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2015年教育工作自评报告
A1领导职责 B1确立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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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 |
优先发展 |
权重 |
13 |
自评分 |
13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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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优先发展教育,严格执行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建立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教育部门专门抓的工作体系。坚持把教育工作纳入经济发展、改革开放、社会稳定等规划的重要内容,制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教育发展专项规划,明确教育发展目标任务和各级各部门的教育工作职责,与我区经济社会工作同部署、同调度、同考评,自觉将发展教育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融入洛江新兴工贸旅游生态城区建设的各项工作中来研究、谋划、部署和落实。 认真组织实施《洛江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洛江区第二期(2014-2016年)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洛江区2013-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布局专项规划》,坚持将学校建设项目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在区新行政中心及城市建设等工作中坚持把教育纳入总体规划,努力保障总量充足、配置均衡、建设规范标准的教育资源。严格落实教育“三个增长”, 区财政教育支出占当年公共财政支出25%左右,财政对教育拨款增长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率。统筹区域内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积极促进义务教育城乡、校际之间均衡发展,2013年成为全省首批通过国家认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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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 |
体制机制 |
权重 |
12 |
自评分 |
12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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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区政府重视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协调健康发展,将区域内教师人事关系“收归县管”,实行“县管校用”,做到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待遇制度、教师编制标准、学校岗位结构比例、教师招考聘用、教师考核办法、退休教师管理和服务“六统一”。区教育局负责教师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主管教师工作,依法履行教师资格认定、招考聘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区机构编制部门根据教师自然减员和生源变动及时做好编制核定工作,对编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区人事部门负责新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核定本辖区所属中小学教职工岗位设置总量及其结构比例,办理工资基金变更手续。各乡镇(街道)认真落实控辍保学职责,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慰问教师奖教奖学,积极发动社会力量捐资助学,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有力促进全区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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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 |
管理制度 |
权重 |
10 |
自评分 |
10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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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成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分解下达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教育工作职责,围绕创建省“教育强区”工作目标任务,每年与乡镇(街道)主要领导签订教育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区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教育工作责任制和乡镇(街道)教育工作督导制度,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工作目标任务。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关心教育、支持教育,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区人力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协同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开展全区劳动用工情况检查,杜绝雇用童工现象;司法部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审计部门强化教育投入的监督和审计;公安、工商、教育、文化、卫生、交通、城建等部门联合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政法委和公安局等相关单位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编制部门从确保教育教学需要出发核定教师编制;经贸、建设、土地等部门为学校建设开设“绿色通道”;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等部门积极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扶贫助学活动。各乡镇(街道)及村级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做好组织适龄儿童入学、奖教奖学、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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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 |
日常工作 |
权重 |
10 |
自评分 |
10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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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制定下发文件,明确区、乡镇(街道)政府,区教育局及学校职责。年初依法足额预算教育经费,按项目及时下拨,认真开展组织入学工作、“全面改薄”、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和经费投入专项审计等活动,促进管理和使用的规范,同时督促乡镇(街道)增加教育投入。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教育重点项目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用地规划、深化教育领域改革等各方面教育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挂钩联系乡镇(街道)和学校,经常深入基层学校开展调研、督查,召开现场工作会议等,全面了解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状况,部署、指导、督促做好学校建设和规划调整、教师队伍结构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完善、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职,齐抓共管,协调做好控辍保学、财政投入、综治安全等各项工作,共同推进教育工作全面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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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领导职责 B2履行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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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 |
均衡发展 |
权重 |
10 |
自评分 |
10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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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区政府严格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成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实施《洛江区创建区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方案》,全面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发展。健全完善投入保障机制,落实“三个增长”,近四年投入4950多万元完善学校配套设施建设,在2013年11月以93.9分顺利通过全省首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国检的基础上, 2014年全区小学、初中生均仪器设备值分别从629.4元、1218.3元提高到1802.8元、2387.9元,高于全省51个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国家认定的县(市、区)平均水平,2015年还计划投入2500万元重点扶持农村及边远学校补充与更新教学仪器设备,完善校园其他配套设施建设;出台教师校际交流实施方案和管理意见,落实农村学校任教25年教师职称直接聘任政策,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划片就近入学,以省义务教育“小片区”管理改革试点为契机,制定《洛江区推行小片区管理实施方案》,采用“三联动管理模式”,有效促进片区内教育资源优化组合,进一步缩小城乡、校际差距,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4年小学、初中教育资源配置8项指标差异系数均符合要求,综合差异系数分别从0.56、0.34下降到0.47和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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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 |
协调发展 |
权重 |
10 |
自评分 |
10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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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一是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将学前教育纳入财政预算,每年按生均150元拨付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增拨学前教育专项经费,2014年区政府安排300万元用于完善公办幼儿园内部设施设备,安排100万元用于公办小学附设学前班补助与非在编教师工资补助等;在实现每个乡镇(街道)均有1所公办园的基础上,着力推进各乡镇第二所公办幼儿园建设,按12-18个配套班的规模建设罗溪、马甲第二中心幼儿园,在双阳街道规划建设闽南师大附属幼儿园。二是促进义务教育机会均等化。重视随迁子女就学服务与管理。通过在中心城区扩容和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到附近学校就读等方式,基本满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就学需求。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区财政每年预算留守儿童看护专项经费50万元,在留守儿童相对集中的乡村、学校建立14个“留守儿童之家”,4个留守儿童服务站,广泛开展“爱心义教”、“共度佳节”、心理辅导等主题活动,让留守儿童充分感受家的温暖。三是提升高中教育内涵。积极拓展普高教育资源,巩固各公办完中省级达标成果,2014年十一中学、奕聪中学均被省教育厅确认为“二级达标高中”;成立区职教中心,奖励本区生源就读区内职校,在支持泉州医高专办学的同时,先后引进福建省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和福建经贸学校落户,全面落实教育惠民政策,推进区域内职业教育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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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7 |
素质教育 |
权重 |
8 |
自评分 |
8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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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确保教育投入“三个增长”,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学校现代化装备水平,想方设法增加教师编制,足额拨付教师培训经费,促进教师专业成长。面向全体学生深入开展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正确看待自己和他人,立足实际扬长补短全面发展;着眼城乡学校不同起点,加强规划,完善制度建设,积极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年”活动,凝心聚力谋发展,着力提升校园文化建设品位,持续提高办学质量。认真组织实施《关于开展全区中小学第五轮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根据省、市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意见,不断完善以规范办学行为为重点的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制度,促进中小学校推进“一校一章程”建设,逐步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治理结构,按年度计划组织开展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分别下发督导情况反馈意见,重点指出学校在促进师生发展、课程教学管理、教育资源利用与校园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存在问题,跟踪督促学校认真落实整改,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 实施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改变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学校的现象,较为科学地评价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为学校教育提供政策支持与导向。积极开展《洛江区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机制研究》、《提升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水平研究》等课题研究,切实解决教育教学管理的实际问题,引导全区中小学正确评价教育教学质量,全区不存在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学校或学校、教师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的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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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 |
