥改良与治理修复对策措施与建议。通过产量对比验证、耕地质量主要性状对比验证和实地验证等方式,对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结果进行核实确认。

3.开展耕地清洁程度评价。以土壤重金属检测、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例行监测、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数据为基础,按照《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规定的耕地土壤单项污染指标限值和《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方法,计算每个调查点位土壤单项污染指数和土壤内梅罗综合污染指数并按内梅罗指数将耕地清洁程度划分为清洁、尚清洁、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五个等级。根据土壤污染状况,提出耕地限制性使用意见和种植作物调整建议。

4.开展2018-2019年耕地质量变化评价。利用洛江区2018年和2019年耕地质量评价结果,开展全区2018-2019年耕地质量等级变化评价,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提供资料支撑。

四、报价要求

项目最高报价不超过叁万元人民币。

五、文件递交要求

(一)递交文件内容

1.报价表(含税);

2.参与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土地规划乙级证书复印件。

(二)寄件要求

递交文件需用密封袋封口并加盖贵公司单位公章,密封袋封面写明“洛江区2019年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和贵单位名称。

(三)寄件地址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泉州市洛江区万荣街97号政府大院,郑晋江收,联系电话13905051631)

(四)须知

回标单位务必将相关资料密封后于2019年12月21日前寄送到我单位,逾期将不给予受理

六、定标知会

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或以快递方式送达我局(快递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报价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询价文件规定条件和询价报价规定的申请人,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确定中标人。最低报价者如超过1个,将根据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经局务会研究确定项目编制单位,将结果通知中标单位,并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服务合同,有关条款届时按合同规定执行。如参与单位未接到我局通知,则表明我局未接受贵单位的方案和报价。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