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04-0101-2021-00020
- 备注/文号:泉洛民财〔2021〕18号
- 发布机构: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18
各乡镇民政办、财政所:
为推进我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有序运行,提升现有养老服务设施为老服务水平,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养老贴心工程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1〕14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度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运营补助区级配套资金10万元(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请各乡镇按照要求,切实抓好补助资金的落实。同时,要加强对上述项目的督促检查,确保养老服务全面开展。
附件:洛江区2021年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运营补助区级配套资金分配表
泉州市洛江区民政局
2021年11月18日
附件:
洛江区2021年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运营补助区级配套资金分配表
乡 镇 |
项目 |
补助资金 (万元)
|
合计 (万元) |
河市镇 |
官洋村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 |
2 |
10 |
马甲镇 |
新庵村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 |
2 |
|
潘内村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 |
2 |
||
罗溪镇 |
柏山村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 |
2 |
|
虹山乡 |
虹山乡白凤村农村幸福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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