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托底帮扶
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通知
各镇(乡)劳动保障事务所:
为贯彻省、市、区委和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统一部署,推进公益性岗位政策落实,充分发挥政策托底帮扶作用,助力精准就业扶贫工作,根据《洛江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8年洛江区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泉洛扶组〔2018〕1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公益性岗位安置扶贫激励机制的通知》(泉人社〔2018〕23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全区用于吸纳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公益性岗位指标计划数分解下达(详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着力建立脱贫长效机制,做好宣传发动,积极开发符合公共利益管理和服务类的公益性岗位,用于吸纳安置在法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帮助其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实现稳定脱贫。
二、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基层非营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社区矫正、群团工作、残疾人服务等基层岗位;
(二)城乡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道路交通、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等岗位;
(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具体包括保洁、保绿、保安等岗位。
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标准和年限、从业人员的招聘与管理程序、补贴的申报和拨付流程按照泉州市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关于实施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泉洛政人社〔2017〕17号)文执行。
三、各地在保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需求的前提下,可将公益性岗位吸纳安置对象延伸到(泉洛政人社〔2017〕17号文)中规定的其他就业困难援助对象。
四、各地要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填报《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2),于9月20日前汇总报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备案,联系电话:22633823,联系人:小郑。
附件1:洛江区吸纳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指标计划
附件2: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计划表
泉州市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7日
抄送:市人社局,各镇乡人民政府,区财政局、区扶贫办。
泉州市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7日印发
附件1
洛江区吸纳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公益性岗位指标计划
乡镇 |
岗位指标数 |
河市镇 |
15 |
马甲镇 |
15 |
罗溪镇 |
8 |
虹山乡 |
5 |
合计 |
43 |
附件2 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计划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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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码(非企业单位证书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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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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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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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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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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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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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人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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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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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名称 |
岗位数量 |
工作内容 |
薪酬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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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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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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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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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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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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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审核:
符合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规定条件,准予开设以上公益性岗位。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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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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