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洛江区扶持建筑产业(企业)发展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2019-11-29 09:19 浏览量:1

2017年度洛江区扶持建筑产业(企业)

发展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评价单位:

集美大学地方财政绩效研究中心

评价组负责人:

魏  洁

联 系 电 话:

13860425042

项目起止时间:

2018年7月至2018年10月

 

 

 

 

2018年9月15日

 


 

 

 

绩效评价工作组主要组成人员

 

 

     集美大学财经学院   副教授

胡志勇   集美大学财经学院   副教授

     集美大学财经学院   副教授

     集美大学财经学院     

赵向莉   集美大学财经学院   副教授

朱晓霞   集美大学财经学院     

     集美大学财经学院     

张晓婷   集美大学财经学院     


 

2017年洛江区扶持建筑产业(企业)发展

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摘要] 集美大学地方财政绩效研究中心接受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委托,对2017年洛江区住建局扶持产业(企业)发展专项支出绩效进行评价。经过审慎和科学评估,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全体成员一致认为, 2017年洛江区住建局扶持产业(企业)发展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总分95.5分,评价等级为优秀。本报告详述了洛江区住建局扶持产业(企业)发展项目的基本情况、专项支出绩效评价的详细指标及指标分析,分析了扶持产业(企业)发展专项支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建议。

 

 

[关键词]  扶持产业(企业)发展  建筑产业 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

 

 

 

 

 

 

 

 

 


目录

引言 1

一、项目基本概况 1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1

(二)项目立项基本情况 2

(三)项目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 3

(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5

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6

(一)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6

(二)绩效评价方法 9

三、专项支出绩效分析 9

(一)项目投入17/20 9

(二)项目管理 20/20 11

(三)项目产出 29.5/30 13

(三)项目效益 29/30 16

四、专项支出存在的问题 19

(一)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细致,缺乏量化指标 19

(二)优惠政策所列奖项完成比率有待提高 19

(三)政策宣传力度须加大 19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20

(一)细化和量化绩效目标 20

(二)加大培育力度,全面反映政策预期效果 20

(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20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1

附录一  2017年洛江区扶持建筑产业(企业)发展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2

附录二  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调查问卷 24

 

 


引言

集美大学地方财政绩效研究中心接受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委托,对2017年洛江区住建局扶持产业(企业)发展专项支出绩效进行评价,编写《2017年洛江区扶持建筑产业(企业)发展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我中心接受委托后,依据《福建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闽财绩〔2015〕4号)和《泉州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规定》(2017年7月)的要求,组建了扶持建筑产业(企业)发展专项支出绩效评价小组,对2017年泉州市1200万元的扶持建筑产业(企业)发展专项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在泉州市洛江区住建局的配合下,我们进行了实地调研,通过收集、整理、汇总、分析相关绩效评价资料,对照评价指标和标准进行评议与打分,撰写了2017年洛江区扶持建筑产业(企业)发展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洛江区扶持建筑产业(企业)发展专项主要以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扶持我区建筑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意见》(泉洛政文〔2013〕132号)为立项依据。根据《若干意见》指引,该扶持发展专项主要面向洛江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登记、税收汇缴在洛江辖区内的建筑施工、工程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劳务分包、爆破与拆除、材料检测等类别的建筑业企业。扶持发展专项以奖励金的形式发放给符合条件的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以前一年纳税证明、资质晋升证明、招商引资证明、优先选择区内企业承建项目证明等进行申报。发展专项2017年全年计划安排资金1200万元,实际拨付2438.28万元。

扶持建筑产业(企业)发展专项审批工作由街道、区住建局、发改局、财政局等共同实施。区住建局为预算执行单位。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扶持建筑产业(企业)技改及发展专项由洛江区住建局为预算执行单位,由建工股具体负责申报企业资格认定。

建工股的工作职责是: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指导和规范全区建筑市场、配合管理有形建筑市场;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开展国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管理工程报建工作;负责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制品、室内外装饰装修、建筑金属机构、建筑幕墙、设备安装、工程造价咨询等单位的资质初审和管理;组织实施全省工程建设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建设项目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和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投资估算指标;负责管理全区工程建设人工材料、机械、设备预算价格工作;指导和管理建设工程成本价的核定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行业重点科技发展项目计划;组织编制区域内技术引进规划和计划;组织科技交流和技术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消化、吸收、创新工作;负责化学建材、智能化系统工程、建筑节能、建设“五新”技术的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行业科技成果的初评管理及行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负责全区工程建设程序的规范和管理;负责全区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审批核发和管理;负责全区工程质量监督,参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管理建设监理工作,负责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初审和管理;综合管理工作质量与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区基建材料供应单位的资格审核和管理以及监理、施工等单位的业绩考核。

(二)项目立项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依据

项目立项依据是《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我区建筑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意见》(泉洛政文〔2013〕132号)、《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2015年清理结果的通告》(泉洛政文〔2015〕6号)和《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议纪要》([2017]1号)。2017年区财政安排扶持建筑产业(企业)技改及发展专项资金1200万元,由泉州市洛江区住建局建工股具体负责。

2.项目主要内容

2013年起,泉州市洛江区为促进辖区建筑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升辖区建筑业竞争力,对辖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登记、税收汇缴在洛江辖区内的建筑施工、工程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劳务分包、爆破与拆除、材料检测等类别的建筑企业实施财政专项资金扶持政策。扶持方式是以奖励金的形式发放给申报审核通过的企业。申报企业以2016年的纳税证明、资质晋升证明、招商引资证明、优先选择区内企业承建项目证明等进行申报。

