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2017年度完善提升全民健身示范中心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区文体局 时间:2018-11-20 09:47 浏览量:1

洛江区2017年完善提升全民健身

示范中心项目评价报告

 

为提高基层文化活动示范中心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组织对2017年度全民健身示范中心专项开展绩效评价。

 一、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专项基本情况。

建设10个村(社区)全民健身示范中心,这些示范点是洛江区委、区政府确定的2017年区级为民办实事项目, 该项目的牵头单位为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组织实施单位为相关乡镇(街道)。根据2017年区级为民办实事的目标任务,年初我局即制定了《建设标准》,并下发到各责任单位,同时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具体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成效。

目前10个项目点均于完成建设,该项目总投资70万元,区财政投入70万元,其余由乡镇配套建设场地,201712月完成10个村(社区)基层文化活动示范中心,每个示范点使用面积510平方米以上,其中基本功能标准是在原有标准水泥灯光篮球场基础上增加塑胶场地,主要用于群众全民健身运动。项目在201712月已完工并投入使用,我局组织人员对各项目点进行验收,并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及时下拨建设资金。此项目的建设进一步完善了我区的农村体育基础设施,成为中心村及周边群众体育运动休闲活动的重要场所,自建设以来为所在的村社区群众提供了活动的场所,使这10个村(社区)全民健身示范中心成为群众参与全民健身运动重要活动场所,无存在损失浪费现象。示范点年开放时间200天以上,每天开放6小时。能适时组织本村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每一年都组织发露法规、科普信息、文化艺术等内容的教育讲座,丰富了广大人民群众文化生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该项目总投资70万元,区财政投入70万元,每个项目点7万元,存在乡镇(街道)相关配套管理没到位的情况。

(二)全民健身宣传力度不够。由于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不够,没有在群众中普及全民健身,群众参与全民健身率低。

(三)全民健身配套设施不够多。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少,专业素质不够高。每个社区(村)没有全面覆盖全民健身点。

三、相关意见建议

1、调整完善预算管理办法、分配标准、投入方式等,使资金使用更合理、实施进度更规范

2、大力宣传全民健身。推广体质测试与健身指导相结合,依托“互联网+”,创新服务模式,加快建立区级公共体育服务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步伐。

3、健全全民健身组织。推动成立各类体育协会,发挥其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桥梁、纽带和组织作用;创建一批示范性的全民健身点,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尽可能做到每个每个社区、每个小区要有若干名社会体育指导员,负责组织引导本辖区居民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力度,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引导科学健身。

4、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水平。继续推广运动健身指导,和群体活动、体育赛事等协同推进,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提高群众科学健身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全民健身参与率。

5、完善体育基础设施,方便我区群众。应加快村(社区)的体育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兴建体育健身场所;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户外运动基地、健身场馆等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休闲体育的发展;大力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体育活动场所,并支持符合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活动场所全部对外开放。


附件:完善提升全民健身示范中心

 

 

洛江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

                                      2018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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