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1-00072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联〔2021〕7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02
河市镇、马甲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农产品初加工中心建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的通知》(泉财指标〔2021〕495号)文件,现下达2021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农产品初加工中心建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31万元(详见附件)。请各乡镇按照《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泉州市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泉财农〔2021〕84号)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1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农产品初加工中心建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贴息贷款)项目及补助资金安排表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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