终身教育 |
权重 |
6 |
自评分 |
6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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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终身教育纳入全区总体发展规划,出台《洛江区2011-2015年终身教育发展规划》。健全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终身教育管理体制,成立以分管教育工作副区长担任主任委员的洛江区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区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成员。制定《洛江区终身教育管理规定》和各项工作制度,确保终身教育科学发展。落实扫盲教育规划和阶段性扫盲计划,积极开展社区教育,依托敬德职校成立洛江区社区学院,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继续教育与培训活动。积极落实社区教育机构“十百千”计划和社区教育工作者“百千万”计划,完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区教育网络。落实终身教育经费,通过多渠道筹措经费,保证每年人均2元以上的社区教育专项经费,每年政府财政投入专项经费38万元。举办终身教育活动日和表彰活动,开展学习型组织、单位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全民学习氛围。目前,全区15-50周岁青壮年文盲率为0,成人文盲率为0.88%。万安街道被授予省“社区教育先进单位”;十一中学被确认为省“学习型组织创建单位”,多人被评为省社区教育先进工作者、优秀志愿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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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 |
民办教育 |
权重 |
6 |
自评分 |
6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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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依法制定《关于开展洛江区民办幼儿园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区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正在研制《洛江区关于鼓励扶持民办教育发展优惠政策的意见(试行)》,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区域内民办学校均符合独立法人,独立经费核算和人事管理,独立校园、校舍,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等“四独立”要求,依法依规办学,办学行为规范,为我区教育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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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0 |
各类学生群体教育 |
权重 |
12 |
自评分 |
12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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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按照“平等·融入·成才”的理念,切实保障外来工子女与本地居民同等待遇,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全部进入公办学校就读。认真贯彻《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创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闽教基〔2011〕31号)精神,根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流入的数量、分布和变化趋势等情况,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做好教育资源统筹,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均等化,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2015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共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5237人,占全区学生总数的32.78%,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达100%。2015-2016学年6-14周岁三类残疾人口入学率达98.01%。认真抓好控辍保学工作,2014-2015学年全区小学、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分别为0和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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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1 |
语言文字 |
权重 |
3 |
自评分 |
3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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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调整由区分管领导担任主任委员的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成立区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工作小组,制定迎评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单位职责,及时分解任务指标,举行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普通话水平培训并组织测试,顺利通过省语委和省教育厅评估验收。每年扎实组织推普周活动,开展规范汉字书写比赛、汉字听写大赛、经典诵读和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朗读比赛。组织中小学持续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和书写特色校创建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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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经费投入与管理 B3保障与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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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2 |
经费预算 |
权重 |
40 |
自评分 |
40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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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学校为基本编制单位,执行“两上两下”经费预算并批复到校;财政对教育拨款达到“三个增长”;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24%省核定标准。每年按财政增长10%预算教育经费。2014年,区财政对教育拨款2.365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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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3 |
经费配置 |
权重 |
35 |
自评分 |
34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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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高于省定标准,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保持逐年增长,2014年,小学生均公用经费为1327.2元,初中生均公用经费为1329.86元;中职学校生均经费中的“财政预算内拨款标准部分”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需求拨付;按市级标准拨付幼儿园公用经费,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及时下拨,适当增加寄宿制学校及小规模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在校生不足百人的学校按100人、不足二百人按200人拨付生均公用经费,每年补助农村或边远学校1-5万元(寄宿制学校2-5万元);学校聘用的学生食堂工勤和安保人员工资由财政核拨。本项因特教经费不足,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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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经费投入与管理 B4工资与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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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4 |
工资福利 |
权重 |
30 |
自评分 |
30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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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教师“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统一区域内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落实教师各项政策待遇,教师工资由国库统一发放,从不拖欠,医保、社保、公积金按时足额缴纳。按“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的规定,执行中小学校教师绩效工资。 加大宣传力度,落实教师社会待遇,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区委、区政府每年均召开教师节表彰大会,表彰奖励区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并向全区教师(含离退休)发放节日慰问金,各乡镇(街道)也根据实际自行发放慰问金。 落实农村学校教师津补贴政策,自2011年起,从全区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单独安排资金,对较边远、艰苦的农村学校教师分三类补贴每人每月100元、200元、300元,2014-2015学年度农村学校教师补贴资金138万元。农村学校均能根据实际情况解决教师异地任教的住宿问题,为支教教师提供午休的校内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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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5 |
培训经费 |
权重 |
10 |
自评分 |
10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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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每年按规定拨足教师继续教育经费,近三年拨付继续教育经费652万元,其中2014年250万元,占教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2.43 %。2015年在教育事业费预算中单列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280万元。教师培训经费有保障,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教育培训的经费均按规定予以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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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经费投入与管理 B5专项与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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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6 |
专项经费 |
权重 |
30 |
自评分 |
30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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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免杂费、农村税改转移支付、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校舍安全工程等上级教育专项资金按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及时全额拨付投入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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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7 |
配套资金 |
权重 |
20 |
自评分 |
20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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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各项教育专项(项目)资金的县级配套资金按规定比例配足,及时足额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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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经费投入与管理 B6管理与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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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8 |
教育费附加 |
权重 |
20 |
自评分 |
