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的公示
来源: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时间:2024-09-20 15:31 浏览量:1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4〕11号)文件,经研究,同意下达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22.37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6日,公示期间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区农水局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咨询电话:22632155

  监督电话:22633809、12388

  附件: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分配表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4年9月20日

 

附件

 

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乡镇

金额

备注

1

河市镇

新告村

9

 

2

马甲镇

新庵村

7

 

3

虹山乡

苏山村

6.37

 

合计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