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3-0101-2019-00016
    • 备注/文号:泉洛工信函〔2019〕48号
    • 发布机构: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27
    关于10千伏双桥线等2条架空电力线路电力设施保护区的批复
    时间:2019-09-27 13:52

    洛江供电服务中心:

    你中心《洛江供电服务中心关于商请10KV双桥线电力设施保护区公告的函》(洛江供电函2019〕13号)收悉。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公告和标示工作的通知》(闽经信政法2018〕167号)和《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公告和标示工作的通知》(泉工信能源2019〕113号)相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10KV双桥线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5米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线路起点为泉州市洛江区双阳街道新阳社区,终点为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310县道辉祥电力设备,总长为3.562千米。

    二、10KV行墩支线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5米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线路起点为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310县道辉祥电力设备,终点为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尾寮南侧路洛江监狱,总长为3.857千米。

    请你中心按照划定结果及时在当地报纸、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宣传告知,并做好标志牌制作、悬挂等工作。

     

     

    泉州市洛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9月27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