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4-0101-2021-00086
- 备注/文号:泉洛政农水〔2021〕23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2-21
马甲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农业产业增产增效重点建设项目奖补方案的通知》(泉委振兴办〔2020〕12号)、《泉州市财政局 中共泉州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增产增效重点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0〕447号)文件要求,泉州市洛江鸿发畜牧有限公司申报建设的畜禽标准化生产建设(改扩建生猪养殖场)项目已完成建设,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我局研究决定下达泉州市洛江鸿发畜牧有限公司申报建设的畜禽标准化生产建设(改扩建生猪养殖场)项目补助资金10万元,从“泉洛财指〔2020〕504号”列支。请收到下达文件后,按照建设奖补方案等要求,及时把资金下拨到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泉州市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泉财农〔2019〕172号),加强资金管理和绩效监控,确保专款专用。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