19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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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及时全额拨付,使用有计划,相对规范,职业教育能按实际需求拨付;土地出让金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教育设施建设,2014年超收财力安排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100万元。本项因2012年三税征收不足,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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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9 |
预算外资金 |
权重 |
10 |
自评分 |
10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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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财政专户的资金及时拨付学校使用,无统筹、截留、平调、挪用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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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经费投入与管理 B7 助学与捐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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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0 |
助学制度 |
权重 |
10 |
自评分 |
10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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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教育助学制度,扶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2014年,共拨付“四免一补”经费1541.84万元,其中免除学杂费1138元,免费提供教科书254万元,免费提供作业本50万元,发放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99.84万元。拨付其他各项补助经费43.88万元。拨付应届高中贫困生助学金35.2万元,拨付职教免学杂费40万元,职教助学金7.5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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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1 |
社会捐赠 |
权重 |
15 |
自评分 |
15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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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表彰制度,发动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教育;区、乡镇政府按照国家有关基金会管理的规定设立教育基金。自2013年以来,共向社会多渠道筹措教育资金8100多万元,主要用于兴建校舍、完善办学设施、添置仪器设备和奖教奖学。许多乡镇、村居成立奖教奖学基金会,为我区教育事业发展补足后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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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办学条件 B8布局与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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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2 |
学校布局规划 |
权重 |
20 |
自评分 |
20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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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落实教育发展规划,制定《洛江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洛江区2008-2012年义务教育布局调整和学校建设规划》、《洛江区2013-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布局专项规划》,积极统筹优化各类教育的布局、结构与规模;将教育用地优先纳入城镇建设规划,适度调整城区学校布局,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大投入力度,通过改建、扩建、新建等措施,积极推进教育扩容和教育资源配套建设,合理布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方便学生就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公办学校义务教育性质的现象。2014年12月出台《洛江区第二期(2014-2016)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采取措施,落实公办幼儿园发展目标和建设规划,基本实现公办幼儿园合理布局。 坚持将教育用地优先设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在新城区建设和布局调整等相关规划中,优先把学校建设纳入发展总体规划,严格按照中学80-100亩、小学30-40亩、幼儿园7-10亩的标准预留教育用地,为今后教育事业发展留足空间。近年来,我区新建小学市实小洛江校区占地43.8亩、马甲第二中心小学占地35亩,拟新建闽南师大附小占地39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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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3 |
义务教育容量 |
权重 |
15 |
自评分 |
15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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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实际,统筹义务教育与经济社会、人口变动和城乡、校际之间均衡发展,落实《洛江区2008-2012年义务教育布局调整和学校建设规划》、《洛江区2013-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布局专项规划》,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效益。办学容量基本满足要求,学校规模均未超过2000人,无大班额现象。依托泉州市盲聋哑学校和开智学校开展重度残疾儿童教育,轻度致残随班就读,确定罗溪敬德中心小学为残童随班就读基地校,北斗星自闭症儿童培训中心开展自闭症或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1000多人次,救助贫困自闭症儿童100多人次,救助金额100多万元。联系特教学校就读,基本满足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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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4 |
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 |
权重 |
8 |
自评分 |
8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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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制定全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规划,采取托举底部的办法,重点加强相对薄弱校资源配置。2010年、2011年按时序进度完成义务教育标准化市级验收任务,2012年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城乡学校之间办学条件、教师配备、教育质量均衡水平较高,2013年我区顺利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国家督导检查,2014年小学、初中教育资源配置8项指标差异系数均符合要求,综合差异系数分别为0.47和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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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5 |
普通高中学校容量 |
权重 |
8 |
自评分 |
8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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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现有公办普通高中3所,其中省二级达标高中2所(十一中学、奕聪中学)、三级达标高中1所(马甲中学);民办十二年制学校1所(南少林国际学校)。优质普通高中资源布局合理,满足教育发展需要。严格执行《泉州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招生行为规范。2015年十一中学在校生1070人、奕聪中学1032人、马甲中学639人、南少林国际学校463人,招生规模适中,平均班生额为 4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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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6 |
中职学校办学规模 |
权重 |
9 |
自评分 |
9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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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发展职业教育,进一步加强区属敬德职校基础能力建设,合理设置专业,分解落实中职学校招生任务,奖励本区生源就读区属职校,落实助学金和免学杂费政策,努力扩大办学规模;在支持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办学的同时,做好福建电力学院、福建经贸学校落户我区的促建、跟踪和服务工作,确保各项目按时序推进,提升我区职业教育发展水平。辖区内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中职部,在校生2259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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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7 |
学前教育容量 |
权重 |
10 |
自评分 |
9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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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布点基本符合“城镇服务人口1万人、农村服务人口3-6千人设置1所幼儿园”的要求,每所幼儿园规模基本不超过360人,现每个乡镇(街道)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且均预留不少于10亩的第二所公办幼儿园用地,其中马甲已建成第二中心幼儿园,罗溪、双阳在建第二中心幼儿园。对人口较少无法独立建园的采用小学附设学前班、幼儿园,全区非中心校的完小均有学前班。扶持民办幼儿园,全区持有办园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25所,另有7所正在申办中,形成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办园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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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办学条件 B9校舍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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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8 |
义务教育校舍面积 |
权重 |
20 |
自评分 |
20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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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以来共投入1.43亿元,完成四方小学教学楼、十一中学宿舍楼等27项校园建设项目,新增校舍面积71437平方米,其中新增公办园面积4800 平方米。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标准符合规范要求,小学生均校舍面积8.7平方米,初中生均校舍达 10.8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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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9 |
高中阶段校舍面积 |
权重 |
10 |
自评分 |
10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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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中校校舍建筑和设计符合规范要求,生均校舍16.6平方米;职业学校校舍建筑面积6.97万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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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0 |
寄宿制学校 |
权重 |
10 |
自评分 |
10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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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从发展的角度规划农村寄宿制学校,将寄宿制学校建设纳入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不断完善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师生教学和生活环境。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寄宿生住宿费,进一步完善边远地区寄宿学生往返交通费补助制度,区、镇(乡)两级财政为边远小学、初中学生补助三分之二的交通费用,为所有学生购买校方责任险。学校食堂、宿舍、厕所符合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整洁、有序、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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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1 |
校舍安全 |
权重 |
15 |
自评分 |
