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1-00004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联〔2021〕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2-05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116号)文件要求,将2021年度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分解下达至相关乡镇(详见附件),项目资金拨付由乡镇负责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
请各乡镇按照下达预算额度,及时落实建设项目。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维护社会稳定。
附件:1.洛江区高标准农田2021年度项目资金指标分解明细表
2.洛江区高标准农田2021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表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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