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双阳街道办事处预算说明
来源:双阳街道办事处 时间:2019-01-28 15:10 浏览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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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洛江区双阳街道办事处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2019年度洛江区双阳街道办事处预算公开表

 

 

 

根据《关于批复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泉洛财〔20191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双阳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完成各项任务。

(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街道工业以及与居民密切相关的第三产业,指导街道经济组织发展经济,拓宽经济活动的领域,为经济组织提供服务,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街道经济。把街道建设成为经济繁荣、文化发达、道德高尚、社会安定、生活方便、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城区。   

(三)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流动人员。

(四)开展社区服务、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社区优抚、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婚姻登记工作,兴办社会福利及残疾人福利事业,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工作。

(五)按照职责范围做好城市建设管理监察、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初级卫生保健、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环境保护、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救灾工作。

(七)维护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八)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促进居民委员会的依法建设和发挥"三自"(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

(九)向市、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等事项。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双阳街道办事处包括4个机关行政科室及7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行政机关科室

全额拨款

21

18

经济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

7

6

文化活动中心

全额拨款

2

2

劳动和社会保障所

全额拨款

2

2

农业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

5

4

环卫站

全额拨款

2

2

卫生和计生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

8

8

华侨农场办公室

自收自支

3

1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我街道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是: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产值172亿元,比增5%;完成财税收入4.43亿元,比增5%,其中中央级1.91亿元,比增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2亿元,比增5%;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亿元,比增5%;实现出口创汇2.32亿美元,比增5%。为实现上述目标,重点推进以下四大方面工作:

一)持续推动智能制造。主动对接融入“中国制造2025”城市试点示范,全力推动辖区智能装备产业集聚发展。一是抓好龙头企业服务工作。全力落实加快智能装备产业发展的八条措施及各级扶持智能装备发展相关政策,将政策红利转变为产业活力。支持智能制造龙头企业增资扩营、做大做强。力促嘉泰数控、铁拓机械等企业做大做强,形成龙头效应。积极引导企业将管理模式等向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移植,并推动嘉泰三期完成征迁并开工投建,力促洛江智能制造产业园朝阳分园提档升级。二是抓好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深化“数控一代”“智能一代”应用,引导纺织鞋服、工艺制品、卫生用品等优势传统产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加快“机器换工”,力促建成精品、标准化工厂。同时鼓励和引导传统产业主动融入“互联网+”,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综合竞争力。三是抓好新产业新经济培育。贯彻落实各级扶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政策措施,力促建成辖区人工智能重点应用示范项目。力促三一筑工(泉州)建筑科技产业园尽快落地投建,加快机器人检测试验研发中心等重要载体建设。聚焦高端装备、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大力支持龙头企业加快产业链整合提升和拓展延伸。支持协助西人马传感器申报纳入工信部工业强基项目和参与新材料、装备制造等军品研发生产,推动设立西人马物联网产业基金,围绕西人马等龙头项目招商引资,配合高端传感器产业链条。同时大力实施人才“港湾计划”,深入开展“引科技人才促项目落地”行动,力促一批高科技人才、高新技术项目落地。

(二)持续做强多元业态。主动融入“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城市”建设,加快辖区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集聚打造商贸核心区。一是推进沿万虹路汽车服务业“走廊”建设。做好万虹路两侧已入驻汽车4S店的跟踪服务工作,加快康明斯企业总部、洛江平安汽车城、梅赛德斯奔驰4S店、东风风神4S店、别克4S店、长城4S店、魏派4S店等7个项目投建运营,完善沿万虹路汽车销售服务商圈。二是提速发展商贸服务业。注重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培育定制、体验、智能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支持中闽爱心购物广场、福隆购物广场等现有商贸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巩固双阳农贸市场改造升级成果。引导餐饮、建材、金融等服务业入驻阳新街,进一步繁荣城区商业氛围,满足群众消费需求。加快发展现代物流,全力推动加快德邦东南总部(泉州)项目、新宜泉州枢纽物流中心等项目建设;支持天宇物流、安信物流增资扩营。引导完善电商平台,促进泉州国际商务城做大做强,打造成泉州市有影响力的电商服务和仓储物流基地。加快发展现代建筑业,落实“建筑业六条”,支持辖区建筑业企业提升资质档次,全力做好已引进企业的跟踪服务工作。加快房地产开发建设,力促完成南益?刺桐春晓、伟宏花园城、大唐阳光城?翡丽公馆等3个房地产项目建设任务。三是加快特色旅游文化品牌打造,落实中心城区“退二进三”政策,充分挖掘整合辖区内印尼特色美食、舞蹈、服饰等印尼归侨文化元素,加快推进特色文化品牌创建步伐,推动双阳文化发展繁荣。同时加快印尼归侨文化宣传载体项目建设,推动南山峇厘景观园一期项目建成投用,加快二期项目开工投建。四是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围绕拓展龙头企业上下游配套,强化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引进一批好项目、大项目,做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档次,力争超额完成年度招商(签约)任务。临近春节,全力办好春节期间招商推介会。

