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1-00071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联〔2021〕6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02
河市镇、马甲镇、罗溪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泉州市2021年度(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计划的批复》(泉农复〔2021〕11号)和《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泉州市2021年度(第四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计划的批复》(泉农复〔2021〕13号),将2021年度关于农田建设项目区级配套资金分解下达至马甲镇、罗溪镇(详见附件)。
另根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耕地任务的通知》(泉农明传〔2020〕14号),将2020年补充耕地项目资金下达至河市镇。
项目资金拨付由乡镇负责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
请各乡镇按照下达预算额度,及时落实建设项目。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维护社会稳定。
附件:1.洛江区高标准农田项目资金分配表
2-1.洛江区高标准农田2021年度区级配套项目绩效目标表(马甲镇)
2-2.洛江区高标准农田2021年度区级配套项目绩效目标表(罗溪镇)
3.洛江区高标准农田2020年度补充耕地绩效目标表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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