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2019年度区委政府办部门预算公开表
根据《关于批复2019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泉洛财〔2019〕1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二、 部门主要职责
政府办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和重要活动的安排,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的事项。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名义发布的公文,承担区政府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和区政府领导重要讲话稿等文稿的起草工作。办理市委、市政府及其各部、委、办、局发送区政府的公文。
(三)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园区管理机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四)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园区管理机构对区政府决定事项和省、市、区政府领导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负责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协调督促、落实反馈工作;负责省、市、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交办、督办工作。
(五)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各部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争议等相关事项,提出协调处理意见,并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七)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区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服务。
(八)负责区政府总值班室的管理工作,及时收集和报告突发事件信息,传达和督促落实区应急委领导、区政府带班领导对值班信息的指示,协调组织区应急委成员单位处置紧急重大事件;负责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参与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建设。
(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督促全区依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政务信息、电子政务等业务工作。
(十一)承担区人民政府法制办的日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受区政府委托办理区政府行政应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所规定的职责,梳理行政执法依据,规范执法行为,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建立行政调解机制,化解行政争议。
(十二)负责区国防动员委员会支前办公室、区政府打私办的具体工作。
(十三)协助区政府领导做好政府部门、上级领导、友好县(市、区)、旅外专家学者和海外重要宾客的联络、接待工作。
(十四)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和维护,电子政务规划和建设,视频会议系统保障和运管,机关大院国际互联网的使用和管理。
(十五)管理区委、区政府机关的基建、房产、安全保卫及其他行政事务,为区委、区政府领导及机关工作人员服务。
(十六)牵头负责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的日常工作。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开展督查。围绕中心工作任务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围绕提高效能优化服务情况开展督查
(十九) 绩效考评。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确定绩效管理目标及指标体系,采取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察访核验等方法进行评估。
(二十)受理效能投诉,建立和完善效能投诉信息管理机制。
(二十一)对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单位、人员进行效能问责。
(二十二)督促各区政府组成部门推行政务公开。
(二十三)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提出贯彻落实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建议。
(二十四)组织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区食安委部署的工作情况,开展食品安全调研活动。
(二十五)组织协调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处工作,督促检查开展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
(二十六)负责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汇总,总结交流经验和做法,上报和编发信息工作。
(二十七)定期召开有关会议,检查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研究落实区食安委部署的工作,通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情况。
(二十八)承办市食品办和区食安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区政府机关大院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区政府公务用车及公车运行平台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机关大院建设总体规划,房屋维修基建申请立项报批及基建资金管理;
(四)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办公用房、附属设施、直管住宅的调配管理及维护;
(五)负责区政府机关大院内的食堂、会议服务、日常卫生保洁、环境绿化美化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六)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区政府办包括1个机关行政科室及3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区政府办 |
行政 |
21 |
16 |
区政府总值班室 |
参公 |
4 |
2 |
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 |
参公 |
3 |
2 |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
事业单位 |
22人 |
16人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政府办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高效优质做好各项工作,提升“三服务”水平,为建设智造生态新城区做出更大贡献。重点工作包括:一是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办公室集体学习制度,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切实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完善办公室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干部职工党风廉洁和宗旨意识教育,促进全办队伍作风持续转变。二是高效严谨办文办会。完善非密电子公文系统和公文运转流程,进一步提高公文办理时效。严格公文制发审核把关,切实维护公文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强统筹协调调度,周密筹办各类会议和调研活动,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时间。三是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加强研究学习上级文件政策,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精心起草各类文字材料,不断提高文字材料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效性。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针对发展新情况、新问题,挖掘热点难点,及时采编信息上报。四是强化工作督促落实。对区委区政府决策和区领导交办的工作,定期开展督查并及时反馈。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加强跟踪督查,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市、区人大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五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政府部门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确保权力阳光运行。六是强化应急保障能力。强化信息员队伍建设,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责任,切实做好突发事件信息的上报工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切实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进一步规范机关大院日常管理,确保区政府大院安全有序。七是抓好区政府机关大院行政事务工作管理。做好会议、重要活动后勤保障,办公场所维护、配电室改造、饮水设施维护、加强机关食堂管理、机关大院卫生保洁等工作,维护机关大院正常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政府办收入预算为1948.12元,比上年增加492.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办公业务费用、物业整体外包预算等费用。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48.12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948.12万元,比上年增加492.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99.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1.2万元,专项业务费支出804.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948.12万元,比上年增加492.8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业务费用、物业整体外包预算等,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10301行政运行支出463.3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电话费)、临时工工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支出等。
(二)2010350事业运行支出118.6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电话费)、临时工工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支出等。
(二)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308.66万元。主要用于印刷材料费用、法制顾问费用、机关绿化、零星修缮费用、食安网格员费用、定制公交费用、平台驾驶员费用、平台车辆管理费用、食堂费用、物业整体外包费用、机关后勤人员安置费用等支出。
(三)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4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3.6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02.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541.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数)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安排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出境考察学习、对外交流、洽谈合作等。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 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标准。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安排预算2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来区调研、检查、督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 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安排预算36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36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 因公务车改革,单位按规定只保留部分公务车。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政府办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1.20万元,比2018年增加75.75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后勤服务中心账户合并到区政府办,增加食堂预算等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办采购预算总额21.5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21.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政府办共有车辆4辆,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共有车辆4辆,其中:党政主要负责人实物保障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区政府办共设置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2.有关情况说明
无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