具体奖励内容包括:(1)经营贡献奖励。面向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辖区内劳务分包、爆破与拆除、材料检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企业,以企业年度回乡缴纳所得税或在辖区年纳税完税凭证为依据,根据企业达到的要求给予相应级别的奖励;(2)资质晋级奖励。面向辖区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以企业主项资质晋升证书、资质增项或增项升级资质证书为依据,根据企业达到的要求给予相应级别的奖励;(3)开拓市场奖励。面向跨县(市、区)、跨地区、跨省(市)承包工程的建筑企业和外出建安企业,以企业回乡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回乡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为依据,根据企业达到的要求给予相应级别的奖励;(4)引进总部建筑企业奖励。面向甲级资质的设计、勘察等建筑行业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以企业迁入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完税凭证为依据,根据企业达到的要求给予相应级别的奖励;(5)招商引资奖励。面向符合“回归”或“引进”要求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以及符合要求的引进人,以企业迁入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完税凭证为依据,根据企业达到的要求给予相应级别的奖励;(6)质量、安全兴企奖励。面向在本辖区注册并在辖区内施工的企业,以获奖证书、主编资格证明、专利认定证书、工法认定证书为依据,根据企业达到的要求给予相应级别的奖励;(7)鼓励企业上市奖励。面向辖区内符合改制上市条件的建筑企业,根据企业达到的要求给予相应级别的奖励;(8)突出贡献奖励。面向年纳税达1000万元的建筑企业,根据企业达到的要求给予相应级别的奖励;(9)优先选择区内企业承建建设项目奖励。面向辖区民营企业在投资项目、房地产项目、工业项目等建设工程时优先选择区内建筑企业的,以所选建筑企业完税凭证为依据,按要求奖励该民营企业。

(三)项目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    

依据《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我区建筑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意见》(泉洛政文〔2013〕132号)、《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2015年清理结果的通告》(泉洛政文〔2015〕6号)和《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议纪要》([2017]1号)精神,由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统筹资金,由区住建局对申报建筑企业和民营企业进行资格认定,再由区财政局对审核通过的建筑企业下达奖励金。发展专项2017年全年计划安排资金1200万元,实际拨付2438.28万元,拨付共分6次完成。

1.2017年1月10日,洛江区财政局下达“优先选择区内企业承建建设项目奖励”资金2笔共142970.88元。获奖企业共1家。见《财政资金事项建议呈报表》(政府办[2016]923号)和《财政资金事项建议呈报表》(政府办[2016] 981号)。

2.2017年2月10日,洛江区财政局下达“经营贡献奖励和开拓市场奖励”资金共10953425.88元。其中,经营贡献奖1400000元,开拓市场奖9553425.88。获奖企业共7家。见《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泉州市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兑现我区建筑企业经营贡献奖及开拓市场奖励的请示》(泉洛财[2017]15号)。

3.2017年3月15日,洛江区财政局下达“经营贡献奖励和开拓市场奖励”资金共7475399.64元。其中,经营贡献奖800000元,开拓市场奖6675399.64。获奖企业共6家。见《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泉州市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兑现我区第二批建筑企业经营贡献奖及开拓市场奖励的请示》(泉洛财[2017]34号)。

4.2017年8月21日,洛江区财政局下达“资质晋级奖励、经营贡献奖励和开拓市场奖励”资金共3800258.46元。其中,资质晋级奖励250000元,经营贡献奖50000元,开拓市场奖3500258.46元。获奖企业共7家。见《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泉州市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兑现我区第三批建筑企业奖励的请示》(泉洛财[2017]115号)。

5.2017年11月1日,洛江区财政局下达“资质晋级奖励”资金1000000元。获奖企业共1家。见《财政资金事项建议呈报表》(政府办[2017]517号)。

6.2017年12月1日,洛江区财政局下达“经营贡献奖励、开拓市场奖励、招商引资奖励和优先选择区内企业承建建设项目奖励”资金共1010723.46元。其中,经营贡献奖239399.96元,开拓市场奖455110.34元,招商引资奖励185493.8元,优先选择区内企业承建建设项目奖励130719.36元。获奖企业共4家。见《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泉州市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兑现我区第四批建筑企业奖励的请示》(泉洛财[2017]166号)。

小结

2017年度专项资金拨付时间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资金已于当年全部到位。资金下达方面不存在滞后性;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每笔下达资金都有明确区财政局请示文件和区政府批复文件;文件均附有资金使用的明确去向,做到专款专用,透明清楚;资金拨付凭据、银行进账单及记账凭证等完整准确,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1.项目总体绩效目标

项目总体绩效目标着眼于促进洛江区建筑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升洛江区建筑业竞争力。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鼓励建筑企业在本辖区注册设立总部,同时吸引外地建筑企业总部迁入本辖区,实现辖区内建筑企业数量增加,提升本辖区建筑产业规模;推动建筑企业资质增加;促进建筑企业资质晋升,特别是一级/特级资质的晋升;促进建筑企业提升建筑施工质量、促进技术研发、注重施工安全;鼓励辖区内建筑企业上市,提高企业募资能力和影响力;鼓励优先选择区内企业承建建设项目;鼓励建筑企业开拓市场,跨县(市、区)、跨地区、跨省(市)承包工程,增加企业营业收入。

