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环保局2018年4-6月份环境行政案件公示
时间:2018-07-16 10:15 浏览量:1

洛江区环保局2018年4-6月份环境行政案件公示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执法依据

违法类型

行政相对人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救济渠道

1

闽泉环罚[2018]10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违反环评制度环境违法案

泉州合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投入生产。

责令停止生产;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复议及起诉

2

闽泉环罚[2018]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违反环评制度环境违法案

泉州市泉兴五金艺品有限公司

该公司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规模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责令停止生产;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复议及起诉

3

闽泉环罚[2018]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项

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不正常运行水污染处理设施、不规范贮存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

泉州南洋艺品限公司

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导致生产废水超标排放;彩绘车间未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废漆桶等危险废物包材未按规范存储处置。

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叁万贰仟壹佰捌拾肆元整。

复议及起诉

4

闽泉环罚[2018]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违反环评制度环境违法案

泉州市宏昌顺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该公司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投入生产。

责令停止生产;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

复议及起诉

5

闽泉环罚[2018]1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违反环评制度环境违法案

泉州市新丰纸业用品有限公司

该公司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投入生产。

责令停止生产;罚款人民币壹万叁仟陆佰元整。

复议及起诉

6

闽泉环罚[2018]1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违法排放超标生产废水环境违法案

泉州市洛江鸿发畜牧有限公司

该公司养殖场临近厂界的水泥排污管(污水处理设施西南面)正在外排污水,经采样监测,氨氮406mg/L、化学需氧量843mg/L,超过《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5的标准值。

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

复议及起诉

7

闽泉环罚[2018]15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违反环评制度环境违法案

泉州市中亿吸水芯材有限公司

该公司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投入生产。

责令停止生产;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复议及起诉

8

闽泉环罚[2018]21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违反环评制度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违法案

泉州京山金属展示道具有限公司

该公司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喷漆车间废气治理设施仅配套建设水帘收集装置,配套设施不齐全便投入生产和使用。

责令立即停止生产,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复议及起诉

9

闽泉环罚[2018]2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违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违法案

泉州市风雅娱乐管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KTV边界噪声实际值为54dBA),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中表12类声环境功能区边界噪声排放限值。

责令立即改正;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复议及起诉

10

闽泉环罚[2018]2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违反环评制度环境违法案

泉州丰勤电子有限公司

该公司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地点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投入生产。

责令停止生产;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

复议及起诉

11

闽泉环罚[2018]24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违反环评制度环境违法案

泉州市洛江区瑞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该公司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责令停止建设;罚款人民币伍仟贰佰伍拾元整。

复议及起诉

12

闽泉环罚[2018]249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违反环评制度环境违法案

福建省精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该公司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责令停止建设;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陆佰元整。

复议及起诉

13

闽泉环罚[2018]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涉嫌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环境违法案

泉州市洛江区万安净霸餐具消毒配送中心

该单位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斜管沉淀池水颜色较黑,生产废水排入厂区东南角雨水沟,经取样检测:废水COD1810mg/L,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相关标准。

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

复议及起诉

14

闽泉环罚[2018]29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违反环评制度环境违法案

福建省 MERGEFIELD "被检查单位名称" 泉州市博泰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投入生产。

责令停止生产;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复议及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