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洛江区教育局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区教育局 时间:2019-01-28 16:45 浏览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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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教育局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2019年度教育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2019年度洛江区教育局部门预算说明

 

根据《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泉洛财[2019]1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教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教育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区有关教育工

(二)    作的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全区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拟订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的全面实施;拟订全区教育政策,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实施全区义务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全区的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管理,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四)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组织实施全区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及教育方面的综合改革;指导、督导、评估各镇(乡、街道)及区属有关部门、行业的教育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社团组织的工作。

(五)负责本区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人事管理,统筹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主管全区教师工作,依法管理本区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聘、考核培训、表彰奖励;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六)负责提出本级财政预算内年度教育经费预算方案的建议;协助财政统筹安排和管理区本级财政下达的各类教育事业经费,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各类学校的收费标准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监督管理本系统的国有资产;指导、监督全区学校条件装备、基建工作;指导开展社会集资和创办各级各类教育基金会。

(七)督促、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建、思想政治、统战、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国防教育等工作。

(八)统筹协调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工作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指导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九)主管全区中学、中职学校的招生工作,统筹管理全区各类教育考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教育人才规划和预测。

(十)负责对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正确引导和依法管理,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十一)负责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洛江区教育局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4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洛江区教育局

行政运行

5

5

教育督导室

其他教育管理事务

10

10

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其他教育管理事务

2

2

招生考试办公室

其他教育管理事务

4

4

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其他教育管理事务

16

16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我区教育将继续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导下,在区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十三五”规划和《关于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补齐教育民生短板,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1、推进党建工作落实。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贯彻。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为全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的重大政治任务。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作风建设。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落实,持续抓好基层学校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2、强化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强化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和话语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导权。进一步加强各种思想文化阵地的管理,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水平。全面排查存在问题,完善工作措施,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学校各类宣传载体的管理和引导。

(二)加快教育民生工程进度

1、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年度建设项目,做好学位保障。2019年计划投资11226万元,实施重点建设项目8个:阳江学园(小学部分)、洛江实验小学第二校区、十一中扩建工程、闽南师大附小科技楼、泉州市实验小学洛江校区扩建工程、马甲中学学生公寓、塘西学园(预备)、河市第三中心小学(预备);实施为民办实事项目4个:河市第二中心幼儿园、双阳中心小学运动场、双阳中心幼儿园阳江分园建设、洛江区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学生宿舍楼和办公楼装修。

2、落实教育惠民政策。2019年计划投入2500万元,用于落实义务教育“四免一补”制度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寄宿生免住宿费、寄宿生交通补助费、职教助学金等助学政策。

(三)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1、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加快新建扩改幼儿园进度,计划2019年上半年接收前埭阳江安置小区和红树湾幼儿园,争取在明年秋季招生,2019年底前完成扩建马甲第二中心幼儿园。继续开展对民办幼儿园等级评估,实施《洛江区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工作的意见》,力争到2020年全区普惠性幼儿园学位达到总学位数85%的目标。

2、优化均衡义务教育办学。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推进特色学校创建活动,努力营造“一校一特色”良好格局,拟在阳江学园建设市实小洛江第二校区。认真做好省义务教育“小片区”管理改革推广工作,进一步健全薄弱学校帮扶机制和教师交流支教制度,提高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3、促进普通高中达标晋级。督促泉州第十一中学做好省一级达标高中迎检准备,指导奕聪中学进一步夯实基础,创建省一级达标高中,督促马甲中学做好三级达标复查反馈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继续实施普通高中特色办学多样化发展建设项目,努力构建“一校一方案、校校有特色”的发展格局,努力形成内涵兴校和特色强校的发展态势。做好新高考改革前期准备工作

4、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整合教育资源,加强泉州市敬德职业技术学校与福建经贸学校进行合作办学。实现优势互补,增强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的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四)深化素质教育内涵建设

1、坚持德育为先。强化德育机制建设。以文明校园、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开展校风建设年活动,努力形成师生文明守纪、积极进取,校园整洁有序、高雅和谐的良好局面。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主题,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实施德育“一校一品”计划,推动学校形成德育亮点,打造德育品牌亮点。

2、注重能力培养。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注重因材施教,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加快我区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建设,加强学生社会实践教育,将实践教育全面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教学实验、生产实习、技能实训,丰富学生课外生活,提升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促进全面发展。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省颁课程。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继续组织实施中小学生体育与艺术“2+1”项目,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一步加强社会教育机构办学行为和教辅市场管理。全面实施全区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五)强化教师队伍建设

1、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首位。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以每年9月“师德师风教育月”及庆祝教师节活动为契机,开展一年一主题的师德教育活动。强化师德考评,把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加大师德失范惩戒力度。

2、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招聘新任教师和编外合同制教师,改善教师队伍结构。通过分类分层组织教师全员培训,实施“校长素质提升工程”,认真落实“三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启动区级学科“名师工作室”建设。尽快出台关于区教职工调动的工作意见及公开遴选的相关规定。

3、完善教师队伍激励保障机制。组织开展第四次专业技术岗位全员量化竞聘工作,逐步建立“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激励机制。规范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行为和教师职称评聘工作,使报酬分配和职称评聘向关键岗位和优秀教师倾斜。提高农村教师补贴,2019年按普通、较远、边远分三类给予每人每月提高到450元、550元、700元;继续落实《洛江区班主任等级考评实施意见》。

(六)落实教育服务保障

1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继续实施“一师一机”信息工程,2019年计划为全区各中小学教师配备办公电脑400台,争取达到全区中小学教师每人配备1台计算机的目标。2019年拟建设1所智慧校园试点校、4间精品录播室,2间智慧课堂,逐步培育和树立一批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的示范典型,以点带面,推动我区智慧教育上新台阶。

2、深化校园安全管理。认真学习贯彻安全法律法规,全面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加强综合治理,深化宣传教育,深化“平安校园”等级创建,落实学校消防标准化创建活动,实施学校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体系,确保不发生涉稳事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维护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大局。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洛江区教育部门收入预算为17125.82万元,比上年增加10415.67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普通教育支出增加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纳入年初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625.82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50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7125.82万元,比上年增加10415.6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316.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30万元,公用支出94.55万元,项目支出10709.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625.82万元,比上年增加10596.87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专项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223.4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工资社保、办公费用支出。

(二)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485.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办公费用、教育设备等添加支出。

(三)其他普通教育支出:8452.0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部门专项项目支出。

(四)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2400.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部门专项项目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23万元,主要是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租补贴和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5500.00万元。比上年增加5500万元。主要是2019年新增项目纳入财政预算。

()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5500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建设项目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16.8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322.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94.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数)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安排预算(控制数)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7.00万元。主要用于省两项督导、教育强区、创新实验区检及上级安排的各项检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6.67%,主要原因是: 因八项规定原因,秉着逐年下降的原则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安排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去年持平,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洛江区教育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55万元,比2018年减少1314.40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相关经费不再通过教育局拨款,而是由区财政局直接下拨到学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洛江区教育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22.7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1322.7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教育局部门绩效目标3个,分别是教育支出专项、城市教育费附加、精准扶贫,涉及财政拨款资金5209万元。

2.有关情况说明

2019年教育经费保障坚持“法定增长”和“两个确保”,按照“两个只增不减”要求,积极争取上级奖补资金支持,坚持财政主渠道投入,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认真科学编制部门预算并严格执行,确保财政教育投入法定“三个增长”,优先保障教育资金。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2019年度教育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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