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洛江区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规定》文件,经研究,同意下达2024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二批)148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9月29日-2024年10月12日,公示期间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区农水局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咨询电话:22632155
监督电话:22633809、12388
附件:2024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4年9月29日
附件
2024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乡镇 |
金额 |
备注 |
1 |
马甲镇 |
53 |
|
2 |
罗溪镇 |
33 |
|
3 |
虹山乡 |
62 |
|
|
14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