2.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2017年洛江区财政局继续对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奖励。所设奖励种类包括:(1)经营贡献奖励;(2)资质晋级奖励;(3)开拓市场奖励;(4)引进总部建筑企业奖励;(5)招商引资奖励;(6)质量、安全兴企奖励;(7)鼓励企业上市奖励;(8)突出贡献奖励;(9)优先选择区内企业承建建设项目奖励。

根据预算执行单位洛江区住建局2017年绩效目标自评表,2017年预计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数量为16家。

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一)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财政部、福建省和泉州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要求,依据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及经济性原则,参考2017年度泉州市洛江区住建局扶持产业(企业)发展专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和预算项目绩效监控情况,并结合扶持产业(企业)发展专项政策精神,围绕项目投入项目管理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四个方面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22个三级指标。指标体系设定满分值为100分,其中:项目投入20分;项目管理20分;项目产出30分;项目效益30分。基于外部独立评价的特点和要求,指标设置和评分标准力求可行性、客观性、科学性与简明性。具体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见表1(实际评价得分见附件)

1     洛江区住建局扶持产业(企业)发展专项绩效评价指标表

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项目

投入
(20分)

项目立项
(10分)

立项规范性

(5分)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符合现行政策导向,计2分;基本达到计1分;未达到不得分。
项目立项及申报程序规范,材料完整、逻辑合理,计3分。;基本达到计1分;未达到不得分。

目标明确性
及合理性

(5分)

设置了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内容完整并细化为具体、合理的绩效指标,计3分;基本达到计1分;未达到不得分。

绩效目标可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2分;基本达到计1分;未达到不得分。

资金安排
与落实
(10分)

资金支出计划

(5分)

预算安排文件和项目资金测算文件齐全,计2分;基本达到递减1分;未达到不得分。
制定合理的资金拨付计划和拨付办法,计2分;基本达到递减1分;未达到不得分。

资金拨付方式和拨付周期明确,计1分;否则不得分。

资金到位率

(3分)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年初预算安排资金)×100%。
到位率≥100%,计3分;到位率<100%,计0分。

资金到位及时率

(2分)

资金按《预算法》及资金下达文件要求按时到位,计2分,每迟1个月扣1分,扣完为止。

项目

管理
(20分)

业务管理
(8分)

管理制

度健全性

(4分)

主管部门或项目单位制定了相应健全的业务管理制度,计2分;基本达到计1分;未达到不得分。
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善,计2分;基本达到计1分;未达到不得分。

管理制度

执行有效性

(4分)

项目实施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制度、程序执行,计2分;基本达到计1分;未达到不得分。
相关人员熟悉相应的管理制度,计1分;未达到不得分。

业务执行过程有关资料完整,归档及时,计1分未达到不得分。

财务管理
(12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

(2分)

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计1分;否则不得分。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符合财政预算、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计1分;否则不得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

(4分)

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法的规定,计1分。

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1分。

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1分。

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1分。

资金使用率

(2分)

得分=资金有效使用率×2

资金有效使用率=(实际使用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
支出资金额:指截止2017年12月31日,项目列支资金;
实际到位资金:指截止2017年12月31日,财政到帐资金;

会计信息规范性

和完整性

(4分)

项目相关的会计核算完全规范,计2分;基本达到计1分;未达到不得分。项目会计核算相关资料完整,计2分;基本达到计1分;未达到不得分。

项目产出
(30分)

建筑企业业奖励

(24分)

奖励种类完成率(8分)

2017年申报及兑现的建筑企业奖励种类数达到50%及以上,计8分;每减少1种,扣2分;无奖励,扣8分。

奖励数量完成率(8分)

以年度预算数为标准,奖励的企业家数不低于预算数,计8分;每减少1家,扣0.5分,扣完为止。

奖励质量

(8分)

经营贡献奖中20万及以上奖励占比达50%,计2分;每减少10%,扣0.5分。

开拓市场奖中50万及以上奖励占比达50%,计2分;每减少10%,扣0.5分。

主项资质晋升特级(/一级)的,计2分;

特级/一级资质企业增项或增项升级的,计1分;

有引进总部/招商引资/质量安全/上市/突出贡献奖励,计1分

非建筑企业奖励
(6分)

优选区内企业承建建设项目

(6分)

本区民营投资企业优先选择区内建筑企业作为项目承包人获得奖励笔数≧3,计6分;2次,计4分;1次,计2分;0次,计0分。

项目效益  (30分)

经济效益
(10分)

行业产值增长率(5分)

行业产值比上一年增长25%,计5分;每减少5%,扣1分,扣完为止。

行业纳税额
增长率(5分)

行业纳税额比上一年增长25%,计5分;每减少5%,扣1分,扣完为止。

社会效益
(10分)

从业人员增长率

(5分)

直接从业人员增长15%及以上,计5分;每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

区内注册企业
增长率

(5分)

区内注册企业数量增加增加15%,计5分;每减少3%,扣1分,扣完为止。

可持续

效益
(5分)

政策宣传效率

(2分)

知晓度达到85%以上,计2分;介于于65%—85%,计1分;小于60%,计0分。

申报效率

(3分)

奖励申报流程简便,兑现及时,计3分;基本达到计1分;未达到不得分。

满意度
(5分)

获奖企业满意度

(5分)

