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351-0101-2022-00008
    • 发布机构:区应急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4-18
    2022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公开材料
    时间:2022-04-18 17:13
     一、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1月至4月12日,全区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2021年下降1起,无人员死亡,同比减少1人;道路交通事故2起、同比下降71.43%,死亡2人、同比下降33.3%,受伤1人、同比下降75%,无发生死亡2人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消防火灾1起,同比下降50%,无发生亡人及较大影响的消防火灾事故。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一)全区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目前,全区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的企事业单位共905家。已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的企事业243家,取得标准化证书企业14家。已建立“三张清单”制度的企事业单位363家,运用“三张清单”排查隐患992项,整改完成982项。已实施“红橙黄蓝”动态监管企事业单位423家,其中红色32家,橙色41家,黄色120家,蓝色230家。

    一是强化部署推动。全区召开季度会、专题推进会和现场会等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部署5次,结合实际制定了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2022年攻坚方案、各级各部门职责任务清单和全面提升工矿商贸企业标准化建设质量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细化责任,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扎实开展。

    二是全面摸清底数。根据市安办《进一步摸清核实企事业单位底数的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对涉及我区的4916家申报纳税生产经营单位底数进一步核实。同时,督促区直有关部门加强同市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的沟通对接,按全覆盖创建的要求,全面开展本行业、本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具体数量摸底排查工作,建立基本信息台账。区安办汇总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上报的规上、中等、小微、取缔关闭4种企业数量,形成全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企事业单位底数。

    三是狠抓试点培植。按照“重点先行、试点先行”的原则要求,筛选安全生产基础条件较好的企业,确定典型示范企业培育对象30家,进行先行先试,打造典型示范标杆单位,通过“自主创建+专家服务”创建模式,30家标杆企业已全部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自评工作。

    四是加强业务指导。聘请安全专家参与指导我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组织专家31人次到企事业单位开展辅导57家次,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制度缺失、体系运行不到位和不规范等问题101处,有效帮助解决创建过程中的堵点和难题,推动创建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

    五是突出检查督查。着眼于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将未自主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作为日常监管重点,加强执法检查,今年来检查工贸企业154家次,处罚企业1家,处罚金额4万元。结合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督查,对各乡镇(街道)和15个区直有关单位2021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对工作被动应付、进度落后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安全生产评先评优资格。

    六是深化宣传培训。针对疫情期间不能集中培训和减少人员流动防控要求,创新培训和指导方式,组织安全技术专家录制《洛江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培训》视频课件,编制《泉州市洛江区工贸电力行业中等企业和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提升指南》和工作台账参考模板电子版等,分发给每一家企业,“手把手”指导企业自主开展标准化创建。

    七是注重创新举措。积极组建企业代表安全生产标准化服务队,以“加强指导,相互学习,共同进步”为目的,以“传帮带”的模式实现以点带面,从而提升全区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水平。该举措得到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并推荐至国家安全生产报社亦得到认可,在国家安全生产网上给予刊登。

    (二)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开展情况。

    我区有序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巩固提升”任务,持续推进3 个专题和11个专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关注形势变化,及时调整措施。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我区督促各乡镇(街道)、区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从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通过深查、细查、严查,巩固2021年集中整治成果,抓好隐患问题“回头看”,切实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3月开展疫情防控后,依托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六个一”举措,积极探索“互联网+安全生产”方式方法,加大视频调度和线上宣教频率,确保巩固提升不停步。2022年至今,全区企业己自查自改一般隐患413项,整改率100%。区级部门及乡镇(街道)成立检查组133个,开展督导检查344次,检查单位928家次,督导问题890个,行政处罚47次,责令停产停业整顿3家,罚款69.58万元,约谈警示233家。

