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905-0101-2020-00009
- 备注/文号:泉洛罗政〔2020〕29号
- 发布机构:罗溪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27
现将《罗溪镇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镇人民政府
罗溪镇清明节文明祭扫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清明节是我们祭奠逝者、缅怀先烈、感恩先人的传统节日,清明节期间也是我区森林防火重要时期,在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阶段,疫情远未结束,输入性风险异常严峻。为了有效避免疫情期间人员扎堆聚集,减少交叉感染,全力保障我镇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洛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第21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殡葬综合改革。即日起,全面暂停到辖区内的骨灰堂、安息堂等场所和非集中安放的零散坟墓的现场祭扫活动。禁止在祠堂、祖厝等场所举行聚集性祭祀活动。严禁在任何公共场所焚烧冥币、纸钱等祭祀用品和燃放鞭炮。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合力管控,严防因人员聚集、扎堆造成病毒传播及交叉感染。
二、祭扫方式——倡导简约祭扫
1.网络祭扫,不出行。祭扫活动重于心不拘于形,要大力提倡网络祭扫,通过在网上献花、留言寄语等形式追思先人,寄托思念,不出行祭祖,避免人员集中造成疫病传播;广大群众要积极动员境外、在外经商务工等近亲属暂不返乡,避免旅途可能带来的新冠肺炎感染风险;
2.居家祭扫,不聚集。疫情期间保护好自身和家人健康就是对社会负责,更是对逝者的最好告慰。各村会同各镇下村干部、派出所等人员,在各个上山路口设置临时防火、防疫检查站,强化火源管控和上山祭扫人员管控和辖区内相关场所巡查管控工作;
3.在外祭扫,不返乡。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仍处于关键期,计划回乡祭祖的海外华侨和在境外学习工作的人员请不要返乡祭扫,提倡在境外通过网络祭扫等方式遥祭先人。广大群众要积极动员境外、在外经商务工等近亲属暂不返乡,避免旅途可能带来的新冠肺炎感染风险;
4.文明祭扫,不浪费。破除祭扫焚烧香烛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旧俗陋习,提倡以献花、鞠躬等简约环保方式进行祭扫,不搞攀比、不摆阔气、减少浪费,提倡厚养薄葬,珍惜关爱眼前的长辈亲人,让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5.安全祭扫,无事故。
三、职责分工
疫情防控事关全镇社会经济工作大局,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党政办、社会事务办、民政办、组工办、林业站、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履职尽责。
党政办:负责车辆安排、必要的防控物资保障、工作人员用餐等后勤保障工作。
社会事务办: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等多种方式,全面做好群众劝导宣传工作,及时发布我镇祭扫相关规定,做好清明期间网上舆论监管工作。
组工办:要按照有关组织规定,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模范作用,带头遵守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清明节祭扫工作,相关规定,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做到文明低碳安全祭扫工作。
民政办:制定全镇清明节文明祭扫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指导各村骨灰堂、安息堂严格执行有关疫情管控措施,配合各部门做好设卡、劝阻、引导、宣传等工作。
林业站:在各个上山路口设置临时防火、防疫检查站,强化火源管控和上山祭扫人员管控,对不服从管理且教育不听劝阻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派出所:负责纠正和处理各种违纪违法行为。
综治办:负责维护工作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
司法所:负责调解处理各种工作纠纷。
老龄委:负责组织各村安息堂统一代为祭扫活动。各村安息堂代为祭扫人员不得超过3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部门、各村要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为清明节群众扫墓工作中重要工作来抓,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协调联动,各负其责,全力以赴保障清明节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二)强化监督,检查指导。
要切实加强对殡葬服务的管理和监督,加强行风建设,指导殡葬服务单位完善各项安全措施,规范服务内容和程序。
(三)大力宣传殡葬改革,积极倡导绿色殡葬。
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舆论,运用宣传横幅、广播等手段,推广绿色殡葬理念,鼓励鲜花、网络、家庭追思会等现代形式祭祀,禁止燃放鞭炮、禁止焚香烧纸,引导自觉抵制各种陋习,提倡文明祭祀。
罗溪镇清明节文明祭扫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林金荣(镇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黄 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张泉龙(镇党委副主任科员)
杜护生(镇党委综治副书记)
洪贤祝(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韦移发(镇党委委员、秘书)
董清寅(镇党委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谢巧华(镇党委宣传委员)
庄惠钊(镇党委副主任科员)
陈雄江(镇派出所所长)
黄蛟龙(镇司法所所长)
黄佳生(镇老龄委主任)
成 员:林熠真(镇党政办主任)
黄真真(镇卫计办副主任)
刘前进(镇民政助理员)
赖天明(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纪朝龙(镇组工干事、团委书记)
黄紫鑫(镇林业站负责人)
黄小霞(双溪村党支部书记)
黄水扬(洪四村党支部书记)
黄清安(后溪村党支部书记)
赖新章(柏山村党支部书记)
赖明芳(三合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赖限制(建兴村党支部书记)
黄阿治(前溪村党支部书记)
黄江河(新东村党支部书记)
黄雄生(三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尤种发(垵内村党支部书记)
赖庆春(翁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赖志明(永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赖伟明(东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黄金星(钟山村党支部书记)
黄新建(双合村党支部书记)
黄进兴(广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罗溪镇民政办,由民政助理员刘前进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黄永超和王小云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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