(三)持续打造品质城区。主动融入环湾、向湾、同城化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努力打造显山、见水、透绿的生态宜居城区。一是深入开展“项目攻坚2019”活动。继续开展征迁“清零”行动,力促完成洛江区西环路(双阳朋虹街-经九路)市政道路工程、阳江学园及阳江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公房清退、双阳市民广场项目、朋虹街延伸工程(万虹路至滨江路段)等4个项目征迁工作任务。加快塘西新南片区改造建设和阳江新城开发建设,力促完成阳江片区纵横支路网建设、新城路续建工程建设等,启动阳江片区滞洪区整治,并抓好片区公共配套建设。完善城区基础设施网络,力促完成物流园排洪渠、新南水库排洪渠等防洪排涝工程建设;11条市政道路“亮化”“绿化”工程建设;纬四路、经五路续建、西环路双阳段、福滨街(万虹路至阳光北路)、朋虹街延伸工程(万虹路至滨江路段)等市政道路工程建设;智能装备产业园朝阳分园基础设施和阳光中路提升工程建设。同时计划投入1.5亿元建设完成前洋安置小区项目三期。计划投入1200万元解决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力争完成新阳、前埭等8个社区3000多户居民自来水入户工程。二是做优做美人居环境。积极宣传各级出台的各类房地产市场政策,引导房产市场走健康发展之路,力争新开工房地产8万平方米、竣工5万平方米。推进完成石结构房屋年度改造任务。重拳治理“两违”、占道经营、施工扰民、“牛皮癣”等顽疾。落实市容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巩固环卫保洁工作市场化运作成果。深化城市“双修”、绿化提升“三年心动”,开展老旧小区和背街小巷综合整治,改造给排水、供电、供气等管网,完善健身、休闲、停车场等公共设施。实施绿化“五个提升”工程,推进“两高一通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取得实效。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完成年度林分修复工作。推进完成“两高”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任务。落实落细抓好“河长制”工作,强力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河道两岸违建、污水排放及福滨街水质整治力度,加强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全力做好返潮问题处置工作。

(四)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如期实现全面小康,扎实推进各项民生社会事业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一是着力推动教育优质发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配合区教育局完成闽南师大附小科技楼、阳江学园(小学部分)教学楼办公楼、双阳中小小学运动场以及双阳中心幼儿园阳江分园建设。二是着力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合率达到99.9% ;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缴费率达90%以上,并按时发放养老金。完善城乡社区救助体系,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制度,关心社会弱势群体,逐步解决辖区贫困户住房困难问题。完善阳山、新南等社区服务站建设,提高阳山居家养老照料中心服务水平,投入100万元改建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力度,提升突发事件应急水平。加强卫计基础工作,强化服务保障,全面实施两孩政策。三是着力提升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推行社会治安综合保险,深化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稳步提升综治“三率”水平。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善于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同步推进国防动员、双拥共建、民族宗教、防震减灾、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禁毒、防艾等各项工作,确保社会和谐未定、健康有序发展。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部门收入预算为896.70万元,比上年增加161.54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以及城乡开发支出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96.70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96.70万元,比上年增加161.5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53.04万元,公用支出24.66万元,项目支出21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96.70万元,比上年增加161.54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以及城乡开发支出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201.9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津贴等经费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7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其他社保缴费。

(三)事业运行89.5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津贴等经费支出。

(四)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37.80万元,主要用于党务工作者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五)华侨事务32万元。主要用于对华侨农场经费补助。

(六)其他文化支出21.65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津贴等经费支出。

(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98万元。主要用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所人员工资、津贴等经费支出。

(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8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其他社保缴费。

(九)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8.46万元。主要用于环卫站人员工资、津贴等经费支出。

(十)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80.54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心人员工资、津贴等经费支出。

(十一)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1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体制调整,将省级转移支付补助双阳农场的经费列入预算。

(十二)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70.04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干部的工资、津贴及社区办公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7.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53.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退休费、提租补贴、退休高龄补贴、社区主干工资及社区办公经费。

(二)公用经费24.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安排预算(控制数)2万元。主要用于出国考察(简要说明出国(境)团组目的),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安排预算(控制数)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用餐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安排预算(控制数)12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12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4.29%,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的数量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根据乡镇财政体制方案,无安排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双阳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双阳街道办事处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无绩效目标设置。

2、有关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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