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9〕95号)的精神,省厅下达我区2020年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实验室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万元。按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实验建设和检测技术要求(试行)》(闽农综明传〔2019〕100号)的要求,洛江区副食品有限公司河市牲畜屠宰场于2019年7月1日前,建成非洲猪瘟自检实验室,并开展非洲猪瘟自检工作。
2020年5月15日,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河市牲畜屠宰场非洲猪瘟自检实验室进行现场验收,经验收小组人员现场查看,认为洛江区副食品有限公司已完成非洲猪瘟自检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设施设备运行正常,符合闽财农指〔2019〕95号文件要求,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现将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15日-5月20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反映。
联系地址: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联系人:彭智发
联系电话:0595-22631202
附件: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实验室建设项目现场验收表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