    二是突出重点时段,以督导促整改。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为确保岁末年初、“两奥会”及各级“两会”期间全区安全稳定,从2021年12月14日至2022年2月28日,我区开展了为期三个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督导,紧盯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城镇燃气、房屋与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渔业船舶、景区景点、工贸企业、森林防灭火等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有效管控化解了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专项督导共组建7个督导组,成员包括区直7个部门6名科级干部、18名业务骨干和外聘专家组,均下沉乡镇(街道)一线,现场督促、协助各乡镇(街道)、主管部门及时解决问题,形成整改闭环。截至2月底,累计组织开展专项督导63次,检查企业122家次,排查安全隐患328条,督促整改隐患310条,余下18条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均己落实临时安全管控措施,并持续跟进整改进度。

    三是加强疫情防控,两手抓两手硬。3月中旬至今,全市疫情防控任务加急加重,我区坚守安全底线思维,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同部署、同落实,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通过远程监督指导等方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其所属行业领域《标准化运行提升指南》要求,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三张清单”制度,做到动态更新、闭环管理,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平安”。3月13日以来,累计向全区2082家企业发送安全生产公开信,召开安全专题视频会议10场,开展视频调度重点区域和企业数量32次,发送告知提醒安全生产要求短信(微信)数量18913条,视频监控重要部位、关键环节频次72次;累计376家次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改隐患402条,整改率100%;乡镇(街道)、部门排查企业321家次,发现隐患342条,督促隐患整改342条,整改率100%

    二、行政处罚情况

    1.福建蓝蜻蜓护理用品股份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福建蓝蜻蜓护理用品股份公司(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罗溪蓝蜻蜓工业园)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1.该公司B区一楼纸尿裤生产车间,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未采取可靠地防范点燃源措施;2.该公司B区二楼纸尿裤生产车间,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未采取可靠地防范点燃源措施;3.该公司B区一楼、二楼除尘管道互通,采用同一粉尘沉降室除尘;4.室内离心风机输送粉尘,电机及电气电缆不防爆;5.除尘风管穿墙部位未安装防火阀。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处罚款人民币40000.00元(肆万元)的行政处罚。

    2.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鸿佳水暖灯饰城:2022年1月28日上午,我局监管执法人员在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开展烟花爆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鸿佳水暖灯饰城存放部分烟花爆竹制品用于销售,该店未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存在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和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决定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并处罚款人民币贰萬元整(¥20000.00)的行政处罚。      

    3.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起兴金纸店:2022年1月28日上午,我局监管执法人员在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开展烟花爆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起兴金纸店存放部分烟花爆竹制品用于销售,该店未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存在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和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决定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并处罚款人民币贰萬元整(¥20000.00)的行政处罚

    三、行政许可情况(见下表)

     

     

    泉州市洛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4月18日


    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公示

     

    现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政许可情况公示如下:

    洛江区应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汇总表2022第一季度)

     

    序号

    企业名称

    地址

    主要

    负责人

    联系人

    许可范围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有效期限

    办证日期

    1

    中海油销售福建有限公司泉州洛江区溪林加油站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双溪口县道万虹路公路线29公里

    赖福东

    郭先飞

    汽油

    闽泉洛危经〔2004〕000190(换)号

    2022.1.17-2022.11.13

    2022.1.17

    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安吉加油站

    泉州市洛江区万安街道万福社区安吉中段

    岂忠

    卢跃岗

    汽油

    闽泉洛危经〔2010〕000038(换)号

    2022.4.18-2025.4.17

    2022.3.1

     

     


    洛江区应急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汇总表2022第一季度)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场所地址

    姓名

    证书编号

    有效期

    1

    泉州市洛江河市凤英纸品店

    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溪山村5号

    吴凤英

    (闽)LS〔2022〕00727

    2022.01.12-2024.01.11

    2

    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鸿成便利店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镇柏山村陈桥1-2号

    林款明

    (闽)LS〔2022〕01133

    2022.01.18-2024.01.17

    3

    泉州市洛江区河市世东食杂店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河市村中街17号

    刘世东

    (闽)LS〔2022〕01134

    2022.01.18-2024.01.17

    4

    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荷良日杂店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马甲村桥下25

    杜芳芳

    (闽)LS〔2022〕01873

    2022.01.26-2024.01.25

     

     

     

    泉州市洛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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