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3904-0101-2020-00020
    • 备注/文号:泉洛马政〔2020〕31号
    • 发布机构:洛江区马甲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8-26
    马甲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甲镇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8-26 15:53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马甲镇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洛江区马甲镇人民政府  

      2020826 

        

      马甲镇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镇政府以“四好农村路”建设为契机,着力改善提升农村公路的通行质量和通行条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公路发展的重要指示,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大力整治路域环境,对于占道经营、毁坏路面、堆放杂物等严重危害公路桥梁、隧道等公路设施的违法行为予以严惩,确保群众出行安全通畅,提升人居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在镇区公路规定范围外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哂粮、及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违法行为。 

      (二)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筑、非公路标志和其他地面构筑物。 

      (三)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施工作业。 

      (四)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或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架设管道、悬挂物品等行为。 

      (五)非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行为。 

      (六)水沟、路肩有杂物积水未及时清理,影响公路沿线整洁度。 

      三、整治措施 

      (一)加大执法和巡查力度。执行常态化执法,强化巡查。凡违法建设、废弃的建筑、地面构筑物,坚决进行全面拆除,对于占道经营、在道路两侧违规堆放建材杂物的,责令有关单位或个人及时整改。 

      (二)规范沿路标志设置。全面规划非公路标志、标牌设置。依法查处违法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标牌,确保公路标志前后500米范围内无广告,并增设宣传安全业务与路政执法的标志、标牌。 

      (三)提升沿线环境。保持沿线边沟、路肩整洁,排水通畅无积水,道路两侧绿化应及时修剪,避免影响行车视线,保证出行安全,有破损的路面,应及时组织修补。 

      (四)整治超限车辆。对非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举报。    

      四、工作要求 

      (一)细化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加强沟通协调,各个部门、各行政村相互配合,严格把关,层层落实,细化责任,确保综合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意识,提高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和宣传手段,创新宣传方式,调动工作积极性,强化意识。 

      (三)加强督导,建立长效机制,保持整治效果。镇路长办和各村要扎实开展整治工作,要常抓不懈,加强日常监管,保持治理效果。镇将组织人员对各村整治各阶段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治工作组织不力、完不成任务的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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