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支调整区财政预算方案的议案
时间:2018-07-11 15:18 浏览量:1

 2018年6月29日,泉州市洛江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支调整区财政预算方案的议案》,现公开议案内容。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8

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支调整区财政预算方案的议案

区人大常委会:

经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省政府核定,省财政厅下达我区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03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3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6000万元。现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18〕14号)要求,提出2018年我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如下:

一、我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按照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规定,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上当年新增债务限额或减去当年调减债务限额。据此计算,我区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为:2017年债务限额37359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81045万元、专项债务限额92552万元,加上2018年新增债务限额为103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3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6000万元,2018年债务限额38389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85345万元,专项债务限额98552万元。

二、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使用要求

根据《预算法》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定,市、县(区)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需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方可由省级代为举借。按照福建省财政厅闽财债管〔2018〕14号要求,新增债务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不得用于充当项目资本金,应围绕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要求,除已有明确用途的债务资金外,应将债务资金重点保障用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精准脱贫、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经济结构调整、棚户区改造、农村公路、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建设领域,外债转贷资金要按照批准的外债转贷规定用途使用。

三、区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使用要求,区财政预算拟作如下调整:

(一)调增转移性收入10300万元。

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转移性收入-债券转贷收入”,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3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6000万元。

(二)调增财政预算支出10300万元

1、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00万元。1)教育项目3100万元:①十一中新教学楼500万元、体育馆200万元;②区实验小学第二校区1000万元;③区实验小学运动场200万元、地下停车场250万元;④双阳第二中心幼儿园350万元;⑤马甲中学综合楼100万元;⑥马甲第二中心幼儿园二期300万元;⑦双阳南山小学2#教学楼200万元。(2)市政项目:①万贤街市政道路400万元;②万荣街东段市政道路(滨江路连接段)153万元;③安达路、万贤街(十一中段)市政道路200万元;④中泱天成幼儿园周边配套市政道路300万元。(3)外债转贷资金147万元,专项用于指定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

2、收回2016年已安排未使用智能制造风险补偿基金3000万元。调整用于双阳经五路市政工程1000万元、沈海高速公路复线罗溪收费站连接线(罗溪西环路)工程2000万元。

3、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000万元。其中:滨江大道五金机电产业园至官虹路市政工程5000万元;双阳经五路市政工程1000万元。

(三)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按照上述调整方案,2018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力107292万元,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300万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调整为1115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调整为11159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300万元;2018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80000万元,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6000万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调整为86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应调整为8600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请予审议。

 

区长:苏汉庭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