获奖励建筑企业综合满意度达85%以上,计5分;介于75%-85%,计3分;介于65%-75%,计1分;小于65%计0分。

评价等级

优秀(S90)  良好(90S75)  合格(75S60)  不合格(60

(二)绩效评价方法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方法是指评价单位运用一定的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评价项目的绩效目标预算安排执行结果所采取的综合性评价方法。评价小组根据福建省财政厅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规定,参照闽财绩〔2013〕7号文中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及《泉州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规定》,并结合2017年洛江区扶持建筑产业(企业)专项支出实际情况,设置绩效评价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

评价小组采用成本效益法和比较分析法等绩效评价方法,运用级差法和比例法评分标准设定方法,对2017年洛江区扶持建筑产业(企业)专项支出进行简明、客观和科学的评价

三、专项支出绩效分析

为了全面、客观、有效地进行绩效评价,评价小组审阅了洛江区住建局提供的专项资金使用相关资料,包括:预算及预算执行报告、立项文件、项目申报资料(申报表、区内完税证明、资质晋级证明、招商引资证明、优选区内建筑企业证明)与批复文件、财政资金支出明细与记账凭证、企业收款凭证;与洛江区住建局进行座谈;抽样调研建筑企业并发放调查问卷。通过对4大类22项指标的逐项评价,对2017年洛江区扶持建筑产业(企业)发展专项支出的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一)项目投入17/20)

项目投入指标用于评价项目立项和资金安排与落实情况。项目立项依据是否充分、是否针对项目设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置是否有效,即是否具体、恰当、可量化。项目投入分为2个二级指标和5个三级指标。

 

1.项目立项 (7/10)

项目立项指标用于评价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经济发展规划,是否满足城市发展规划;项目是否设有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是否明确、细化、可量化。项目立项指标分解为立项规范性和绩效目标明确性及合理性等2个具体评价指标。

1)立项规范性 5/5)

2017年洛江区扶持建筑产业(企业)发展专项依据《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我区建筑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意见》(泉洛政文〔2013〕132号)、《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2015年清理结果的通告》(泉洛政文〔2015〕6号)和《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议纪要》([2017]1号)而设立,立项依据充分。该项目立项符合洛江区促进建筑业快速发展,提升建筑业竞争力的政策导向。

2016年12月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了洛江区财政局提请审议的《洛江区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项目立项及申报程序规范。

该项指标得5分。

2)绩效目标明确性及合理性 2/5)

该发展专项设立了《2017年扶持产业(企业)发展专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由洛江区财政局批复(见泉洛财[2017]126号)。申报表中所显示的绩效目标设置不够规范,三级指标的设置不够全面、细致。此处扣2分。

绩效目标的可衡量性指标不够充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部分没有设置可量化指标。此处扣1分。

该项指标得2分。

2.资金安排与落实 (10/10)

资金安排与落实指标分解为资金支出计划、资金到位率和资金到位及时率等3个具体评价指标。

1)资金支出计划5/5)

根据2017年洛江区财政预算(草案)报告,洛江区财政局预算统筹安排3000万扶持产业(企业)专项资金,科目编码2150899,科目名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其中包含扶持建筑产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200万。资金测算以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为依据。预算安排文件和项目资金测算文件齐全。

该项指标得5分。

2)资金到位率 3/3)

资金到位率是指实际到位资金与年初预算安排资金的比例。2017年发展专项年初预算安排资金1200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实际拨付2438.2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该项指标得3分。

3)资金到位及时(3分)

资金到位时效是指资金是否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的进度。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全部通过财政系统指标支出,直接到达政策扶持企业。根据依据《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我区建筑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意见》(泉洛政文〔2013〕132号)中奖励申报和资金下达管理的规定,以及洛江区财政局资金下达文件,专项资金已全部及时下达到企业

该项指标得3分。

(二)项目管理 20/20)

项目管理指标用于评价主管部门或预算执行单位相关业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和合理性,以及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和合规性。项目管理指标分解为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2个评价指标。

1.业务管理 (8/8)

业务管理指标分解为管理制度健全性和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等2个具体评价指标。

1)管理制度健全性 4/4)

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旨在评价业务主管部门或项目单位是否已对扶持产业(企业)支出项目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洛江区财政局作为业务主管部门,设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见泉洛政文〔2013〕132号),通过设置扶持区内建筑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奖励制度、规范申报程序和申报管理,以合法、合规、完整的业务管理制度,保障发展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和及时兑付。

该项指标得4分。

2)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 4/4)

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指标旨在评估相关人员是否熟悉并遵循相应的管理制度;是否能按照相应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业务执行过程有关资料是否完整,归档是否及时。

根据与住建局的座谈和实地调研,评价小组认为项目单位相关人员熟悉管理制度的内容,实际工作中能够遵循该管理制度,并且按照该管理制度有效执行工作任务。业务执行过程有关资料完整,归档及时。

该项指标得4分。

2.财务管理 (12/12)

财务管理指标用于评价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的健全性,会计核算的规范性。评价资金是否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财政专户直接支付,项目支出是否按照预算执行,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是否按规定开展监督检查。财务管理指标分解为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会计信息规范性和完整性等4个具体评价指标。

1)管理制度健全性 2/2)

理制度健全性指标用于评价发展专项是否设置资金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洛江区财政局和住建局对相关经费管理的财务制度包括《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审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泉财会[2016]403号)、《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泉州市洛江区审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泉洛财[2016]101号)。本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符合财政预算、财务会计制度规定。

该项指标得2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 4/4) 