15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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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和教学点选址符合防灾避险安全要求,校舍建筑质量符合建筑标准、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和防火设计规范。制定定期查勘、维修、改造校舍规划,建立相关制度,并全面消除C、D级危房。将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单独预算抗震加固专项资金,设立校舍维修专项资金,建立健全校舍维修长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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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办学条件 B10教学设施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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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2 |
普通中小学装备 |
权重 |
20 |
自评分 |
20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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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美术功能教室和理、化、生实验室配置符合要求,全区80%的学校的教学仪器、器材、图书藏书、体音美器材按省颁I类标准配备,完中、初中、小学生均图书分别为47.4、44.9、32.1册。劳技和实践基地配备与建设基本达到省定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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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3 |
特教装备 |
权重 |
5 |
自评分 |
5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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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依托泉州市聋哑学校和开智学校等特教学校开展特殊教育,区残联按时拨付特教经费,实施状况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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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4 |
幼教装备 |
权重 |
8 |
自评分 |
8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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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幼儿园教学设施、设备均达到省定教玩具配备标准,个别民办园尚不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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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办学条件 B16信息技术装备与信息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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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5 |
中职装备 |
权重 |
8 |
自评分 |
8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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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医高专开设护理、药剂、助产等专业及实训室;敬德职业学校设有专业的服装、美容、数控机床实训室,为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发挥重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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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6 |
卫生保健 |
权重 |
4 |
自评分 |
2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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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7所公办中学、区属1所公办职校、34所公办小学,6所公办幼儿园按建设标准设置卫生保健室,其中奕聪中学、十一中学、马甲中学、双阳中心幼儿园按规定配备专职医务人员,其余学校配备兼职医务人员。全区公办幼儿园、小学、中学、职校卫生保健室面积和器材、药品配备基本达到部颁《学校卫生条例》要求。本项因个别学校卫生保健室配备不达标,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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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7 |
计算机计生比 |
权重 |
10 |
自评分 |
10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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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学校机生比均达到标准要求,普高为1:6.1,中职 、初中为1:5.3 ,小学为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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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办学条件 B11信息技术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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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8 |
电教设备 |
权重 |
10 |
自评分 |
10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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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校校通”工程。全区公办的7所中学,34所小学、6所中心幼儿园全部接入省教科专网,每年由区财政缴纳租用费近32万元。目前初中、小学带宽达到20M,完中校达60M。 稳步推进“班班通”工程。自2012年起,将“班班多媒体”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分三年进行,累计投入1200余万元。到2014年底,全区学校均实现“班班通”。各校校园网、电子备课室、电子阅览室和教育资源库基本齐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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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办学条件 B12校园及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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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9 |
校园面积 |
权重 |
15 |
自评分 |
15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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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面积达到建设标准,完中生均59.4平方米;初中生均47.8平方米,小学生均35.9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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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0 |
运动场地 |
权重 |
10 |
自评分 |
10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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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初中生均运动场地7.2平方米、小学生均4.3平方米,所有中学均有300米以上人工草跑道运动场并附设100米以上直跑道。所有中心小学和部分基层小学完成人工草跑道运动场建设,其中虹山苏山小学、罗溪柏山小学、马甲第二中心小学和溪南小学正在铺设人工草跑道运动场。全区各中小学运动场齐备,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有400米环形跑道运动场,学校篮球场、排球场及其它运动设施可满足师生运动需要。幼儿园活动场地达到要求,有独立的户外活动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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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1 |
校园环境 |
权重 |
10 |
自评分 |
10 |
省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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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设施规划布局合理,注重校园文化建设,校园文化符合德育规范,体现素质教育理念,多数校园环境整洁优美。各校以“校园文化建设年”为载体,积极开展校园艺术节、科技节等活动,校园文化氛围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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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办学条件 B13资源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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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2 |
常规资源管理 |
权重 |
10 |
自评分 |
10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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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建立健全管理使用制度,各功能教室、仪器设备、图书、器材管理与使用制度上墙,把设施设备的管理和使用纳入学校常规管理的重要内容,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使用率,发挥各类功能教室设施设备使用效益,表、册、卡较齐全。从2012年起,全面开展初中信息技术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毕业考查。各校根据泉州市实验操作考查内容、要求和评价标准,参照高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操作办法进行考查,有效促进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教学,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实验习惯,提高了教学装备使用效率,切实提高学生动手操作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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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3 |
农远工程应用 |
权重 |
5 |
自评分 |
5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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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中小学班班配备多媒体设备,中小学、幼儿园、职校全部接入教科网专线光纤,实现宽带资源“校校通”。教师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借助网络环资源开展远程培训、共享优质教育资源,适当运用多媒体辅助教学,激活课堂教学,提高教学效率,效果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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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教师队伍建设 B14队伍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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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4 |
队伍结构 |
权重 |
40 |
自评分 |
36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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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通知》,根据《关于福建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全省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问题的通知》、《福建省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和小学附设学前班人员编制标准》的省定编制标准核定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自2007年起,在全省率先实行城乡学校教职工统一按城市学校标准核编,并落实规模小的学校(教学点)的编制最低保障数。下发《关于核定2012-2014学年全日制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的通知》,核定编制幼儿园125名,小学872名,初中465名,高中259名。 全面推行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建立“凡进必考、公开招聘”教师补充长效机制,每年根据教师自然减员和生源变动做好师资需求预测工作,编制教师招聘计划和方案,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招聘新任教师,统筹配备师资。近三年,公开招聘补充教师151名,其中小学技能学科教师40名,2015年公开招考教师69名。根据均衡发展原则,从超编的学校公开调剂在职教师补充到缺编的学校,逐步解决小学技能学科和高中紧缺教师结构性配备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做好全区中小学教职工在编制核定范围内总量控制和学科专任教师结构性余缺调整工作。近三年,公开余缺调剂教师26名。加强编制管理,下发《关于认真做好中小学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及时依法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近三年,有8名教师作自动离职处理,有效地加强了教职工队伍管理工作。专任教师学科和年龄结构矛盾明显缓解,普通中小学教职工基本按省定标准配齐配足,不存在使用代课教师现象。敬德职校现有专任教师11名,其中专业课教师1名,占专任教师9%,“双师型”教师1名,申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能培训(数控程序员、数控车工、装饰美工)3名,占专业课教师36.4%。 根据《关于进一步发展洛江区学前教育的意见》、《洛江区教育工作专题会议纪要》和《区委编委关于设立洛江区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的批复》,2009年全省率先在每个乡镇(街道)都设置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并独立核定编制。下发《关于建立非在编幼儿教师保障制度的通知》,从2010年元月起,委托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统一办理符合条件的非在编幼儿教师参加社会保险,采取区财政补贴40%,乡镇(街道)财政和个人各承担30%,依法保障农村学前教育师资的福利待遇。本项因未及时核定教师编制、职校双师型教师不达标,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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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5 |
