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08-0101-2025-00039
    • 发布机构:洛江区人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25
    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通知书
    来源:洛江区人社局 时间:2025-09-25 09:23
     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通知书

    泉州市梓洋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201797日发生事故致死,根据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泉洛人社工认〔201810号),认定林志为你单位现场管理员,林志因事故致死属于工伤根据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8】闽民终7607号),你单位应向近亲属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因你单位不能履行前述生效调解书的内容,林志近亲属向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申请对你单位的强制执行。因你单位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出具(2025)闽0504执234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林志近亲属因此向我中心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我中心现书面催告通知你单位,要求你单位收到本催告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依法向林志近亲属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你单位经核实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请向我中心书面提交核实说明和相关付款凭证。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予核实和按时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保险基金在按照规定先行支付后,取得要求你单位偿还的权利。

    因采取电话、邮寄方式无法联系到你单位,现我中心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

     

    人:小庄  联系电话: 0595-22633754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万安街道万贤街40号一楼

     

    洛江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

    2025年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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