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255-0101-2021-00014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06
    洛江区市场监管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2021年第1期)
    时间:2021-05-06 15:53

      根据2020年福建泉州市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抽检监测(省级本级) 2020年福建省级匹配抽检计划,涉及洛江区2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 、泉州市洛江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菠菜

      (一)抽样基本情况 国抽抽样编号为NCP20350500371550176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涉及样品名称为菠菜;涉及被抽样单位为泉州市洛江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涉及标识购进日期为2020年9月25日;涉及不合格项目为毒死蜱。

      (二)核查处置情况  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核实,当事人共购进该批次菠菜4.3kg,已全部销售,泉州市洛江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已依法主动对已购进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发出召回公告。

      经查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

      二、泉州市洛江区万安福客隆超市销售的上海青

      (一)抽检基本信息 国抽抽样编号为SC20350000361301949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涉及样品名称为上海青;涉及被抽样单位为泉州市洛江区万安福客隆超市 ;涉及标识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24日;涉及不合格项目为毒死蜱。

      (二)核查处置情况  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核实,当事人共购进该批次上海青40kg,已全部销售,泉州市洛江区万安福客隆超市已依法主动对已购进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发出召回公告。

      经查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

      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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