管理体制 |
权重 |
15 |
自评分 |
15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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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的要求,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将区域内教师人事关系“收归县管”,实行“县管校用”,做到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待遇制度、教师编制标准、学校岗位结构比例、教师招考聘用、教师考核办法、退休教师管理和服务“六统一”。区教育局主管教师工作,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考聘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 统一区域内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教师工资由国库发放,从不拖欠,教师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落实,按“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规定执行教师绩效工资政策。统一区域内学校教职工核编标准。学校统一实行城市学校教职工核编标准,落实规模小的学校(教学点)的编制最低保障数。区编办、区教育局、区财政局等部门根据教师自然减员和生源变动及时做好师资需求预测及编制核定工作。统一实施教育系统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统一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学校岗位设置方案按有关规定报区教育局审核、区人社局核准,岗位聘用经区人社局认定后兑现工资待遇。统一实行新任教师“凡进必考、公开招聘”的制度。实行“国标、省考、区聘、校用”的教师职业准入和招聘管理制度,区编办负责本辖区内所属中小学新进教师的用编审批;区教育局负责编制本辖区所属中小学新教师招聘计划和方案,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区人社局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统一教师考核管理办法。出台《洛江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估细则(试行)》、《洛江区中小学校(单位)及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统一考核程序和办法,指导学校规范开展教职工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等工作。统一退休教师管理和服务。落实退休教师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区教育局统筹协调退休教师的管理和服务,学校负责退休教师的具体管理和服务工作。 积极推行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2009年出台《洛江区中小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洛江区中小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洛江区中小学及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全面实施绩效工资和推行绩效考核评价,每年定期组织全区各中小学校及校长的学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核发学年度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及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2011年全面启动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工作,2014年根据《洛江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竞聘量化考评指导意见(试行)》,组织开展第二次专业技术岗位全员量化竞聘工作。按照《洛江区中小学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的实施意见》,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全区所有学校教职工统一签订一聘三年的聘用合同。我区被定为全市唯一的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试点单位,2014年下半年完成全区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和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有关对象的注册认定。全面推行校长聘任制,落实校长负责制,建立校长年度工作考核制度,全区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都签订一届三年的《泉州市洛江区中小学校(园)长聘任合同书》。根据《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区教育系统干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定期对全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察,22名优秀校级领导和后备干部得到提拔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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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6 |
教师职称 |
权重 |
10 |
自评分 |
10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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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有关规定做好教师职称职务评聘工作,落实教师职称职务各项待遇。根据《洛江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实施岗位设置管理首次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关于教育系统实施岗位设置管理确定职员岗位等级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年全面启动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按照“三年一聘”和“五公开一监督”要求,2014年出台《洛江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竞聘量化考评指导意见(试行)》,组织开展第二次专业技术岗位全员量化竞聘工作,充分发挥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学质量中的作用,逐步建立“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激励机制。结合《关于调整全区全日制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的通知》,重新核定岗位设置数,及时落实农村教师任教累计满25周年直接聘任政策,鼓励优秀人才长期扎根农村教育事业。城乡中小学教师中级以上职称比例倾斜农村,全区取得任职资格率为77.6 %,其中农村80.3%、城区72.1%;已聘教师职务全区65.3%,其中农村68%、城区59.9%。每年组织评选优秀教师,各级各类评先均向农村和一线教师倾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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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7 |
校际交流 |
权重 |
15 |
自评分 |
15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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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和基层校合理流动的基础上,出台《洛江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实施方案》、《关于洛江区中小学教师校际交流工作管理的意见》、《洛江区推行小片区管理的实施方案》、《洛江区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小片区管理的实施方案》,将小学划分为6个片区,初中阶段教育学校划分为3个片区,在校际间实行“师资互派、资源共享、统一教学、捆绑考核”管理模式。在师资管理上,通过岗位竞聘、支教、跟班、挂职、城乡对口交流等形式开展“校际轮岗交流”和“校际协作交流”,同时与4所市直学校建立“校对校”对口支援关系,每年按一定比例互派师资进行为期1年的支教交流。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在同一学校工作超6年人数为671人,其中应交流662人,近三年参与轮岗交流303人,占应交流人数45.8%。根据干部任用和交流制度,近三年对28名中小学领导干部进行调配和交流,其中校级领导校际轮岗交流20名。 不断完善教师校际交流工作机制,先实行分片区校际交流,逐步扩大交流范围。先后下发《关于2013-2014学年度选派黄春莲等28名中小学教师校际交流的通知》、《关于2014-2015学年度选派彭文鑫等15名中小学教师校际交流的通知》、《关于2015-2016学年度选派刘上策等16名中小学教师校际交流的通知》、《关于公布2013-2014学年度双阳片区校际交流教师名单的通知》、《关于公布2013-2014学年度河市、马甲、罗溪等三个片区校际交流教师名单的通知》,《关于公布2014-2015学年度双阳、河市、马甲、罗溪、虹山等五个小片区校际交流教师名单的通知》、《关于公布2015-2016学年度双阳、河市、马甲、罗溪、虹山等五个小片区校际交流教师名单的通知》。近三年小片区校际交流教师202名,占校际交流总人数77.4%。 落实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实行职称评聘应有农村或薄弱校任教经历的政策,将农村任教或支教列入教师评聘中、高级职务的必备条件。 全区各级骨干教师与学科带头人323名,其中省级11名,市级269名,区级43名;省、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含培养对象)46名。中小学骨干教师(含学科带头人)城乡分布基本均衡:全区18.5%(不含区教师进修学校),其中农村16.8%、城区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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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8 |
培训机构 |
权重 |
15 |
自评分 |
15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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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师进修学校学校用地面积3468平方米,有教学办公综合大楼1幢,建筑总面积4870平方米。教育教学设施和办公条件较完备,有普通教室9间,多媒体教室2间,150座的梯形教室、可容纳80人的学术报告厅、配备课堂直录播系统的微格实验室、装备60台电脑的标准计算机室、图书资料室、乒乓球室、教职工健身活动室各1间。学校有35M光纤接入的校园网,创建网上办公平台,教师人手1台电脑,基本实现办公“无纸化”。培训经费有保障,近三年区财政投入教师继续教育专项经费652万元,其中2014年拨付250万元,60%核拨给区教师进修学校使用。 学校教职工32人,其中专职教师28人。专职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100%,高级职称18人、中级职称9人,省、市级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21人,教师结构合理,有利于教师进修学校功能的发挥。现有校舍、设备、师资等教育资源配备基本满足需要;按照《福建省示范性县级教师进修学校评估标准(试行)》、《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评估标准》,积极开展创建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工作,推动区教师进修学校达标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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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9 |
教师资格 |
权重 |
10 |
自评分 |
10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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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将具备教师资格作为教师招考招聘的必备条件,各类学校在岗专任教师和新聘教师均具备相应教师资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认定原则,严把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关口。我区被定为全市唯一的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试点单位,制定并实施《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洛江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洛江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成立洛江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专家审查工作小组的通知》,按照个人网上报名和材料提交、学校现场确认和师德考核、区级初审、市级复审、省级终审等程序,完成全区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和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有关对象的注册认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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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0 |
师德建设 |
权重 |
10 |
自评分 |
