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1-00076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2021〕21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23
各镇(乡)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1年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第二批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农〔2021〕28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现下达2021年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第二批补助资金35万元,同步下达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表,请按照任务清单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按照《泉州市水利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水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泉财农〔2019〕120号)和《泉州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水土流失治理项目管理办法》(泉水土办〔2010〕36号)文件要求,加强项目绩效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做好自查验收上报我局备案。
附件:《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1年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第二批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农〔2021〕288号)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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