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905-0101-2020-00007
    • 备注/文号:泉洛罗政〔2020〕16号
    • 发布机构:罗溪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12
    关于印发罗溪镇2020年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4-01 15:43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清明节将至,为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消除森林火灾隐患,预防森林火灾发生,请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确保2020年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取得成效。根据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森林防灭火事关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灭火宣传是森林防火前提性、基础性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努力营造和谐稳定安全的林区环境,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增强感染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二、宣传主题

    携手护林防火,共建生态洛江。

    三、活动时间

    2020312412,各村及镇直有关单位在此期间,统一组织部署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四、宣传主要内容

    (一)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法律意识,切实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二)宣传森林资源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提高社会公众对森林防火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危险性,切实提高林区群众的防火意识和安全意识。

    (四)宣传野外火源管理和野外用火审批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未经批准不用火、防范措施不到位不用火。

    (五)宣传森林火灾预防基本知识及安全避险等常识。

    (六)宣传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七)宣传森林火灾扑救及安全避险等基本常识。

    (八)宣传森林防火体制、机制改革成果。

    五、宣传重点

    (一)重点部位:林区、林农交错区及工矿企业、物资仓库、墓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

    (二)重点人员:林区经营单位员工、进山游客、农户、坟主及学生、痴呆傻等人员的监护人等。

    六、宣传活动方式

    各单位要以实施依法治火为宣传主线,以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管控野外火源为宣传重点,以清明节为重要节点,大声势、高密度、全覆盖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确保特殊时期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灭火“两不误”,打好“双赢”战。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各村及镇直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如:固定宣传牌、宣传条幅、宣传车、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宣传单(册)、宣传板报等方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大造声势,教育群众依法安全用火,努力增强全社会森林防火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治火水平。

    (二)广泛宣传野外用火有关规定。在全面开展森林防火野外安全用火和安全扑火知识宣传基础上,一要采取措施强化重点区位、森林火灾高危险区域和森林火灾多发区防火宣传;二要在清明节重要时段,针对祭祀扫墓用火点多面广,管控难度大,森林火灾多发的特点,要联合有关部门,采取严格措施引导民众文明祭祖,低碳祭祖,严禁火种进山入林;三要联合宣传、教育等部门,组织专题森林防火宣传活动进学校和社区,进村居和农户,进机关和企业。

    (三)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要积极发挥乡村老人会以及护林员的作用,发挥乡村广播、鸣锣警示、火灾案例释法等传统宣传方式的作用,做到因地制宜、讲求实效。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从保障森林资源安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来抓,主要领导要对宣传工作亲自部署、认真组织,把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二)制定宣传方案。各单位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宣传重点、内容、形式和组织方式,切实提高宣传实效。

    (三)强化指导监督。各单位要深入村(小组)、林业企业、学校等检查督促,确保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镇林业站将适时派出工作组检查各村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检查结果将作为各村、镇直单位执行年度森林防火责任书情况考核的重要评分依据。

    (四)及时总结反馈。各单位在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在413日前将总结报告及相关材料报镇林业站。

     

     

    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镇人民政府  

    202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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