10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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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将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常抓不懈。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关于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的意见》、《关于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月”活动的通知》,以新颁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重点,以每年9月“师德师风教育月”及庆祝教师节活动为契机,开展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主题的师德教育活动,以“要做教书人,先做读书人”为主题的“教师读书工程”,通过学习优秀教师事迹,深刻剖析媒体曝光的反面典型案例,开展“师德师风八查八看”,举行师德师风专题培训、宣讲活动、演讲竞赛、经验交流及爱生助学等教育活动,积极引导教师正确理解、充分认识师德规范的基本要求和深刻内涵,自觉增强“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意识和教书育人的责任感、荣誉感;通过洛江教育信息网“师德建设”专栏、师德建设简报及平时督查、阶段评估等形式,及时反映全区开展师德建设活动信息与动态,通报督查与评估情况,确保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取得实效。2014年,开展4场师德师风宣讲活动,采取由外聘专家教授和本区荣获全国、省、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或先进德育工作者称号的5名成员组成师德师风宣讲团,分赴各乡镇(街道)开展宣讲活动,引导广大教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全区1150多人次接受教育,弘扬正能量,提高师德修养。 严格落实《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若干意见》、《关于大力开展师德教育严禁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关于教师节等节日期间在全省各类学校教师中开展“不收礼”活动的通知》、《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和《洛江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估细则(试行)》,根据“以德为先”的要求,凡有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规定的20种“一票否决”情形的,当年度师德考核、绩效考核定为不合格,将师德考核结果按不低于30%的权重计入教师绩效考核结果。学校不但组织全体教师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设立师德师风意见箱、公开师德举报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学生和家长监督,而且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填写《师德评价告知记录表》等多种方式,结合“校园开放日”、“教学开放周”、“家长座谈会”等活动,广泛征求意见,找出不足和差距,及时进行整改,预防和减少教师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坚决对教师失德行为“零容忍”。同时,强化师德的过程管理,建立每一位教师的师德档案,用于记载师德考核评议、教育培训、师德承诺、不良行为及处罚结果等,作为教师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评先、绩效考核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重要依据,积极引导教师自觉提高师德修养,不断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 坚持典型带路、先进引路,引导教师以师德典型、优秀教师为榜样,进一步弘扬敬业爱岗、无私奉献的师德风范。健全表彰激励机制,定期评选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近三年有280多名教师获得国家、省、市、区级表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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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教师队伍建设 B15队伍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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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1 |
校长素质 |
权重 |
15 |
自评分 |
15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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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名校长培养工程,努力培养优秀校长团队,出台《关于实施洛江区中小学名校长培养工程的通知》、《关于开展洛江区中小学名校长培养人选和骨干校长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现有省级优秀校长2名、省级骨干校长5名、市级优秀校长3名、市中小学名校长4名。实施校长素质提升工程,开展校长异地培训、校长论坛、校长读书班等活动,拓宽视野,更新办学理念、提升管理水平。近三年先后下发《关于举办洛江区小学校长提高培训班的通知》、《关于举办2014年洛江区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的通知》、《关于举办2014年洛江区小学校长提高培训班的通知》、《关于组织洛江区中心幼儿园园长异地集中培训的通知》,委托区教师进修学校会同泉州市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中心(永春师范)或泉州师院继续教育学院举办培训班。 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制度,校(园)长均持证上岗。小学校长大专及以上学历达97.9%,初、高中校长本科及以上学历与幼儿园园长大专及以上学历均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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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2 |
教师学历 |
权重 |
15 |
自评分 |
15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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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支持鼓励中小学教师通过函授学习、脱产进修、远程教育、自学考试、攻读教育硕士等多种在职学习途径提高学历水平。根据《洛江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规定,取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在编教师每人报销学费7500元,不断提升全区教师学历层次及专业能力。全区小学专任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达91.7%,初中专任教师具本科及以上学历达88.2%,普通高(完)中、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具本科及以上学历分别达到97.5%、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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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3 |
教师培训 |
权重 |
15 |
自评分 |
15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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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教师素质提升工程,以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以提升培训质量为主线,以校本研究为载体,积极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区教师进修学校作为区级教师培训基地,以实施好基础教育新课程为主要内容,以满足教师专业发展个性化需求为工作目标,积极发挥教研和培训主导作用,结合本区实际,面向全体教师,每年有计划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如新教师岗位培训、区级骨干教师培训、班主任培训、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新课程培训、学科课程标准(2011年版)教师全员远程培训、农村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远程培训、小学英语教师业务培训、教师心理健康教育通识培训、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训、书法教师基础培训班、美术教师专业培训与写生创作活动、幼儿教师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教学技能培训等。近三年全区教师参加区级及以上继续教育4700多人次,专任教师区级及以上年培训率达100%。全区中小学专任教师接受信息技术培训率达100%,接受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培训率达20.6%(不含区教师进修学校)。 实施名师培养工程,出台《关于实施洛江区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的通知》、《关于开展洛江区中小学教学名师培养人选和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严格选拔优秀中青年教师作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等培养培训对象。严格执行《关于中小学教学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的管理办法(试行)》、《洛江区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全面加强骨干教师培训、管理及考核,自2007年起定期开展骨干教师学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和讲学活动,合格者按规定标准核发教科研津贴,通过教学开放周、示范课、展示课、观摩研讨等活动,充分发挥“名师”在教育教学、教学指导、教育科研等方面示范、引领、辐射作用,推动城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近三年共有90多名各级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开设示范观摩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教师1500多人次参与观摩研讨、评课说课和教学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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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教育管理 B16依法治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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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4 |
教育决策 |
权重 |
10 |
自评分 |
10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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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教育法律法规普及工作,让社会各界了解和熟悉教育法律法规,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和教育部门干部依法治教的观念和能力,理清责任清单,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教育决策法定程序,有效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健全教代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和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全面实行校务公开制度,执行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学校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能及时向教职工公布。 贯彻《行政许可法》,出台《洛江区教育系统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健全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教育执法力度,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出台《洛江区教育局关于建立教育责任区督学制度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职责,规范教育行为。加强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实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真查找风险点,评定廉政风险点等级,推进教育系统惩防体系建设,查处涉及教育的违纪行为,保证教育正常秩序。切实加强学校工程施工管理,严格预、结算审核,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管理行为,巩固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成果,严格规范教育收费,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行为。继续实施“阳光教育”工程,深入推进政务、校务公开,扎实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学校与教师签订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承诺书,开展“廉洁教育进校园”活动,培养中小学生廉洁意识,促进教职员工依法从教、廉洁从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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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5 |
办学行为 |
权重 |
15 |
自评分 |
15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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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办学,高度重视规范办学行为。每学年按照办学行为“五规范”要求,通过学校自查、整改,区级专项督查和随机检查等形式,促进学校依法治教。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与城区扩容增量,通过义务教育学校小片区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划片免试就近入学、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等有力举措,农村中小学办学质量不断提升,进一步缩小了校际间办学差距,家长择校观念淡化,区域内学校未出现设立重点班等违规办学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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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教育管理 B17素质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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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6 |
德育工作 |
权重 |
12 |
自评分 |
