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洛江区2021年度第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公示
来源: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1-02-26 17:31 浏览量:1

为保障洛江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用地需要,维护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洛江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洛江区2021年度第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在充分听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专家学者的意见后,征求了有关部门、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意见。现将修改完善后的方案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洛江区自然资源局反馈。

一、基本情况

洛江区2021年度第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用地总规模为37.151公顷。项目位于洛江区河市镇坛顶村

二、公示期限

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5日

三、反馈方式

本方案在洛江区政府信息网站上公示和在成片开发范围内所在村公告栏公示后,河市镇坛顶村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应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充分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村民代表意见,并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向洛江区自然资源局反馈。

社会公众若对本方案有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洛江区自然资源局。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和分析,请如实写明提出意见者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人:陈雪青、陈艳玲

联系电话:0595-22632621

   箱:yd22632621@126.com

   址:洛江区万安街道安吉路231号洛江区自然资源局

   编:362011

 

附件:洛江区2021年度第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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