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洛江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细化洛江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经研究,同意下达2024年区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五批)311.162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公示期间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区农水局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咨询电话:22632155
监督电话:22633809、12388
附件:2024年区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五批)分配表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4年11月25日
附件
2024年区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
(第五批)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乡镇 |
金额 |
备注 |
1 |
马甲镇 |
157.422 |
扶持项目6个 |
2 |
罗溪镇 |
75 |
扶持项目3个 |
3 |
虹山乡 |
39 |
扶持项目3个 |
4 |
区农水局 |
39.74 |
扶持项目3个 |
|
311.16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