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8-0101-2019-00021
- 备注/文号:泉洛商务〔2019〕75号
- 发布机构:洛江区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2-25
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下属单位,各商贸企业:
现将《洛江区商务系统安全生产管理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洛江区商务局
2019年12月25日
洛江区商务系统安全生产管理
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部署要求,根据11月22日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商务系统安全生产管理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商务〔2019〕243号)、《泉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管理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商务安全〔2019〕23号)、《泉州市洛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洛江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洛安委〔2019〕29号)部署要求,结合商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我区商务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实际,区商务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3月在全区商务系统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管理集中整治,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在商务系统相关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管理集中整治,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治理商务系统相关行业领域企业重大安全隐患,并将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问题,提请相关监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置,确保全区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和智造生态新城区建设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综合整治重点
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对企事业单位思想麻痹、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指导督促不到位,存在侥幸心理和畏难情绪,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
二是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部分产业盲目无序违规发展。
三是安全管理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市、区实施细则不到位,落实“三个必须”的行业管理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管理盲区;指导督促商务系统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措施不力,商务系统相关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防控、日常安全检查、员工教育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
四是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指导督促商务系统企事业单位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对商务系统企事业单位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督促商务系统企事业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
(二)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成品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未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问题。
(三)商贸服务业整治
配合相关部门指导督促使用燃气的餐饮店加强安全管理、规范使用明火、定时清理油烟装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商场超市、市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整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开展商场超市、市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做好动员部署、排查整治、总结验收工作;坚持标本兼治,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督促商贸系统相关行业领域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机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预防控制机制,对存在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安全风险不在乎、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隐患排查不扎实和整改不彻底等问题的企业,要及时通报相关监管执法部门处理;对企业反映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要研究解决办法,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服务。
(五)电商等商贸特殊流通企业整治
督促电商等商贸特殊流通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现象,并将排查出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现象的企业抄送消防部门,督促整改。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自查。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下属单位要按照本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对照综合整治重点深挖细究,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坚决堵塞漏洞,严防出现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落实不到位、部门“三个必须”落实不到位和思想上松懈、责任压力层层衰减等问题。要督促商务系统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及时整改到位,做到闭环管理。
(二)集中整治。2020年1月1日至2月20日,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下属单位要加大对商务系统相关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力度,组织开展成品油经营企业、电商等商贸特殊流通企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重点整治成品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未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问题,重点排查电商等商贸特殊流通企业是否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现象,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商贸服务业、商场超市、市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依规责令停业整顿,坚决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三)督促指导。2020年2月21日至3月21日,组织对商贸系统企事业单位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巩固总结。2020年3月22日至31日,在全面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指导督促商务系统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巩固提升,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全区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并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下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管理集中整治工作,落实属地和行业管理责任,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敢于动真碰硬,切实增强做好商务系统安全生产管理集中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全力保障商务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下属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抓出实效。要按照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中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原则,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忠实履行商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切实纠正商贸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悬空、推诿扯皮现象,通过我区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加大严格执法,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形成全链条、全过程的安全监管体系。请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下属单位于2020年2月21日、3月20日前分别将阶段性工作情况、集中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局办公室;2020年1-3月,每月10日前将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报表(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报送局办公室,以便汇总报送区安办。联系人:董文聪;联系电话,17705959916,22631152(办),22630132(传真);电子邮箱:ljqswj201507@163.com。
(三)强化督促整改力度。各各乡镇(街道)企业办,局相关股室、下属单位要统筹推动商务系统集中整治进展,指导本系统企事业单位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查立改,做到排查整改、督查督办等工作措施贯穿集中整治的全过程。要发动本系统企事业单位职工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商务系统相关行业领域企业存在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提请相关监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置。
附件:1.各乡镇(街道)及区直部门采取“五个一批”、“四个一律”等执法处罚措施企业名单
2.各乡镇(街道)及区直部门约谈、通报名单
3.洛江区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情况表
附件1
各乡镇(街道)及区直部门采取“五个一批”、“四个一律”等执法处罚措施企业名单
填报单位: 日期:
重大隐患挂牌企业清单 |
停产停业企业清单 |
取缔关闭企业清单 |
联合惩戒企业清单 |
行政处罚企业清单 |
XX企业 |
XX企业 |
XX企业 |
XX企业 |
XX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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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央属、省属、市属企业由市直部门负责统计,我区仅统计除央属、省属、市属以外的企业,避免重复统计。
2.2020年数据从1月份开始报,以后当月新增的数据要进行备注。
附件2
各乡镇(街道)及区直部门约谈、通报名单
填报单位: 日期:
约谈清单 |
通报清单 |
XX企业或XX单位 |
XX企业或XX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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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2020年数据从1月份开始报,以后当月新增的数据要进行备注。
附件3
洛江区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生产经营单位总数 |
组织开展调研指导情况 |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
执法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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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调研情况 |
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情况 |
排查发现隐患数 |
已完成整改隐患数 |
限期整改 |
停产 停业 整改 |
取缔关闭 |
罚款 |
其他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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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调研组 |
参加 人员 |
检查单位和场所 |
组织检查组 |
参加 人员 |
检查单位和场所 |
总数 |
一般隐患 |
重大隐患 |
总数 |
一般隐患 |
重大 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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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
其中 暗查 暗访 |
总数 |
其中 暗查 暗访 |
其中 专家 会诊 |
其中 联合 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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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
(个) |
(人次) |
(家) |
(个) |
(个) |
(个) |
(个) |
(人次) |
(家)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家) |
(家) |
(家) |
(万元)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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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2020年数据从1月份开始报,以后当月新增的数据要进行备注。 2.央属、省属、市属企业由市直部门负责统计,我区仅统计除央属、省属、市属以外的企业,避免重复统计。 |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抄送:市商务局,区安办。
泉州市洛江区商务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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