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幼儿园管理条例》和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要求,经万安街道桥南幼儿园申报、万安中心小学初审通过的基础上,区教育局进行复查,认定万安街道桥南幼儿园符合《福建省幼儿园(班)登记注册试行办法》办园基本标准,拟准予登记注册。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月19日至1月23日。在此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和意见。
公示电话:0595-22633589
接待科室:洛江区教育局初幼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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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
2020年1月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