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品生产项目
时间:2020-05-07 11:23 浏览量: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拟对一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13日。意见反馈联系电话:22633270,传真:22633291,通讯地址:洛江区安吉路建设银行大楼五楼

  一、项目名称:工艺品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河市镇霞溪村田当163号 

  三、建设单位:泉州雷鑫工艺有限公司

  四、拟作出审批意见:详见附件 

  五、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六、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气环境:喷漆、彩绘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和颗粒物等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3、声环境: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减振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危险废物按规范处置。 

  5、生态措施:厂房已经建成,无基础设施施工 

  八、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该建设项目的拟审批决定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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