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延膜生产项目
时间:2021-04-08 14:56 浏览量: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拟对一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15日。意见反馈联系电话:22633270,传真:22633291,通讯地址:洛江区安吉路建设银行大楼五楼  
      一、项目名称:流延膜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马甲镇新民村大深埔22-2号
  三、建设单位:泉州市协红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四、拟作出审批意见:详见附件 
  五、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六、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气环境:生产产生的有机废气、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3、声环境: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减振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危险废物按规范处置。 
  5、生态措施:租赁厂房已经建成,无基础设施施工。 
  八、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该建设项目的拟审批决定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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