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石龙谷森林公园建设项目
时间:2020-05-22 09:20 浏览量: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拟对一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29日。意见反馈联系电话:22633270,传真:22633291,通讯地址:洛江区安吉路建设银行大楼五楼

  一、项目名称:泉州石龙谷森林公园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虹山乡苏山村  

  三、建设单位:泉州市石龙谷旅游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四、拟作出审批意见:详见附件 

  五、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六、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气环境:景区内餐饮项目油烟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3、声环境: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减振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 

  5、生态措施:及时恢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防止土表裸露和水土流失 

  八、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该建设项目的拟审批决定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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