12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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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区政府重视学校德育工作,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德育工作网络和工作制度,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育人工作。区教育局设立宣传德育股,定期召开学校德育工作会议,加强德育队伍建设,定期评选表彰先进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开展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工作案例评选、德育论文评选等常态工作。建立学校德育工作测评机制,创建了一批省、市、区德育工作先进校。创新德育载体,结合实际形式多样地开展学生道德、法纪、安全等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建立一批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各中学、中心小学均配备专职心理教师。重视德育研究,建立省、市、区、校四级德育课题研究网络。出台全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年”系列活动,大力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建立学校少年宫活动机制,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开足开齐品德课程,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注重学科渗透,积极挖掘和发挥各学科德育功能。中小学德育工作成效明显,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持续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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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7 |
课程改革 |
权重 |
18 |
自评分 |
18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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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区政府重视实施素质教育,更新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政绩观,加强统筹协调,落实教师课改培训经费,规范办学行为,营造有利于素质教育的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推动中小学校深化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完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不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学校、教师和学生,开展多形式的师生竞赛活动,展示教育教学成果,以各种创建活动为载体提高学校办学层次,出台《洛江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细化和落实中学教学管理制度的通知》、《洛江区普通中学教学常规管理考评办法》等文件,多把尺子衡量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管理规范化、教学管理制度化。严格执行省颁课程计划,补充紧缺学科教师,完善各功能馆室,确保开足开齐各类课程。结合本区实际,积极推进中小学考试评价及招生制度改革,各校全面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重视引导学生在自评和评价他人的过程中学会正确看待自己和他人,取他人之长补己之短,有效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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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8 |
体育工作 |
权重 |
10 |
自评分 |
10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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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中小学体育场所建设,实现所有中学及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均有人工草跑道运动场,逐步向基层小学推广。全区所有中小学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落实每天半小时左右的大课间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提高体育课程和课外活动质量,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和健康水平。近五年来,我区中考体育测试成绩位居全市前茅,2014年全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达97.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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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9 |
减负工作 |
权重 |
8 |
自评分 |
8分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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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发《关于开展洛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等减负工作文件,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营造“减负”良好社会氛围。根据新课程教育理念和省、市教学常规管理规定,持续健全完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出台《洛江区普通中学教学常规管理考评办法》,加强对学生减负、教师增效的检查、督促,及时通报检查情况,提出整改建议。各校在开齐开足各类课程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根据冬、夏时令适当调整到校时间,学生每天在校时间不超过6小时、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总量,对教师作业设计、批改作出详细要求,杜绝机械重复作业,保证学生睡眠充足;向课堂40分钟要质量,严禁拖课、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和试题难度,增强学生学习信心。近三年,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成绩持续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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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0 |
校外活动 |
权重 |
5 |
自评分 |
5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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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重视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暨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配齐班子和教师队伍,分批组织学生开展实践活动。有关部门、乡镇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设了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社区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以及俞大猷公园等多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无偿向学生开放。中小学校结合实际,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教育意义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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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教育管理 B18校园安全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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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1 |
安全工作 |
权重 |
15 |
自评分 |
15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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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定期召开全区学校创安、普法、综治及未保工作例会,签订《综治领导责任状》、《消防安全责任状》、《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 巩固提升“平安校园”、“学校安全标准化”创建计划,组织安全检查。落实学校安全经费,投入学校安全“三防”建设,统一为全区公办学校配齐保安人员,按要求配齐相关技防设施,在全市率先安装“一键报警”装置。定期组织区直有关部门排查学校安全隐患,建立有效的应急机制,确保师生安全和学校安定稳定。近三年,我区范围内没有发生校园暴力恐怖事件和学校负主要责任师生非正常死亡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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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2 |
稳定工作 |
权重 |
15 |
自评分 |
15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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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洛江区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充分发挥教育系统个人及领导班子在维稳中的核心作用,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原则,通过排查,全面掌握、有效调处教育系统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通过下访、接访及矛盾纠纷摸底排查等方式,进一步掌握和化解矛盾纠纷,在实践中建立和完善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制定《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长效机制的工作意见》,按照“预测走在预防前,预防走到调解前”的精神,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健全畅通的信息网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学校安定、稳定。认真实施《洛江区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2014年8月,区教育局被中国关工委、司法部、综治办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区实验小学等8所学校被评为“零犯罪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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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3 |
校园周边环境 |
权重 |
12 |
自评分 |
10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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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力度,综治、公安、交警、消防、安监、卫生、工商、文体等部门各尽其职,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努力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经常开展营业性网吧、电子游戏室和学校周边交通及饮食服务等场所监督检查,坚决取缔“黑网吧”和乱摆摊点等安全隐患,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本项因个别学校门口存在乱摆摊点现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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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教育管理 B19督导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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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4 |
机构建设 |
权重 |
10 |
自评分 |
10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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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教育督导工作,2007年增加编制设立教育督导室,2011年成立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现有编制9人,每年预算教育督导经费20万元,业务经费落实,工作条件有保证,全区教育督导机制健全,教育督导工作成效显著。近三年来,我区先后高分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国家督导检查、“教育强区”市级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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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5 |
督导工作 |
权重 |
10 |
自评分 |
10 |
省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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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来,结合“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国家督导检查、“教育强区”市级核查和“两项督导”省级评估,坚持每年对乡镇(街道)及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落实教育工作职责,确保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规范管理使用,自有资金按有关要求按时足额投入,认真做好控辍保学及文化户口册(3-18周岁人口接受教育情况登记表)滚动登录工作。督导评估组在检查结束后形成督导情况通报并公布评估结果,作为考核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绩效的重要内容之一。 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督导评估制度,扎实开展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关于开展全区中小学第五轮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泉州市洛江区实施素质教育专题整改方案》和《洛江区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评估细则》,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为重点的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逐校拟定下发督导意见,督促整改,跟踪抓落实。目前全区中学和中心小学素质教育督导第五轮评估基本结束。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开学工作、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学前教育等专项督导,促进学校依法治教,持续提高办学水平,促进教育协调健康发展。督导检查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比较完善,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得到有效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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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教育事业发展 B20义务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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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6 |
