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8-0101-2021-00024
- 备注/文号:泉洛商务〔2021〕1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洛江区商务局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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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洛政办〔2020〕30号)文件要求,现将关于推动小微企业上规模和实施经营贡献奖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支持内容及补助标准
1.推动小微企业上规模项目
推动小微企业加快成长为规模企业,培育经济新增长点。对2019年以来新增纳入我区统计部门联网直报且存续期至少1年及以上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5万元,并按照企业入库第二年区级财政贡献比前一年新增部分的80%给予奖励。
2. 实施经营贡献奖励项目
对汽车售前、售中、售后三方面服务的企业,包括汽车4S店、二手车交易、汽车超市、汽车租赁、汽车电子商务、汽车美容保养、汽车金融和保险、中介机构,以及延伸至汽车俱乐部、汽车文化娱乐等汽车服务为主题的配套企业(以下简称“汽车服务业企业”)。(1)对新入驻我区的(指建成后投入经营并开始在我区纳税,含迁建),年度财政贡献首次达100万元及以上的,按当年度区级财政贡献留成部分的5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2)对连续2年财政贡献超过100万且当年度较前一年度财政贡献有新增的,按其当年度增量部分区级财政贡献留成部分的50%予以奖励。
二、申报程序、材料及拨付资金
(一)各乡镇(街道)应广泛宣传,认真组织、指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二)申报企业应统一按照《推动小微企业上规模申报指南》(附件一)或《实施经营贡献奖励资金申报指南》(附件二)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三)各乡镇(街道)对辖区所报项目进行初审,做好项目筛选推荐工作,于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填写推荐意见报送区商务局,逾期不予受理。区商务局会同财政局向区政府提交申请文件并下拨资金。
三、其它要求
1.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骗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罚。
2.一年内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未被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相关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能享受本政策支持。
各有关单位可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全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或人民法院推送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查询,并对符合条件的失信人员依法依规采取惩戒措施。凡是存在涉黑涉恶现象,采取不正常、凭借黑恶势力套(骗)取国家资金、包揽项目等行为,一经核实,依法停止财政资金拨付;已经拨付的,依法予以冻结或缴回国库。
区商务局联系人:董文聪 联系电话:22633802
附件一:推动小微企业上规模申报指南
附件二:实施经营贡献奖励资金申报指南
泉州市洛江区商务局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2021年4月1日
附件一
推动小微企业上规模申报指南
推动小微企业上规模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者复印并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严格按下列顺序要求并于左侧装订成册:
(一)封面(附件1)
(二)目录(须详细编写所有材料及项目的页码)
(三)推动小微企业上规模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
(四)项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区税务局出具的企业2019年度、2020年度纳税完税证明(须加盖区税务局公章)
(六)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附件3)
(七)其它有必要的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1.申报材料封面
2.推动小微企业上规模奖励资金申请表
3. 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
附件1
推动小微企业上规模奖励资金项目
申
报
材
料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2021年 月 日
附件2
推动小微企业上规模奖励资金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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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基本 情况 |
企业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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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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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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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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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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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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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纳税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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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纳税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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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承诺:申请中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提供申报的产品与提供申报的资料和文件一致,并事实存在。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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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意见 |
同意推荐,该企业为2019年以来新增纳入我区统计部门联网直报且存续期至少1年及以上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
属地乡镇(街道)(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附件3
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
本单位(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单位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职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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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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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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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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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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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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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名单真实完整,本单位及以上名单人员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无涉黑涉恶行为,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填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实施经营贡献奖励资金申报指南
实施经营贡献奖励资金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者复印并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严格按下列顺序要求并于左侧装订成册:
(一)封面(附件1)
(二)目录(须详细编写所有材料及项目的页码)
(三)实施经营贡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
(四)项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区税务局出具的企业2019年度、2020年度纳税完税证明(须加盖区税务局公章)
(六)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附件3)
(七)其它有必要的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1.申报材料封面
2. 实施经营贡献奖励资金申请表
3. 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
附件1
实施经营贡献奖励资金项目
申
报
材
料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2021年 月 日
附件2
实施经营贡献奖励资金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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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基本 情况 |
企业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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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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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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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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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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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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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纳税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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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纳税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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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承诺:申请中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提供申报的产品与提供申报的资料和文件一致,并事实存在。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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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意见 |
同意推荐,该企业为新入驻我区的(指建成后投入经营并开始在我区纳税,含迁建),年度财政贡献首次达100万元及以上或者连续2年财政贡献超过100万且当年度较前一年度财政贡献有新增的汽车售前、售中、售后三方面服务企业。
属地乡镇(街道)(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附件3
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
本单位(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单位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职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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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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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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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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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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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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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名单真实完整,本单位及以上名单人员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无涉黑涉恶行为,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填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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