资金使用合规性是用于评价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专项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通过审阅项目申报资料(申报表、区内完税证明、资质晋级证明、招商引资证明、优选区内建筑企业证明)与批复文件、财政资金支出明细与记账凭证、企业收款凭证等,评价小组认为扶持建筑产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各类支出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该项指标得4分。

3)资金使用率 2/2) 

资金使用率是指实际使用资金与实际到位资金的比例。根据住建局提供的23家企业共42次奖励银行收款凭证,截止2017年12月31日,扶持建筑产业(企业)发展专项实际到位资金2438.28万元,实际资金支出2438.28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

该项指标得2分。

4)会计信息规范性和完整性 4/4)

会计信息规范性和完整性指标旨在评估会计核算资料是否完整且入账及时。根据住建局提供的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明细和记账凭证,扶持建筑产业(企业)发展专项支出的会计核算资料完整,入账及时。

该项指标得4分。

(三)项目产出 29.5/30)

项目产出指标是评价专项资金的使用是否达到年初预算目标的要求。根据2017年洛江区扶持建筑业发展壮大的工作要点,项目产出指标分解为建筑企业奖励和非建筑企业奖励等2个具体评价指标。

1.建筑企业奖励 (24/24)

建筑企业奖励指标用于评价专项资金促进建筑业发展的直接作用。该指标分解为奖励种类完成率和奖励数量完成率等2个具体评价指标。

1)奖励种类完成率 8/8)

奖励种类完成率指标用于评价专项资金是否起到全面促进洛江区建筑业发展壮大的作用。根据2017年洛江区财政局扶持建筑产业(企业)发展壮大相关文件,针对建筑企业的奖励种类有8种:(1)经营贡献奖励;(2)资质晋级奖励;(3)开拓市场奖励;(4)引进总部建筑企业奖励;(5)招商引资奖励;(6)质量、安全兴企奖励;(7)鼓励企业上市奖励;(8)突出贡献奖励。评价小组结合奖励申报条件的难易程度,以及洛江区建筑业发展实际情况,设置奖励种类完成率指标值,达到50%得满分。

根据2017年实际申报和兑现情况,奖励种类有经营贡献奖励、资质晋级奖励、开拓市场奖励和招商引资奖励等4种,达到50%。

该项指标得8分。

2)奖励数量完成率 8/8)

奖励数量完成率指标用于评价发展专项对区内企业奖励数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要求。根据《2017年扶持产业(企业)发展专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17年预计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数量为16家,实际奖励数量为23家,共42次。完成绩效目标要求。

该项指标得8分。

3)奖励质量 7.5/8)

奖励质量指标用于评价专项资金产出质量,即专项资金的使用是否从行业规模、资质和安全水平等方面提升了洛江区建筑行业水平。评价小组根据《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我区建筑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意见》(泉洛政文〔2013〕132号)的精神,结合与住建局座谈中了解到的各类奖励获奖难易度,以及近三年企业获奖情况(见表2),设置了奖励质量指标值。具体来说:

经营贡献奖励和开拓市场奖励是以企业纳税能力划分奖励档次,纳税水平的高低与企业产值和回乡纳税意愿有关,都会对洛江区建筑行业的规模有影响。因此,两项奖励分别以中间档次为分割线,即经营贡献奖20万及以上、开拓市场奖50万及以上奖励占该奖励发放数的比值达50%,作为满分值标准,得2分;每减少5%,扣0.5分。

资质晋级奖励用于促进企业提升资质,促进区内建筑行业实力增强。评价小组根据结合实地调研情况和获奖难易度,以当年有主项资质晋升特级(/一级)奖励作为满分值标准,得2分;有特级/一级资质企业增项或增项升级奖励作为满分值标准,得1分。

引进总部/招商引资/质量安全/上市/突出贡献等奖励对洛江区建筑业整体水平的提升有促进作用。评价小组根据结合实地调研情况和获奖难易度,以当年有其中任一种奖励作为满分值标准,得1分。

上述奖励中,2017年开拓市场奖励≥ 50万的比率是47%,扣0.5分,其余奖励质量得满分。因此,该项指标得7.5分。

2    2017年扶持建筑产业(企业)发展奖励情况表

时间

总体情况

建筑企业

非建筑

企业

奖励

企业

(家)

奖励

笔数

(笔)

经营贡献奖

开拓市场奖

晋级奖励情况

其他奖励(笔)

奖励

笔数

≧20万

(笔)

奖励

笔数

≧50万

(笔)

晋升

一级

(家)

招商

引资

安全

兴企

上市

引进

总部

突出

贡献

优选

区内

2015

18

26

8

6

17

11

1

0

0

0

0

0

0

 

2016

19

31

10

7

18

9

2

0

1

0

0

0

0

 

2017

23

43

20

10

17

8

1

1

0

0

0

0

4

数据来源:根据住建局提供资料整理.

