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905-0101-2020-00005
    • 备注/文号:泉洛罗政〔2020〕12号
    • 发布机构:罗溪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05
    关于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0-04-01 15:38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了扎实深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以“三优五美”(即优化整治思路、优化整治方法、优化整治目标、房前屋后美,道路两侧美,河塘沟渠美,山林农田美,文化景观美)人居环境整治标准为方向,全面深化、巩固、提升整治效果,确保城乡环境卫生面貌焕然一新,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各村要尽快安排部署,动员广大干部积极行动起来,迅速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和集中整治。切实抓好背街小巷环境卫生的集中整治,对长期积存的垃圾要进行彻底清理,对乱堆物料、乱倒垃圾的行为要及时查处;对辖区河道沟渠内以及河岸护坡、道路边坡两侧的垃圾、淤泥、杂草、废弃堆积物要认真进行清理,保证河岸、河道沿线、道路两侧、公共厕所环境整洁;对私自乱搭建鸡圈鸭圈猪圈要及时拆除,同时做好拆除后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对沿线三林农田逐块检查,清检山林田园农业生产废弃物(农药瓶、农资包装袋、地膜等),确保田园“脏、乱、差”现象得到明显改观;加大对村庄院落、房前屋后生活垃圾的清扫清运力度。同时紧紧抓住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这一契机,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宣传力度,普及卫生厕所使用、日常保洁、健康卫生等知识,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和生态环保意识。

    二、切实加强经营秩序管理

    镇执法中队、规划办、企业办、农办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市场管理,集中对主次干道、沿街门店、各类市场(超市)内外的环境卫生和交易秩序进行整治规范,坚决杜绝占道经营、污水横流、垃圾乱堆的现象。要加强对镇区,尤其是主干道流动摊点及街路市场的整治和管理,对各类非法占道经营行为要坚决清理规范和取缔。对油烟、油污、泔水泼倒严重的餐饮门店和占道经营、污染严重门店要大力进行整顿规范,坚决遏制和杜绝污染路面、损害公共设施的行为。

    三、大力开展户外广告治理

    要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牌匾的审批和设置,坚决拆除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类非法设置和破损陈旧、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匾,加大对城镇“牛皮癣”的清理力度,对公共区域、公用设施上乱张贴、乱涂写的垃圾广告要全面粉刷清理。严禁违法悬挂广告标语、条幅和利用沿街行道树、路灯杆等设施挂物品。

    四、推进“农村美院”及微景观创建和治理

    各村要动员本村村民积极参与“农村美院”和微景观建设,各村至少每季度一次向本村农户家庭宣讲卫生清洁、绿色生态、低碳生活、科学文明的理念和知识。同时打造一批布局美、绿化美、居室美、家风美、特色美的“农村美院”和微景观示范户,从而形成人人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投身美丽乡村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人居环境水平的良好氛围。

     

     

    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镇人民政府  

    20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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