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洛江区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预算说明
来源:区贸促会 时间:2019-01-28 15:15 浏览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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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洛江区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2019年度洛江区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表

        

 

 

 

 

2019年度洛江区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部门预算说明

 

根据《洛江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泉洛财〔20191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洛江区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联络工作,即组织和协调区经贸界人士、企业、团体举办或参加国(境)内外招商活动、经贸考察、劳务和技术合作与交流;邀请、接待和组织国(境)外人士、企业、团体来我区投资、经贸考察及项目洽谈等活动;促进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交流,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商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供服务;发挥民间外交的作用,增进与世界各国、各地区的友好往来;参加、组织或同国外相应机构合办有关国际经济贸易方面的国际会议。

(二)展览工作,即组织和协调区企业产品出国(境)参展、办展,组织、承办国(境)外来展。

(三)法律事务,即涉及投资、贸易、专利、商标、知识产权、仲裁等方面的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涉外经贸纠纷的调解等。

(四)受区政府委托承担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协调工作。

(五)信息咨询工作,即为中外企业提供国内外经贸信息及咨询服务;向经贸界推广世贸组织(WTO)和国际商会(ICC)制定的各种规则、惯例等,推动我区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

(六)会务工作,即发展会员,组织会员开展联谊交流、协作和培训等活动,沟通企业与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系,为会员提供服务。

(七)办理其他有关促进经济贸易发展的事宜和区政府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洛江区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包括1个机关行政科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贸促会

财政全额拨款

2

3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洛江区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适应经济新常态,强化贸促服务职能、创新贸促服务方式、提升贸促服务水平。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整合展览资源。组织和指导我区企业更多“走出去”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砖国家和“东盟10+3”等国家参展,把我区的产品、技术、设备等带出去,尤其是参加权威的、专业的世界性高端展会,高位嫁接,促进外贸优进优出,拓展海外市场。二是进一步优化法律服务。持续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以“提速、增效、减负”为目标,加快运用无纸化、电子化手段,不断提升原产地证书,特别是优惠原产地证等的签发效率,实现国际贸易通关便利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三是进一步强化国际联络,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积极引进适合我区产业政策发展的优质项目,促进我区产业转型升级,打造“数控一代”示范区。四是进一步细化会员服务。充分发挥国际商会机制优势,加强调查研究,了解会员企业的困难和诉求,有针对性为会员企业解决发展中面临的难题,争取在会员企业服务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洛江区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部门收入预算为44.02万元,比上年增加7.7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关于编报洛江区2019年度部门收支预算和2019-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泉洛财〔2018169号)的文件规定,各单位应按人均四个月工资预留安排原由区财政负担的年度绩效奖、年终一次性奖金、平安县(市、区)奖励金等,故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比2018年有所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02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4.02万元,比上年增加7.7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1.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公用支出9.3万元,经常性专项业务费支出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4.02万元,比上年增加7.7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关于编报洛江区2019年度部门收支预算和2019-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泉洛财〔2018169号)的文件规定,各单位应按人均四个月工资预留安排原由区财政负担的年度绩效奖、年终一次性奖金、平安县(市、区)奖励金等,故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比2018年有所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费用29.14万元。与上年支出相比增长20.46%,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往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列入该预算科目,故行政运行支出预算比2018年度有所增加。

(二)其他商贸事务运行14.88万元,与上年预算支出相比增长58.3%,主要原因是项目调整,往年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经费部分调整至经常性专项业务费支出中,故其他商贸事务运行支出预算比2018年度有所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0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1.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1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贸易促进委员会会员企业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洛江区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万元,2018年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调整,相应数据较往年发生变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洛江区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洛江区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贸促会共设置0个项目绩效目标。

2、有关情况说明

无。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2019年度洛江区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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