 

2.非建筑企业奖励 (6/6)

非建筑企业奖励指标用于评价专项资金促进建筑业发展的间接作用

根据2017年洛江区财政局扶持建筑产业(企业)发展壮大相关文件,针对非建筑企业的奖励种类有1种:区内民营投资企业优先选择区内企业承建建设项目奖励。评价小组根据实际调研情况,设置非建筑企业奖励指标值,有3家及以上民营投资企业优先选择区内企业承建建设项目,进行奖励申报并兑现的得满分。

2017年洛江区有3家民营投资企业共4笔获得该项奖励,达到满分标准。三家企业是:泉州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泉州全鑫置业有限公司和泉州美裕置业有限公司。

该项指标得6分。

(三)项目效益 29/30)

项目效益指标是评价财政资金的引导和促进作用。通过促进建筑产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是否促进建筑产业产值增长、纳税额增长、行业从业人员增加和区内注册企业数量增加,从而推进了本区建筑业的发展壮大。项目效益指标分解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效益和满意度等4个具体评价指标。洛江区建筑业发展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数据见表3。

1.经济效益 (10/10)

建筑企业奖励指标用于评价专项资金对洛江区建筑业产值增长和纳税增长情况。该指标分解为行业产值增长率和行业纳税额增长率等2具体指标评价。

1)行业产值增长率 5/5)

建筑业产值增长率指标用于评价建筑发展趋势和运行质量。评价小组根据洛江区建筑业2015年和2016年产值增长情况,并结合2017年全国建筑业整体发展规律和趋势,设定行业产值增长率指标满分值。2017年洛江区建筑业产值增长率达到24.7%,基本达到指标设定满分值25%。

该项指标得5分。

2)行业纳税额增长率 5/5)

行业纳税额增长率指标是用于评价建筑发展对洛江区经济总体发展对贡献度。评价小组根据洛江区建筑业2015年和2016年纳税额增长情况,设定行业纳税额增长率指标满分值。2017年洛江区建筑业纳税额增长率达到43.32%,超过指标设定满分值25%。

该项指标得5分。

2.社会效益 (10/10)

社会效益指标用于评价专项资金对洛江区建筑业行业从业人员增加和区内注册企业数量增加的影响作用。该指标分解为从业人员增长率区内注册企业增长率2具体评价指标。

1)从业人员增长率 5/5)

从业人员增长率指标用于评价专项资金促进建筑就业人数的增长这一社会影响。评价小组根据洛江区建筑业2015年和2016年纳税额增长情况,并结合2017年全国建筑业从业人员增长情况,设定行业从业人员增长率指标满分值。2017年洛江区建筑业从业人员增长率达到16%,超过指标设定满分值15%。

该项指标得5分。

2)区内注册企业增长率 5/5)

区内注册企业增长率指标用于评价专项资金促进洛江区注册企业数量增长,从而推动建筑业规模扩张这一社会影响。评价小组根据洛江区建筑业2015年和2016年区内注册企业增长情况,设定行业区内注册企业增长率指标满分值。2017年洛江区区内注册建筑企业增长率达到44.1%,超过指标设定满分值15%。

该项指标得5分。

表3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数据

时间

行业产值

行业纳税额

行业从业人员
增长率
(%)

区内注册

企业数
(家)

区内注册企业
增加率
(%)

产值
(千万)

增长率
(%)

纳税额

(万)

增长率
(%)

2015

1077.5

 

17814

2.8

63.2

62

6.9

2016

1318.3

22.3

21411

20.2

36.1

68

9.6

2017

1643.7

24.7

30687

43.32

16

98

44.1

说明:2017年全国建筑业产值增长率为10.5%,从业人员增长率为6.8%。

数据来源:区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住建局和中国建筑业协会。

 

3.可持续效益 4/5)

可持续效益指标主要评价项目是否建立了有效的政策宣传机制和奖励申报机制。也就是说,通过提高政策宣传效率,降低企业知晓当前优惠政策及变动的时间成本;简便高效的奖励申报流程,降低企业获得奖励的时间成本。该指标分解为政策宣传效率和申报效率。

1)政策宣传效率 1/2)

政策宣传效率指标用于评价扶持产业(企业)发展优惠政策的宣传是否全面、及时和到位,区内相关企业是否对扶持政策充分了解。评价小组通过实地走访和发放问卷调查,对该专项资金的政策宣传和知晓度进行评价。本次评价发放并收回调查问卷48份,占现有建筑企业的30%。其中,15家建筑企业获得过奖励,33家未获得过奖励。获奖企业对政策熟悉度高;熟知与企业相关的奖励申报最低要求;获知政策的渠道为“下达文件”。33家未获奖企业中有15家在选择政策知晓度时选择“了解一点”,16家选择“熟悉”;有15家不知道与企业相关的奖励申报最低要求;获知政策的渠道大多数为“下达文件”,个别企业选择“自行搜索官网”。评价小组结合实地走访和问卷结果,酌情扣1分。

该项指标得1分。

2)申报效率 3/3)

申报效率指标用于评价奖励申报机制的效率,即奖励申报流程清晰性、程序便捷性、信息反馈及时性和奖励兑现及时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通过对获奖励企业问卷调查结果分析,评价小组认为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申报流程清晰,程序便捷,反馈及时,兑现及时。

该项指标得3分。

4.满意度指标 (5/5)

满意度指标针对本年度发展专项资金下达的企业,从申报机制、政策兑现及对本企业发展的影响进行评价。15份获奖励企业调查问卷显示,企业对申报机制效率和政策兑现及时性的认可度高。此外,对企业发展的影响是:营业收入增长10%及以上的有5家,6-9%有2家,3-5%有2家,2%以内有4家,可见扶持资金对企业发展有较为显著的影响。综合来看,获奖励建筑企业对发展专项的实施和执行是认同和满意的,满意度100%。

该项指标得5分。

 