小学入学率 |
权重 |
10 |
自评分 |
10 |
省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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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龄人口全部按时入学,2015-2016学年度6-11周岁适龄人口13019人,免学8人,毕结业43人,小学在校生12968人,入学率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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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7 |
初中入学率 |
权重 |
10 |
自评分 |
10 |
省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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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专题培训会,加强业务指导,以公安户口信息为依据,认真开展就学取证,全面更新《文化户口册》。据统计,2015-2016学年度初中学龄人口6179人,入学率为9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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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8 |
初中辍学率 |
权重 |
30 |
自评分 |
30 |
省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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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历来重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流生报告和巩生通报、奖惩制度,健全初中三年巩固率测算评比制度,提高在校生巩固率。2014-2015学年度城区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为:23÷1948×100%=1.18%;农村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为:61÷3586×100%=1.70%。全区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合计为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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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教育事业发展 B21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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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9 |
学前教育 |
权重 |
20 |
自评分 |
19 |
省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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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区政府重视学前教育发展,每个乡镇(街道)均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马甲、罗溪、双阳加快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同时扶持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全区持有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25所,另有7所正在申办中,逐步形成以中心幼儿园为核心,辐射区域内民办园、学前班的学前教育网络,基本实现公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办园模式,2015-2016学年,3-5周岁人口总数7043人,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5.85%。各中心幼儿园和部分民办园还成立早教中心,面向社区,积极开展早教咨询指导服务工作。本项因早教指导服务较薄弱,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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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70 |
特殊教育 |
权重 |
20 |
自评分 |
20 |
省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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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将接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纳入普及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区教育局、卫生局、残联与乡镇(街道)密切配合,委托泉州市第三医院开展筛查鉴定工作,根据智商测试、医学检查与诊断结论,联系对应的特教学校就读或随班就读,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能够在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确保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残疾程度较重无法入学的,片区内学校应开展“送教上门”服务。2004年创办“洛江区北斗星自闭症儿童培训中心” 以来,共招收自闭症残疾儿童1000多人,开展对自闭症残疾儿童和智力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与服务,救助贫困自闭症残疾儿童100多人次,救助金额100万元。2015-2016学年6-14周岁三类残疾儿童在校生总数155人,入学率9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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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教育事业发展 B22高中阶段教育与成人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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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71 |
高中毛入学率 |
权重 |
10 |
自评分 |
10 |
省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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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学年,辖区内普通高中在校生3204人,中职全日制在校生2484人; 15-17周岁户籍人口5493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10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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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72 |
初中升学率 |
权重 |
10 |
自评分 |
10 |
省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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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组织各中学认真做好初中毕业生跟踪工作,强化毕业生去向调查取证工作。据统计,2015年应届初中毕业生1688人,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就读1595人,升学率达94.49%,超过93.85%的省均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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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73 |
招生普职比 |
权重 |
10 |
自评分 |
10 |
省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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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区普通高中招生1234人,职业教育招生1101人,招生普职比为52.85:47.15,优于全省2014年高中阶段招生普职比(55.6:44.4);全区现有普通高中在校生3204人,职业教育在校生2484人,高中阶段在校生普职比为56.33:43.67,优于2014年省均普职比(5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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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74 |
职业教育 |
权重 |
10 |
自评分 |
8 |
省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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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区政府重视职业教育发展,把职业教育发展纳入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领导,成立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制订并落实有关政策措施,确保职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标准。敬德职校占地105亩,建筑面积10000多平方米,有标准的学生公寓2960平方米和400米人工草跑道标准运动场,数控机床、美容美体、服装工艺与设计实训室和电脑室、多媒体教室齐全。 区职教中心现有编制3人,依托敬德职校加强对各类从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初高中未升学毕业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统筹区域内职教资源,加快培养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紧缺人才。 多年来,敬德职校注重实践与理论教学相结合,突出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培养,强化学生职业技能。通过多形式的校企合作,与泉州索妃亚美颜纤体健康调理机构、鲤东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石狮时光美界、艺施美容机构和微柏科技有限公司全面合作,开展订单式培养,学生入学即可签订就业合同,免去就业的后顾之忧,实现校、企、生三赢。几年来,敬德职校毕业生获“双证书”率、就业率均达100%。本项因职教中心培训工作较薄弱,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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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75 |
成人教育 |
权重 |
10 |
自评分 |
10 |
省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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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按照上级要求认真部署扫盲工作,坚持“一堵二扫三提高”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努力做到扫盲教育工作“十个有”和扫盲教学工作“十个有”,不断提高扫盲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巩固和扩大扫盲工作成果。举办洛江区2015年青年电子商务培训班和2015年洛江区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班。同时,借助中职学校和乡镇(街道)文技校等教育资源,广泛开展机动车机修、电器维修、会计核算员等从业资格教育培训活动。扫盲工作成绩显著,先后有多个单位和个人荣获市“扫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万安街道被确定为市“扫盲教育样本街道”。全区15-50周岁青壮年文盲率为0,15周岁以上成人文盲率为0.88%。 |
泉州市洛江区2015年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得分表
A级指标 |
B级 指标 |
权重 |
自评分 |
省市 评分 |
扣分 |
A级 得分 |
A1领导职责 (100分) |
B1 |
45 |
45 |
|
|
100 |
B2 |
55 |
55 |
|
|||
A2经费投入与管理 (220分) |
B3 |
75 |
74 |
|
B3C13特教经费不足、B6C18因2012年三税征收不足各扣1分 |
218 |
B4 |
40 |
40 |
|
|||
B5 |
50 |
50 |
|
|||
B6 |
30 |
29 |
|
|||
B7 |
25 |
25 |
|
|||
A3办学条件 (240分) |
B8 |
70 |
69 |
|
B8C27城区公办幼儿园不足扣1分;B10C36个别学校卫生保健不达标,扣2分 |
237 |
B9 |
55 |
55 |
|
|||
B10 |
45 |
43 |
|
|||
B11 |
20 |
20 |
|
|||
B12 |
35 |
35 |
|
|||
B13 |
15 |
15 |
|
|||
A4教师队伍建设 (160分) |
B14 |
115 |
111 |
|
B14C44未及时核定教师编制、区属职校双师型教师不足,各扣2分 |
156 |
B15 |
45 |
45 |
|
|||
A5教育管理 (140分) |
B16 |
23 |
23 |
|
B18C63个别学校门口存在乱摆摊点现象,扣2分 |
138 |
B17 |
55 |
55 |
|
|||
B18 |
42 |
40 |
|
|||
B19 |
20 |
20 |
|
|||
A6教育事业发展 (140分) |
B20 |
50 |
50 |
|
B21C69早教指导服务较薄弱,扣1分;B22C74职业教育中心培训工作较薄弱,扣2分。 |
137 |
B21 |
40 |
39 |
|
|||
B22 |
50 |
48 |
|
|||
合 计 |
1000 |
986 |
|
14 |
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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