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闽泉环罚〔2023〕54号)(福建省琪鑫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时间:2023-03-16 17:00 浏览量:1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福建省琪鑫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91350504MA349K7F7U

闽泉环罚〔202354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

根据群众举报,本机关执法人员于20221220日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喷漆和彩绘车间正常生产,但其中有两台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未运行,工人未在水帘柜中操作喷漆工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罚款

罚款人民币贰万柒仟肆佰玖拾玖元整。

2.7499

2023.3.15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