小结

扶持建筑产业(企业)发展专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满分值为100分,设置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22个三级指标。通过上述对10个二级指标和22个三级指标的逐项分析,扶持建筑产业(企业)发展专项绩效评价最终得分95.5分。4个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如下:项目投入满分值20分,17分;项目管理满分值20分,20分;项目产出满分值30分,29.5分;项目效益满分值30分,29分。

四、专项支出存在的问题

总体而言,2017年度洛江区扶持建筑产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达到预期的目标,对洛江区建筑业发展壮大效果显著。但是,该项目运行中仍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

(一)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细致,缺乏量化指标

一是在住建局的绩效目标申报表中,项目产出过于粗略,没有全面细致的反映出发展专项的预期成果,亦没有对产出设置全面的量化指标,无法对产出的质量进行考量。

二是经济效益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没有具体的反映对经济(行业产值、纳税额)和社会(就业、企业数量)产生影响的指标,亦没有设置全面的量化指标,无法对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后对区内经济和社会是否产生影响和影响程度进行考量。

(二)优惠政策所列奖项完成比率有待提高 

扶持建筑产业(企业)发展专项所依据的区政府文件中,针对建筑企业的奖励种类有8种:(1)经营贡献奖励;(2)资质晋级奖励;(3)开拓市场奖励;(4)引进总部建筑企业奖励;(5)招商引资奖励;(6)质量、安全兴企奖励;(7)鼓励企业上市奖励;(8)突出贡献奖励;针对非建筑企业的奖励有1种:民营企业优先选择区内建筑企业承建建设项目;奖项共有9种。根据住建局提供的资料2017年实际申报和兑现情况,奖励种类有经营贡献奖励、资质晋级奖励、开拓市场奖励、招商引资奖励和民营企业优先选择区内建筑企业承建建设项目等5种,其他奖项均未有企业涉及。

(三)政策宣传力度须加大

政策宣传到位,政策解释清晰,政策流程便捷,是该发展专项实施和执行可持续的主要方面,缺一不可。在收回的48分调查问卷中,除了获奖励企业对政策充分了解外,33份未获过奖励企业中有15家在选择政策知晓度时选择“了解一点”;有15家不知道与企业相关的奖励申报最低要求;获知政策的渠道有个别企业选择“自行搜索官网”。因此,关于扶持产业(企业)发展专项的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须进一步加强。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2017年度洛江区扶持建筑产业(企业)发展专项支出绩效评价评分为95.5分(见附录一),综合评价优秀。针对专项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中被酌情扣分的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提出以下几条完善意见,以期未来能完善扶持建筑产业(企业)发展专项支出的绩效管理。具体建议如下:

(一)细化和量化绩效目标

扶持建筑产业(企业)发展专项支出绩效目标在明确产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内容的情况下,细化评价指标,从数量、质量和预期效益等要素上进行细化,尽可能采用定量表述,确实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再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

(二)加大培育力度,全面反映政策预期效果

在扶持建筑产业(企业)发展专项所列优惠政策奖励中,结合实际情况,有5类奖项获奖难度高,即引进总部建筑企业奖励、招商引资奖励、质量和安全兴企奖励、鼓励企业上市奖励和突出贡献奖励。而这5类奖项所指向的预期成果对提升洛江区建筑业整体实力有很大影响力。因此,项目单位可针对区内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对于有潜质的企业给于更多政策倾斜。

(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从政策宣传渠道多元化和扩大宣传覆盖面的角度,提升政策宣传力度和效果。在原有政策宣传的基础上,通过定期举行政策宣讲讲座和申报流程培训,扩大企业对政策的知晓度,增加潜在的获奖后备企业。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本报告中项目经费相关数据,均以项目单位提供的项目支出明细账、财务报表为来源依据。

2.本报告仅供开展“2017年度洛江区扶持建筑产业(企业)发展专项支出绩效评价”相关工作使用,不作他用。

 

集美大学地方财政绩效评价研究中心

2018年9月15日

 

 

 

 

附录一  2017年洛江区扶持建筑产业(企业)发展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

得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项目

投入
(20分)

项目立项
(10分)

项目立项
规范性

(5分)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符合现行政策导向,计2分;基本达到计1分;未达到不得分。
项目立项及申报程序规范,材料完整、逻辑合理,计3分。;基本达到计1分;未达到不得分。

5

目标明确性
及合理性

(5分)

设置了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内容完整并细化为具体、合理的绩效指标,计3分;基本达到计2分;未达到不得分。

绩效目标可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2分;基本达到计1分;未达到不得分。

2

资金安排
与落实
(10分)

资金支出

计划

(5分)

预算安排文件和服务项目资金测算文件齐全,计2分;基本达到递减1分;未达到不得分。
制定合理的资金拨付计划和拨付办法,计2分;基本达到递减1分;未达到不得分。

资金拨付方式和拨付周期明确,计1分;否则不得分。

5

资金到位率

(3分)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年初预算安排资金)×100%。
到位率≥100%,计3分;到位率<100%,计0分。

3

到位及时率

(2分)

资金按《预算法》及资金下达文件要求按时到位,计2分,每迟1个月扣1分,扣完为止。

2

项目

管理
(20分)

业务管理
(8分)

业务管理制度
健全性

(4分)

主管部门或项目单位制定了相应健全的业务管理制度,计2分;基本达到计1分;未达到不得分。
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善,计2分;基本达到计1分;未达到不得分。

4

业务执行
有效性

(4分)

