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近年来,洛江区始终将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作为一项重点民生工程来抓,让基层群众感受安居工程带来的温暖。
在马甲镇新庵村,笔者见到了黄东海老人。得益于农村危房改造和安居工程等政策支持,老人一家搬出了漏雨的老房子,圆了盼望许久的“安居梦”。
“以前的石头房每逢下雨天,一直漏雨,靠我自己又没办法翻建,现在政府帮忙翻建框架的钢筋砼房子就不会,心里很高兴。”黄东海说道。
黄东海今年70岁了,一家五口都因身体残疾而无法工作,被列为政府帮扶相对困难户对象,仅靠领取低保补助金维持生计。多年来,一家人居住在石结构房内,每逢雨天屋内就漏水,老旧的房屋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却因为缺钱而一直无法翻建。
在区住建局和区民政局的政策宣传和引导下,镇村干部帮助黄东海申请了民政安居工程和住建局农村危房改造叠加补助资金约7.5万元,填补了资金缺口,完成危房改造。
和黄东海一样,家住河市镇梧宅村的杨金龙也在政策帮扶下,对原有的危房进行了改造。
杨金龙长期独居,因患有癫痫症,没有稳定的收入,生活较为困难。“这个房子之前是用土块、石头砌的,倒了一边,用木板撑着,我们区里、镇里和村里领导来关心,说这个一定不能住人了,一定要翻建,不然整个都会倒下来。”哥哥杨金桔说道。
根据市、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同时争取统战部同心安居工程的补助资金,杨金龙获得了各级各方补助资金6.11万元,哥哥杨金桔再出一部分费用,兄弟俩盖起了新房。“差不多还要一个月左右可以去住了。”杨金桔高兴地说道。
为真正将帮扶政策落到实处,切实改善困难户的居住和生活环境条件,我区严把关口,从确定危房改造对象开始,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委会和驻村干部调查核实、村民小组会议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张榜公示、乡镇政府审核申报”五个程序进行阳光操作,始终把调查摸底和对象确定置于广大群众监督之下,努力实现每个困难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2016年我区开展困难户危房(石结构房屋)改造以来,针对全区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困难户及其他困难户,区住建局工作人员累计入户排查和宣传700余户,截至目前累计完成困难户危房改造392户,累计拨付补助资金1600多万元,其中危房翻建316户,修缮加固59户,结合片区改造17户。另外对部分帮扶对象,洛江区级配套补助标准由原来的1.5万元/户提高至4.8万元/户,包含省、市两级补助资金,每户共可获得补助7.3万余元。此外,我区还积极引进社会慈善机构——洛江区海丝小镇公益协会,联合解决2户住房困难群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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