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0-12-11 11:12 浏览量:1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泉州市洛江区应急管理局内设股室工作人员2名,其中办公室及综合岗位1执法协管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办公室及综合岗位1名)

1.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身体健康,遵守纪律,无违法违纪记录;

2.泉州市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以后出生),具备24小时值班需求;

3.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执法协管岗位(1名)

1.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身体健康,遵守纪律,无违法违纪记录;

2.泉州市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以后出生),具备24小时值班需求;

3.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221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填写《洛江区应急管理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和相关材料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qzljyjjzx@163.com,打包文件名统一为“姓名+应聘岗位”。相关材料包括:

1)报名表登记电子版(见附件);

2)2寸标准彩色数码证件照电子版;

3)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与招聘要求有关的证书扫描件。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岗位条件,方可报名;经洛江区应急管理局初步核验后,通知面试。

4.因处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时期,未接到面试通知请勿直接来访。

四、招聘方式

通过面试与对个人工作经历及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审核,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及薪资待遇

经面试和考察合格后,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洛江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试用期和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洛江区《关于规范编外用工招聘管理等工作的通知》(泉洛政人社〔2019〕118号)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招聘政策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联系人:小郑,电话:0595-22632007(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考察入围后需体检合格方能办理入职手续,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报名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则由其本人自行负责。对招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面试、招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4.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洛江区应急管理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泉州市洛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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