项目实施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制度、程序执行,计2分;基本达到计1分;未达到不得分。
相关人员熟悉相应的管理制度,计1分;未达到不得分。

业务执行过程有关资料完整,归档及时,计1分未达到不得分。

4

财务管理
(12分)

财务管理制度
健全性

(2分)

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计1分;否则不得分。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符合财政预算、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计1分;否则不得分。

2

资金使用
合规性

(4分)

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法的规定,计1分。

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1分。

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1分。

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1分。

4

资金有效
使用率

(2分)

得分=资金有效使用率×2

资金有效使用率=(支出资金额/实际到位资金)×100%。
支出资金额:指截止2017年12月31日,项目列支资金;
实际到位资金:指截止2017年12月31日,财政到帐资金;

2

会计信息规范性

和完整性

(4分)

项目相关的会计核算完全规范,计2分;基本达到计1分;未达到不得分。项目会计核算相关资料完整,计2分;基本达到计1分;未达到不得分。

4

项目

产出
(30分)

建筑企业奖励

(24分)

奖励种类
完成率(8分)

2017年申报及兑现的建筑企业奖励种类数达到50%及以上,计8分;每减少1种,扣2分;无奖励,扣8分。

8

奖励数量
完成率(8分)

以年度预算数为标准,奖励的企业家数不低于预算数,计8分;每减少1家,扣0.5分,扣完为止。

8

奖励质量

(8分)

经营贡献奖中20万及以上奖励占比达50%,计2分;每减少10%,扣0.5分。

开拓市场奖中50万及以上奖励占比达50%,计2分;每减少10%,扣0.5分。

主项资质晋升特级(/一级)的,计2分;

特级/一级资质企业增项或增项升级的,计1分;

有引进总部/招商引资/质量安全/上市/突出贡献奖励,计1分

7.5

非建筑企业奖励
(6分)

优选区内企业承建建设项目

(6分)

本区民营投资企业优先选择区内建筑企业作为项目承包人获得奖励笔数≧3,计6分;2次,计4分;1次,计2分;0次,计0分。

6

项目

效益  (30分)

经济效益
(10分)

行业产值
增长率

(5分)

行业产值比上一年增长25%,计5分;每减少5%,扣1分,扣完为止。

5

行业纳税额
增长率

(5分)

行业纳税额比上一年增长25%,计5分;每减少5%,扣1分,扣完为止。

5

社会效益
(10分)

从业人员
增长率(5分)

直接从业人员增长15%及以上,计5分;每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

5

区内注册企业
增长率(5分)

区内注册企业数量增加增加15%,计5分;每减少3%,扣1分,扣完为止。

5

可持续

效益
(5分)

政策宣传

效率(2分)

知晓度达到85%以上,计2分;介于于65%—85%,计1分;小于60%,计0分。

1

申报

效率(3分)

奖励申报流程简便,兑现及时,计3分;基本达到计1分;未达到不得分。

3

满意度
(5分)

获奖企业
满意度(5分)

获奖励建筑企业综合满意度达85%以上,计5分;介于75%-85%,计3分;介于65%-75%,计1分;小于65%计0分。

5

总权重、评价总分 S

95.5

评价等级

优秀(S90  □良好(90S75   □合格(75S60   □不合格(60

附录二  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调查问卷

“扶持建筑产业(企业)发展”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调查问卷

问卷填答说明:请在所选择选项后的“□”内划“”,或者在横线上填适当的文字;除特别说明外,问题回答为单选。

 

第一部分  政策知晓度

1.您属于下列哪类建筑企业?(可多选)

A.建筑施工    B.工程勘察设计     C.造价咨询     D.工程监理  

E.劳务分包    F.爆破与拆除       G.材料检测

2.您知道针对本区建筑企业的“扶持产业(企业)发展”优惠政策吗?

A.非常熟悉     

B.熟悉     

C.了解一点     

D.不知道

3.您是通过何种渠道获知该项政策?

A.政策宣传(下达文件)         

B.自行搜索官方网站  

C.同业告知                     

D.其他人告知

4.该优惠政策包含的奖励种类有哪几项?(请填写在横线上):

                                                                             

                                                                             

5.根据您的企业类型,您是否知道相应的可申报奖励的最低要求?

A.知道。最低要求是                                                 

B.不知道

 

第二部分  满意度调查

1.您是否申请过奖励?

A.申请过

B.从未申请过

C.正在申请

2.您认为该项政策的便捷性:

A.细则流程公开清楚,程序非常便捷,信息反馈非常及时

B.细则流程公开清楚,程序基本便捷,信息反馈及时   

C.细则流程不够公开清楚,程序不够便捷,信息反馈不够及时   

3.该项政策的兑现情况(享受该项政策的企业填写):

A.申请后受理并及时兑现  

B.申请后受理但没有及时兑现

C.申请后受理但没有兑现

D.申请后没有受理        

4.对促进贵企业发展的影响是(享受该项政策的企业填写):

A.营业收入比去年增长10%,及以上

B.营业收入比去年增长6-9%   

C.营业收入比去年增长3-5%   

D.营业收入比去年增长2%以内

E.无明显影响

5.贵企业未享受到该政策的原因是:

A.不知道有该项政策

B.本企业不满足享受该项政策的要求

C.操作流程不明确,政策条款太复杂,政策手续太繁琐,政策执行时间太长,企业享受到该政策的成本高

D.知道该政策,但有关职能部门没有执行

E.政策条款解释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