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404-0200-2019-0004
    • 备注/文号:泉洛行政管〔2019〕8号
    • 发布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07
    关于印发泉州市洛江区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办件抽查制度的通知
    时间:2019-03-07 10:42

    部门驻中心各窗口:

    现将《泉州市洛江区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办件抽查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泉州市洛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19年37

    泉州市洛江区行政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服务办件抽查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审批服务行为,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中心机关效能建设,根据区政府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对部门驻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件进行抽查,纠

    正违规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行为,提高中心行政审批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促进我区行政审批服务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持续提升一流营商环境。

    二、 工作任务

    (一) 抽查主体

    区效能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组成行政审批服务办件抽查小组,实施抽查工作。

    (二) 抽查范围

    部门驻中心窗口办理的所有行政审批服务办件档案。

    (三) 抽查方式

    采取定期抽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期

    抽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每次由抽查小组随机抽取被检查单位当季审批服务办件总数的2%-5%进行检查。

    (四) 抽查内容

    1、是否经由中心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受理;

    2、审批流程是否合理,是否做到三个环节以下(不包括现场勘察);

    3、是否在规定的承诺时限内办结;

    4、对列入“不再重复提交证照”清单的申报材料,是否通过证照库调用,是否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5、卷宗的审批环节和时间与行政审批系统是否一致;

    6、是否在承诺时限前半段时间进行退补件,退补件理由是否充分;

    7、卷宗收取的材料是否与省网公布的材料一致;

    8、对省政务服务网上申请件是否及时进行预审处理;

    9、四星、五星服务事项预审通过后,是否在行政审批系统一个工作日内受理;

    10、办结时是否保质保量同步生成电子化结果;

    11、发布在省网的办事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信息要素是否全面、内容是否准确、流程是否清晰、材料是否明确、附件是否实用;

    12、审批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后是否及时同步更新至省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行审批服务办件抽查制度是进一步规范审批服务行为,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抓手和有效载体,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到一把手总负责、总协调,指定分管审批工作领导具体抓,并指定窗口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部门协作

    各部门要与中心管委会紧密协作、加强沟通,对审批服务办件抽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狠抓落实,提出整改提升意见,做到问题“零存量”、审批“快速办”。

    (三)强化纪律保障

    要强化审批服务办件抽查制度的纪律保障,将各部门窗口执行审批服务办件抽查制度情况纳入年度部门绩效考评,对推诿扯皮、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抽查工作进度受影响的人和事,要视情节轻重书面移送区效能办及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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