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905-0101-2022-00019
    • 备注/文号: 泉洛罗政〔2022〕130号
    • 发布机构:罗溪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30
    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全镇工业(产业)园区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专项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9-30 17:10

      泉洛罗政〔2022〕130号

      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全镇工业(产业)园区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专项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加强全镇工业(产业)园区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专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0日    

      加强全镇工业(产业)园区消防安全

      标准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战略部署,加快推动全镇工业(产业)园区高质安全发展,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根据省、市、区级关于加快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等文件要求,结合罗溪镇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大力传承弘扬“晋江经验”,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决策部署,高效统筹经济发展和消防安全,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标准化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布局规范化、检查标准化、管理精细化、处置流程化”的防控体系,推动我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园区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把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作为产业转型升级主战场,加快园区标准化改造,实现工业园区发展质量与消防安全“双提升”。按照“三统”“三个一批”(“统一建设、统一出租、统一管理”;关停取缔一批、整顿提升一批、入园入区一批)等模式,将位置相邻、产业趋同、规模体量小和发展滞后的产业集中区连片开发、整体改造提升,尽快淘汰一批工艺落后产业、重大隐患企业,为全方位推进泉州高质量发展超越和加快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建设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重点任务与举措

      (一)建立健全园区消防责任

      1.严格落实责任。各村、镇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切实加强对园区消防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消防安全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制。由经济发展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和园区所在村负责管理工业企业集中园区区域内的消防工作,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和建立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

      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各村委会

      2.坚持规划先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规划建设工业园区时,要明确产业定位、管理体制和发展方向,控制高风险功能区规模,严格执行《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道、消防装备在内的消防专项规划纳入园区总体规划,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工业园区建设同规划、同建设、同实施。对于已建工业园尚无消防专项规划的,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消防安全需要的,应及时补充编制规划,并按照“适度整改、全面完善、重点防范”的原则,增建、改建、扩建消火栓、消防通道、消防水池等消防设施,切实满足突发火灾时救灾需求。

      牵头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村委会

      3.加强源头把控。在研究制定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和工程建设政策时,要充分考虑消防安全风险,不得制定与消防法律法规相冲突、影响园区消防工作发展的政策规定。对已建成园区存在未经消防审批等历史遗留问题,要通过补办手续、开展评估、技改补强等措施统筹解决。对园区内的建设工程,要严格落实消防行政审批,申报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等审批手续。园区管理单位和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要严格把关,确保在企业入驻前完成入驻建筑消防审批手续,杜绝“先天性”隐患,为招商引资提供良好的消防硬件保障。

      牵头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村委会

      4.强化部门联控。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对审批事项中涉及消防安全的法定条件要依法严格审批,对不符合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农业农村办公室不得批准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手续;经济发展办公室在研究制定产业规划时,要提出有利于消防安全的政策措施,淘汰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产业安全条件的建设项目。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危险物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强化消防标准化管理,提高安全设防等级,严格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相关工作,要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纳入日常监管,督促各方落实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杜绝园区建设工程产生先天性火灾隐患。

      牵头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村委会

      (二)积极推行园区标准化治理

      5.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火灾隐患治理深度融合,围绕“不起火、不亡人、不扩大”目标,聚焦盲目招商不设防、隐患治理不精准、危化品管控不到位和安全管理投入不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不够、安全操作规程不守等关键环节,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牵头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队、各村委会

      6.着力解决“一厂多租”管理问题。进一步深化“政府管理+公司化运作”管理模式,园区管理单位应落实出租分租安全主体责任,组建园区消防管理+应急处置“两个团队”,按照产权、业态或区域推行“管理团队+企业” 的“网格包保责任制”,健全分级分类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积极引入专业的园区运营公司,建立完善租赁登记备案制度、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艺安全等全过程的管理标准规范,探索建立出租分租信息管理平台,切实补齐企业风险识别和管控、火灾隐患排查和治理、应急预案和处置等短板。

      牵头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队、各村委会

      7.积极发挥社会化管理手段。积极推行专家检查、购买消防安全服务等工作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消防综合治理,完善社会化力量开展企业管理、安全生产互助互查、园区自治管理等措施。推广“保险+消防”监管服务新模式,鼓励保险机构参与管理,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在安全生产中的经济补偿和风险管理能力,通过多样化管理手段,实现有效动态监管。要树立园区整体安全风险意识,对于已建成投用的园区,每5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园区整体性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做好园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防止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

      牵头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队、各村委会

      (三)统筹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8.提升连片区域本质安全。各村、镇直各单位要综合研判本地本行业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特色产业消防安全现状,深入分析火灾规律特点,突出安全隐患相对集中区域和火灾事故多发行业领域,将位置相邻、产业趋同、发展滞后和规模体量小的产业集中区连片开发、整体改造提升,实现安全发展、集聚发展。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所

      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队、各村委会

      9.提升小散企业本质安全。严格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严防高风险项目转移,严禁承接其他地区关闭退出的落后产能。重点整治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突出的“低小散”“脏乱差”小作坊小企业,严格整治标准,坚持堵疏结合,落实“三个一批”,出台产业升级政策,建立完善园区内企业退出机制,淘汰落后产业、重大隐患企业。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

      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队、各村委会

      10.提升工艺环节本质安全。大力实施标准小微工业园区建设,及时淘汰危及消防安全的工艺、设备,推广安全先进适用技术,推动安全布局、生产工艺“双改造、双提升”。对鞋材企业等用于烘烤、照射等危险工段要严格实施“硬隔离”,树脂工艺品企业要按照《关于加强树脂工艺品生产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落实生产原材料的存放管理要求,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

      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队、各村委会

      (四)提升综合应急保障能力

      11.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根据园区分类,依法按标准建强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消防力量,配备消防车、消防泵等必要的消防器材装备,承担初期火灾扑救处置任务。结合入驻园区企业生产工艺、产品以及原料的火灾危险性,每家企业均要配备必要的器材,制定灭火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要建立区域联防制度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园区企业之间的联防协作能力。

      牵头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队、各村委会

      12.建立应急联动处置机制。针对工业园区灾害事故特点制定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人员、装备、经费和灭火药剂等保障,建立灭火救援社会联动应急反应处置和与消防救援队伍联勤联动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为科学、及时、高效处置灾害事故提供强有力的联动保障。

      牵头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队、各村委会

      13.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泉政办〔2021〕50号),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平安农村”创建等,建设消防供水、消防器材配置点、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

      牵头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队、各村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镇直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关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专项推进机制。要将此行动方案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组织实施方案,逐项分解细化任务,实施清单管理,明确责任措施,定期调度推进,跟踪督办落实。

      (二)分批推进,密切配合。结合《洛江区加快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发展目标,按照“规划先行、示范带动、全面推广”的工作思路,各村、镇直各单位要把园区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同“十四五”消防规划、乡村建设行动等工作紧密结合,坚持从实际出发,区分不同行业、产业火灾特点,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碰头会商、协同配合、协调联动,建立互通共享机制,推动工作落实。

      (三)舆论引导,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和载体,深入宣传开展园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板报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社会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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