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118-0101-2021-00001
    • 备注/文号:泉洛政卫健〔2021〕25号
    • 发布机构:区卫健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2-25
    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二女”户安居工程项目的通知
    来源:洛江区卫健局 时间:2021-02-26 09:44

    各乡镇卫计办:

    泉州市委、市政府继续把关爱女孩行动“五项工程”列入202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现就抓好我区2021年农村“二女”户安居工程通知如下:

    一、帮扶内容

    全区2021年计划帮扶2竣工验收合格后,区财政给予每户20000元帮扶资金。

    二、工作要求

    1.严格筛选帮扶对象。居住条件急需解决,且当年度可以完成帮扶任务的农村“二女”住房困难户(含农村独女户,下同)。对于已建新房、自购房的“二女”户家庭一律不再作为帮扶对象上报。

    2.严格执行申报程序。采取个人申请、级推荐、镇审核、区复核方式,由乡镇根据个人申请情况,各村或以工作点(片)推荐,帮扶名单报送所在地乡镇卫计办;乡镇卫计办会同所在乡镇自然资源所对帮扶对象的建房资格、用地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并报乡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后,连同《洛江区2021“二女”户安居工程帮扶审批表》、建房用地“东西四至”图、个人承诺书一同送区卫健局核;区卫健局将根据上报材料组织核实、公示。公示期满群众无异议的,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与帮扶对象签订“二女”户安居工程帮扶协议书。

    3.加强督促和指导。各乡镇要加强协调,认真组织实施,做好项目跟踪指导,确保项目按时序稳步推进,如期完成。

    三、其他要求

    各乡镇应325日前将帮扶名单上报区卫健局,电子邮箱:rk76@163.com,联系电话:22633916,联系人:小庄

    附件:洛江区2021“二女”户安居工程帮扶审批表

     

     

      泉州市洛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1225

      

     

    附件 

    洛江区2021“二女户”安居工程帮扶审批表

               乡镇                     

    夫妇姓名

    出生

    年月

    结婚

    时间

    二女出生年月

    结扎时间

    现居住情况

    长女

    次女

     

     

     

     

     

     

     

     

     

    申请安居工程

    用地情况

    拟建筑面积

     

    用地性质

     

    申请人签 名

     

    联系电话

     

    村民委员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卫计办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自然资源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人民政府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卫生健康局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一式三份,区、镇、村各一份;

    2.现居住情况:危房、无房、租房、借房。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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